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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探索在城镇二三产业就业、拥有城镇住宅、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基本条件下,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转化为城镇居民的政策措施,建立对进城农民自愿退出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和使用机制。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在工业基础薄弱条件下的农村改革新经验,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政策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改革发展探索模式、作出示范、积累经验。

1.创新土地制度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规模化经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体系。创新土地经营方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银行试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要素的重组。

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保护耕地前提下,通过土地综合整理,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试点,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途径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探索在城镇二三产业就业、拥有城镇住宅、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基本条件下,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转化为城镇居民的政策措施,建立对进城农民自愿退出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和使用机制。

完善土地流转平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依托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推动土地向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户能手集中,向产业园区和企业原料基地集中。以农用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作为交易对象,建立县、村、镇三级土地流转市场,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档案,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户的扶持力度。

创新土地经营方式。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入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股权化合作经营的试点。实行专业化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土地银行”制度,实现土地要素的重组,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力打造信用湄潭

金融机构的完善为核心,以打造信用环境为关键,以做大融资平台为抓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力推进金融信用县建设工作,为新农村发展构建优质的发展环境。

拓展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金融服务机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培育村镇银行,发展民间资金互助组织。支持金融机构延长服务链条,扩大金融服务网点,缩小金融网点的服务半径;改善支付服务环境,增强农村支付系统、业务处理的广度与深度,加大“惠农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力度,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卡代证”工程,深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推行企业开户、办证绿色通道,贷款专人跟踪服务,加强金融系统职工的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

打造信用环境,健全优惠政策。广泛开展“信用为本、失信可耻”的诚信教育,大力宣传建设信用县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制定信用乡镇、信用村居、信用居民户、信用商户、信用企业标准,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模范的活动;坚持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制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建立征信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信用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做大融资平台,提高信贷能力。做强现代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现代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培育信用担保机构,支持现有投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做强做大,引进县外投资担保公司到本县建立信贷机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农房和林权抵押贷款,开辟农户新的融资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城乡二元结构

推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打破农民变市民的户籍障碍,放宽落户条件,放开户口迁移政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创新户口登记制度。打破城乡分割,在全县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落实“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实行以实际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以职业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统计方法。

放宽落户条件。积极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对于具有城镇稳定就业和住房的农民,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农民,或符合省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县投资兴办实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及其居住的直系亲属,放宽其落户条件。

推进自由迁移制度。大力推进县域内自由迁移制度,推行县域内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进城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租购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促进进城农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吸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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