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准备工作

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准备工作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综上所述,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之前,查看相关的证件,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房地产经纪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准备工作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成立。签订的后果,既有可能是通过合同的履行获得理想的获利结果,也有可能事与愿违、遭遇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因此,我们要做好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准备工作,以明确为什么签订合同及承诺的合同义务是否能实际履行等。

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报告、核实、洽谈等。

一、如实报告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的报告义务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此项义务。房地产经纪人员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①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②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③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④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⑤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⑥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⑦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⑧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执行代理业务时,在合法、诚信的前提下,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在执行居间业务时,应当公平正直,不偏袒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

二、核实身份及权属资料

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前,都要首先核实对方的身份。身份是决定合同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就自然人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重点判断:第一,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是否是房地产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第三,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办理受托出售、出租业务时,应核实房地产权的合法性,避免因为产权问题而出现纠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是损害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声誉。核实房地产权最直接的方式是到相关的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档案查询。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委托人未提供规定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综上所述,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之前,查看相关的证件,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房地产经纪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经纪服务合同治淡

当委托人有委托意向时,房地产经纪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委托方的意图与要求,衡量自身接受委托、完成任务的能力以后,就委托方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委托期限、佣金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委托合同文本等关键事项进行协商洽谈,最后双方对委托达成共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