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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谈和谐社会的建设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忽略了经济价值的合理性,割断了政治价值、伦理价值同经济价值的联系,把这种与经济价值无和谐关联的政治价值、伦理价值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结果人们不仅不能从中获得经济价值,连所谓的政治价值、伦理价值也成了空洞的口号。因此,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合作模式应当是以经济价值为中心、受伦理价值等支持的经

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谈和谐社会的建设

李 敏

当今,中国正在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实践。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企业角色的转变,使得有关企业生存的基础、企业为谁而存在、企业追求什么、企业主要依靠什么等一系列企业价值观发生了根本转变。

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法制经济,相对于计划经济,它给国人思想和行为上带来最大的冲击是肯定了对利益追求的正当性。但这种经济利益正当性,在当下被无限地的扩张,如偷税漏税、权钱交易,不惜以牺牲环境来谋得经济增长,等等。这一切,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如何调整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来建设和谐社会这一问题。

一、和谐社会定义探讨

“和谐”是我国源远流长、具有深厚民族传统文化底蕴的一个词汇,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和,也即和睦,有和衷共济的意思;谐,也即相合,强调顺和、协调,力避抵触、冲突。“和谐”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它标志着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要素实现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强调和谐,是因为我们周围的世界和所处的社会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在当下,这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

十六大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和发展了十六大提出的这一重要思想,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强调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突出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

二、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界定及关系模式分析

什么是价值,其所赖以建立或维系的东西是什么?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解释是:体现在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石里克认为,价值只能建立在快乐感情上,它将使幸福的概念与最有价值这一概念同一。对价值的理解,观点众多,不一一列举。本文赞成陆晓禾的观点(陆晓禾1998):它包含三个属性:能满足主体物质需要;是主体所意愿或创造的;为主体所赞赏或享用的。就经济价值而言,指的是主体在经济方面所肯定的东西。诸如效率、效益、利润、富裕、繁荣等即是这样一些经济价值。经济价值同样具有价值所具有的三个属性,与其他价值类型不同的是,它通常以物质产品为载体,可用金钱来衡量和表征。能满足主体物质需要,即具有使用价值;可用金钱来衡量和表征,即具有交换价值。所不同的是,为主体所赞赏或享用,这是因为无论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最后都要由主体来确证。对主体来说,一件商品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还只是可能的价值,只有通过主体的意愿和活动,例如选择、购买并使用它之后,才在主体的感受、体验或认知中确证了它的价值。

伦理价值,指的是主体在伦理方面所肯定的东西。伦理价值也包括三个要点:能满足主体伦理生活需要、是主体所愿意或相信的,并给主体带来道德满足感和崇高感的东西。诸如诚实、忠诚、守信、正义、善、仁慈等伦理价值,同时也是伦理学范畴。伦理价值与经济价值不同,但与所有精神价值相同的是,它通常以主体的行为或精神产品为载体,不可用金钱来测量和表征。与其他精神价值不同的是,它具有独特的规范功能。

就现有资料来看,在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问题上,大致有四种模式:

1.单一模式。认为经济活动应只讲经济价值,不讲伦理价值;或者只讲伦理价值,不讲经济价值。

2.目的—手段模式。又分两类。一类主张伦理价值从属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是目标,伦理价值是手段;另一类主张经济价值从属伦理价值,经济价值是手段,伦理价值才是目标。如认为“经济刺激有助于伦理目标”,实际上赞成经济价值从属伦理价值。

3.等同模式。又分两种。一种认为,经济价值即伦理价值。例如有的认为,有效的经济行为本身就具有伦理价值,因此效率即具伦理价值;另一种认为,伦理价值即经济价值。例如认为,义即利,义即公利,它与利的区别只在于公利而非私利。

4.重义轻利模式。如儒家所提倡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一种典型有代表性的表达。这四种模式都有某种偏差。

单一模式中的惟经济价值论,把经济价值看成与其他价值无关且绝对的东西。没有看到惟有当这种价值满足其他相关价值的要求时,它才能成立。例如:“企业的目标就是利润”这一观念,现在美国已受到挑战。而对于当下我国企业界,这“企业的目标就是利润”的思想却是大行其道,这反映在大学课堂上、经理人培训上,及各种具体的企业行为上,目的就是为企业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据资料表明:有人认为,利润并非绝对价值,经济活动也不是伦理中立的,利润只有在满足其他要求时,才成为价值。这就是说,经济活动不能只考虑经济价值,而必须同时考虑它是否与其他价值尤其伦理价值相容相助。单一模式中的惟伦理价值论,忽略了经济活动的中心需要,没有看到符合伦理要求的经济价值是经济活动的中心要求。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忽略了经济价值的合理性,割断了政治价值、伦理价值同经济价值的联系,把这种与经济价值无和谐关联的政治价值、伦理价值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结果人们不仅不能从中获得经济价值,连所谓的政治价值、伦理价值也成了空洞的口号。

目的—手段模式中,无论主张伦理价值为经济价值服务,还是相反,都把这两种价值区分为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其实,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并非手段与目的关系。两种价值所表达的需求都是主体需求,都属于开放的主体需求的一部分,都是全面发展的人的有机部分。如果以是否有助于经济价值的实现作为伦理价值的取舍标准,那么可否说,只要满足主体的物质需求,只要这种活动是能满足物质需求的活动,只要主体能从中获得可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即便偷盗、欺诈也无可非议?主张经济价值是手段,伦理价值是目的的模式是否可取呢?笔者认为,这种价值观造成社会发展缓慢,这是第四种模式的极端化。这里要强调的是,在经济领域中,经济价值是能满足主体中心需要的价值,这里只存在是否具有相关和谐性支持的问题,而如果经济价值得不到相关伦理价值的支持,经济价值也就无以为立。这就是通常的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矛盾的情况,但这也并非以伦理价值为目的,而是经济价值本身失去了它立脚的根基。因此,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合作模式应当是以经济价值为中心、受伦理价值等支持的经济价值中心模式,它是一种相关和谐模式。

至于等同模式,它把价值同价值的基础混在一起。说有效的经济行为本身就具有伦理价值,至多只能这样理解:具有效率这一价值的经济行为获得伦理的支持,因而具有伦理意义,可以从伦理方面加以肯定,而难以把效率等同于伦理价值。如厉以宁关于效率的分析,认为有效率并不一定是好事,清楚地表明效率的相对性,而不可能将之等同于伦理价值。同样,说“义即利”,这里混淆了功利的或非功利的区别。

最后,看一看重义轻利模式。这种思想使得社会上产生一种轻视经商的思想,不利于社会的迅速发展。在高度注重道德伦理和人生内在价值追求的文化体系下,必然产生排斥与内在“道德”相对立的外在物质利益的观念和思想,把与社会活动相关的各种事务概括为谋利,“利”被视为一种与“道义”互不相容的东西。“崇义斥利”思想用观念性的道德力量抑制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愿望,使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评价和获取物质利益的态度长期受到贬抑,降低了人们进一步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要求,从根本上压抑着经济的发展。再一方面,这种思想也必然导致轻视劳动,鄙视体力劳动者,认为经济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技能、学术都是小人才去从事的末业小道,是“君子之学”所不齿的。自然知识,尤其是生产技艺,被排除在读书人的视野之外,成为士林所不齿、社会藐视的行当。“凡推步卜相医巧,皆技也……小人能之”。其鄙薄科技之意,流于言表。因而中国历史上一系列科学技术、生产技艺多在民间产生,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或用来“烧香祭神”。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外国用火药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社会产生了一种既不需要科技,也难以产生科技,更难于把科技应用于社会生产的文化环境,科技一直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经济发展也就难以获得摆脱内在限制的能动力量。

显然,这四种模式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它们都片面看待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这两种价值观的作用。经济价值和伦理价值同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发挥着作用,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我们却不能采取越俎代庖式的“统一”,也不能只看到某一方面的作用,而只能在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约束方式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在它们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追求社会效应的宏观整合。经济价值观是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对如何满足人们需要的人类行为以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经世济民的“致用”之学。它不能满足于哲学层面的圆融备至,而要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可行的对策,所以它的方法不能伦理化,而必须是满足逻辑性和实证性要求的解剖分析型的方法。伦理价值观则是对人的自利行为的超越。为了消解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社会运行中的利益冲突,它倡导人们克制物欲强度,甚至牺牲自我利益。本文认为,和谐社会的营造来自于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功能的互补与协调。

亚当·斯密早在1759年就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个体道德素养,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行为选择的道德理性基础。马克思也曾说过,道德是以“实践精神”来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道德规范在经济活动以至整个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整个社会不能确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理性体系来作为人们共同的“内在道德律令”和“外在行为准则”,那么,市场经济就会失去基本的道德文化支撑,必将造成人们精神生活和经济活动的严重无序。诺思观点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制度化的财产所有权,把个人的经济努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活动,使个人的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的收益率”。这种说法其实也就是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它们彼此发展的良性循环、彼此相互支撑、相互发展的关系,它们共同组成一个有效率的组织。

在习俗的观念中,伦理似乎是与经济活动、利益追求相分离的结构,是有闲者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这是对伦理本性的误解。谋生是人面临的基本课题,生产活动是人的基本活动,但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在于不仅追求“得”即获得,更追求“德”即伦理。如果说,经济解决的是“得”的问题,伦理着重解决的就是“如何获得”的问题。人要生存就必须“得”,但“得”有“大得”与“小得”之分,“利”有“长利”与“近利”之别。“小得”是个体的得,它是真实的存在,但有时为了群体或人类的“得”,个体必须牺牲自己的“得”;经济活动是谋利活动,但为了长远的利益,有时必须牺牲眼前的利益。正是这些“牺牲”中,体现出了伦理的价值和意义,伦理意识的核心是价值意识,它代表着人们在利益活动中对价值与意义的追求。

在这里,活动主体并不是一无所“得”,一方面,他获得的是超越个体欲望的道德价值,体现出人的尊严;另一方面,这种牺牲本身并不是实质,在一个合理健全的社会与经济组织中,最终它还是有助于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得”。这种以“德”谋“得”,“德”、“得”相通的原理,是一种超功利的功利性。伦理的意识,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意识,是人的尊严的意识,同时也是人文力的意义。它赋予社会以价值的导向力,个体行为的调控力与内驱力,社会的自我组织力,组织的凝聚力。因此,在现代中国社会的宏观发展中,经济发展是根本,但经济运行的质量,经济生活的秩序,经济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都不可能在经济自身中获得解决,而必须在人文视野中,尤其在伦理人文视野中寻找动力之源。如果说经济是火箭头,人文便是运送它的核燃料。只有创造经济与人文的有机生态,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健全的持续发展,也才能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措施——两者结合的建议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全球化的市场,我们面临的竞争对手是跨国企业,不再仅仅是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在这样一个严峻的形势下,中国社会要实现和谐发展,我们企业就要遵守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只抱着经济利益的想法,只会使我们自己成为“异化”的人,同时,也难以融入国际市场。只有协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其实,在我们的文化中,存在着许多受伦理价值支持的经济价值,认识了两者的合作关系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普遍的和重要的意义。

具体来讲,我们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企业在制定生产计划、目的时,要通盘考虑该计划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各自张力。例如,效率,指的是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它是否能作为经济价值肯定下来呢?经济学的回答通常是肯定的。但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这一价值的伦理制约性。他问道:“难道不管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都等于社会生产有一定的效率吗?假定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使环境遭受污染的产品,难道也表明生产有效率吗?如果社会不需要所生产出来的东西,又有什么效率可言呢?”这样看来,如果效率得不到社会需要的支持,得不到人体健康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支持,它本身的价值性也值得怀疑了。同样,伦理价值也存在这种情形。王克千在其《价值是什么》一书中指出,“道德价值,如同价值一般,也含有‘效用’性层次……道德价值所包含的是符合道德规范的有用性,而不是一般的有用性。”换言之,道德价值所包含的能满足主体的道德需求这一中心需求,是以道德规范的要求、形式出现的。那么这种中心需求同主体的其他需求,例如经济需求是否也相关呢?王克千指出:道德价值有功利一面与非功利一面。功利一面指的是道德规范“是为一定阶级为获得物质资料和政治利益所需要的”;非功利一面,“则是满足人类情感生活、自我意识、追求创造和理想等的意志或精神活动的需要。”因此,仅从需要成分看,道德价值就同主体其他需求相关,这种相关和谐性支持、撑托着道德价值。道德价值通过道德规范而与功利需求发生联系,这种特点决定了伦理价值与功利需求的联系至多以满足公利需求的形式出现,尽管这种功利需求同主体本身的功利需求也是相连的,但这种联系是主体所不可能意识到的。如恩格斯所说,“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伦理价值的这种特性,并非违背价值基础的观点,即整体性、和谐性、兼容性支持着价值。

2.在现代商业活动中,要树立这种观念:倡导以义兴利,要求经营者要从商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不谋求不义之财,不追求暴利,薄利多销,不采用欺诈行为,对顾客能够推己及人,诚信可靠,对社会和国家负责任、尽义务,守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和商业信誉,从而得到消费者信任,得人心者得市,客广利自多。一些名牌商业企业和名牌商品,之所以声望高、盛誉隆、效益好,靠的就是优质商品和良好信誉。反之,若采用坑蒙拐骗等欺骗手段,只能是砸自己的饭碗,断自己的生路。恩格斯早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指出:“大商店的老板是珍惜自己的声誉的,假如他们出售劣等的掺假的货物,最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大零售商在自己的买卖里投下了大宗资本,骗局一旦被识破,就要丧失信用,遭受破产,可是小店主的营业超不出一条街,如果他的骗人的伎俩被揭穿了,那他会失掉些什么呢?”这些至理名言道出了经商中义与利的辩证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只有德利互济合一,才能找到商业发展的源泉动力,才能超脱物的制碍、利的短见。伦理与谋略的统一,使中国商人具备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素质,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也可称做商业的“生存公理”。当前,美国会计学会正在提出新的会计评估指标体系,其中把“非经济效果的测评”和“社会项目效果测算”列入会计评估指标体系。英国伯明翰大学一位资深会计学教授在一本《社会会计学》专著中提出,要把经济学家和会计师的工作,与发展社会指标和社会会计方法的社会学家的工作结合起来。荷兰德尔福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设计了一套鉴定公司表现的多重标准,他指出,由于社会已由“以经济生产为方向”转变为“以全面福利为方向”的社会,对企业公司进行全面评价是必要的。

3.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有必要建立全球伦理主义,这是企业让社会接受的基础。中国企业要想在全球市场上有所作为,笔者觉得,除了在硬件上我们要有优势,在软件上,诸如伦理价值观上我们有必要与其他国家的伦理价值观进行某种程度的合拍;树立全球伦理主义对当前中国企业界而言,远比企业的硬件建设重要,因为企业的伦理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的,而其功用,使得企业的交易成本等会大大减少,最终使得企业能为社会所接受。

参考文献:

1.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书店,1995年。

2.王克千:《价值是什么——价值哲学引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

3.恩德勒:《对企业的伦理评价》,《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5年。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年。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7.诺思、罗·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学苑出版社,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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