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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形式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注意到,同一商品,在价值形式和使用价值形式中,表现商品的不同的属性。这表明了价值形式与使用价值形式的对立,同时也是物物直接交换的矛盾和困难的根源。这样,当一般等价物出现后,整个交换过程的两个阶段的关系也就十分明确了:第一阶段即卖的过程,是商品价值形式的独立化;第二阶段即买的过程,是商品使用价值形式的独立化。

作为价值形式,交换价值形态中的商品A处在相对价值形态上,仅表现为使用价值;商品B处在等价形态上,仅表现为价值。

作为使用价值形式,交换价值形态中的商品A处在交换手段形态上,仅表现为价值——A的主人用它作为等价物手段去买另一件商品;而商品B则处在交换目的形态上,仅表现为使用价值——A的主人要用A去换B,是为了获得B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为了它的价值。

可以注意到,同一商品,在价值形式和使用价值形式中,表现商品的不同的属性。如A,在价值形式中,作为使用价值;而在使用价值形式中,则作为价值。这既表现了价值与使用价值在同一商品中的内在统一,又包含着二者的对立——同一商品,不能同时在两种形式中以同一身份出现;一件商品,在交换中要想被表现为价值,就只能作为使用价值出现,而不能作为交换手段;而要作为交换手段,又只能作为价值形式出现,其自身的价值便得不到表现。这表明了价值形式与使用价值形式的对立,同时也是物物直接交换的矛盾和困难的根源。

这样,当一般等价物出现后,整个交换过程的两个阶段的关系也就十分明确了:第一阶段即卖的过程,是商品价值形式的独立化;第二阶段即买的过程,是商品使用价值形式的独立化。因此,商品交换过程的两个阶段,不过是交换价值形态二重性的进一步外化;它是商品两因素矛盾的外化的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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