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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后的清算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应该及时履行其职权。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8.4.2 企业解散后的清算

1.清算组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成立后,应该及时履行其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清算组的职权是在清算期间行使,在清算期结束后,其权力也就自动消失。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负责通知、公告债权人。

(3)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同时,法律对清算组的责任也给予了一定的规范,即清算组成员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清算工作的程序

(1)登记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理公司财产,制订清理方案。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清偿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

(3)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整个清算工作的程序就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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