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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控制概述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应当建立研究与开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研究与开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与开发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按照职位分离原则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研发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有关研究与开发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一节 研究与开发控制概述

研究与开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

一、研究与开发控制目标

研究与开发业务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1)帮助企业根据战略目标,有效率、有效果地进行研究与开发业务,使研究与开发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完成营运目标。

(2)有效地防止企业研究与开发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舞弊和错漏,保护企业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3)保证企业的研究与开发业务遵循企业内部相关的规章。

(4)保证研究与开发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有助于企业对外报出可信度较高的财务报表。

二、研究与开发控制的重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研发活动是一种高风险的创新活动,企业必须关注其中的问题。通常,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三个层面的风险:

(1)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①由于没有目标和方向,缺乏明确的研发战略。

②研发在公司的定位不清晰,不能有效地整合有限的研发资源,也无从发挥研发在企业的价值。

③研发需求信息的获取较为被动,缺乏对公司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④研发信息可能被研发人员泄密或者破坏,也可能因为遭受灾难、意外事件或者别人的攻击导致风险。

(2)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者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①缺乏研发专业人才。

②研发人员可能被竞争对手挖墙角,对外泄密或者恶意破坏。

③研发工作的组织形式不合理,缺乏整体规划。

④在项目制定中,项目成员没有明确合理的责权利规定,项目的配合和协调工作基本是由研发人员推动的,其他成员和部门只是被动参与。

⑤研发基础性总结工作做得很少,知识管理体系不健全,研发和技术的思路及成果系于个人而不是系于公司,破坏了研发的延续性。

(3)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①形成初步的研发需求清单后,也缺乏相应的机制对其进行甄别和筛选,以形成最终的研发课题。

②没有相关机构的制度来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运行,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也缺乏项目评审机制对项目进行科学的考核和分析。

研发成果风险指研发出来的产品或服务可能是过时的或者是不受欢迎的,或者研发的投入太大引致企业经营风险,或者研发投入大于研发产生效益。

三、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企业应当建立研究与开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研究与开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与开发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1)立项申请、评审与审批;

(2)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3)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核算;

(4)项目实施与项目结题验收;

(5)研发成果的开发保护与评估。

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按照职位分离原则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研发业务。办理研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同时还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研发项目的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研发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企业应当对研究与开发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有关研究与开发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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