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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其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其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书面资料:(1)公司相关财务报告;(2)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3)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4)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5)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6)公司内控制度运作报告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2)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3)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4)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5)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运作状况;(6)其他相关事宜。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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