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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2020年,基本建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宁波电商产业发展标志功能区。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宁波电子商务城统筹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解决电商城开发建设中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核心区标志性地块和宁波电商城公益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市、区两级管理收缴部分,10年内全额专项用于宁波电商城开发建设。入驻宁波电商城的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

甬政发〔201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根据打造“国家电子商务强市”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的要求,现就建设宁波电子商务城(宁波服务外包集聚区,以下简称宁波电商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设宁波电商城,是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规范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示范性良好环境,引导全市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产业全面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产业集聚、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功能培育,加快打造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增长极;有利于推进产城融合、产业转型,强化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产业对城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以电商产业为核心,以大项目为龙头,重点培育和引进大型电商平台、应用、服务、物流企业,形成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员工培训、生活服务相配套,融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软件产业等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二)整体布局。宁波电商城按照“一城两区一中心”布局,总规划面积19平方公里。

宁波电商城江北园区,规划面积9.1平方公里,分核心区和拓展区。核心区选址江北北门户商务区和前洋立交地块,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拓展区选址江北投资创业中心C区,规划面积6.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全市电商平台中心、孵化基地、培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努力建成产城融合、业居相宜、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示范区和江北特色新社区。

宁波电商城海曙园区,规划面积4.9平方公里,分两期开发。首期为核心区,规划面积3.9平方公里,选址为五江口地块和现电子商务产业园东区;二期开发鄞奉路丁家村地块,规划面积约1平方公里。重点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发展高端电商产业,形成电商科研基地和大型电商总部基地。

宁波电商城物流中心,选址江北陆港物流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首期开发2000亩,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现代化智能物流,打造区域电商物流中心、浙江省重要物流节点。

(三)建设原则。建设宁波电商城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定位、统一政策协调;必须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必须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必须坚持注重环境营造、功能培育。

(四)建设步骤。2014-2016年重点建设海曙园区五江口和江北园区前洋立交两个标志性地块,引进30家以上全国知名电商企业,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2017-2020年,基本建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宁波电商产业发展标志功能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区域功能培育。按照“一城两区一中心”规划布局,细化明确各区域发展重点,着力培育电子商务总部集聚、人才培训、科研服务、集成创新、电商孵化、创业辅导、物流配套、示范引领等功能。注重区域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完备、特色明显的电商发展区域环境和竞争优势。

(二)加快电商产业集聚。营造政策和环境比较优势,加大招商选商力度,积极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驻开展电子商务,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着力引进一批电商龙头大企业,尤其是引进电商第三方服务平台,形成区域电商发展新高地,逐步增强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搭建电商孵化基地。采取多种方法,降低商务综合成本,形成全市电商发展宜业宜居“洼地”,吸纳大批电商创业人员“进城入区”。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和建立产业创新联盟,为高等:校、科研:所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的基础研究提供创新孵化与成果转化服务。逐步增强区域电商资源溢出效益,服务全市电商发展。

(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创新,为“进城入区”企业提供高效完备的服务。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加强对小微及初创电商企业的孵化培植;构建适应电商城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健全法律、会计、咨询、劳力资源管理等现代中介服务;努力营造适合电商人才员工的工作生活及休闲综合环境。

(五)打造电商人才高地。创新措施和方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电商人才“进城入区”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发挥省、市相关人才扶持政策导向作用,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人才;积极引进各类培训机构,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有利于专业电商人才合理流动使用的评价新机制;有序开发有利于电商人才集聚的宜居住房。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宁波电商城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多层面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和专业服务平台。搭建第三方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等完备的电商发展支撑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市、区联动的管理服务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发展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宁波电子商务城统筹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解决电商城开发建设中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成立宁波电商城江北园区管委会,主任由江北区主要领导兼任,由一名副区级领导任专职常务副主任,负责统筹管理宁波电商城江北园区和宁波电商城物流中心开发建设工作。成立宁波电商城海曙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管理宁波电商城海曙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建立投资开发主体,由市政府和江北区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宁波电商城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宁波电商城江北园区和宁波电商城物流中心开发建设任务;海曙区负责另行组建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宁波电商城海曙园区开发建设任务。

(二)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宁波电商城财政体制实行增量分成办法,区域内财政收入地方所得部分通过财政体制结算形式,以2013年为基数(金融、保险、房地产及迁入的市内企业除外),其增量部分按“5年全返、5年过渡”方式返留宁波电商城,即前5年全额返还,第6要8年返还2/3,第9要10年返还1/3,第11年起不再返还。核心区标志性地块和宁波电商城公益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市、区两级管理收缴部分,10年内全额专项用于宁波电商城开发建设。上述返留收益重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机构引进的投入,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切实落实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对成长型和新办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奖励。入驻宁波电商城的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宁波电商城自建区域总部的全国性电子商务企业,经批准,可给予“一企一策”;对建立第三方电商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和新兴服务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驻宁波电商城的初创型企业,由管委会确定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市政府和江北、海曙区政府每年各出2000万元(]定三年)设立宁波电商城专项发展资金,用于重大项目引进“一企一策”等支持。

(四)切实加强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优先考虑宁波电商城用地空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宁波电商城项目用地;适当提高相关地块容积率,调整部分土地用途,用于平衡开发成本;鼓励园区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及配套企业。

(五)优化人才引育政策。在用好省、市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管委会对进入宁波电商城工作、并经认定为优秀电商人才的给予奖励。管委会要建设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用于保障人才的住房需求。

(六)加强统筹协调。按市、区联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宁波电商城建设的工作格局。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符合宁波电商城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宁波电商城科学发展。

有关宁波服务外包集聚区专项政策由市外经贸局另行制订。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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