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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的计算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4-8:某大学余教授2007年3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10500元,2008年10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9800元。试计算其应纳税额。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4-8:某大学余教授2007年3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10500元,2008年10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9800元。试计算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500+9800)×(1-20%)×20%×(1-30%)

    =2273.6(元)

但是,其所得是分两次先后取得的,所以实际计税时应分两次缴纳税款:

第一次实际缴纳税款=10500×(1-20%)×20%×(1-30%)

         =1176(元)

第二次实际缴纳税款=(10500+9800)×(1-20%)×20%×

         (1-30%)-1176

         =2273.6-1176

         =10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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