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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其运输方式开始倾向于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进行,即国际多式联运。多式联运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据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在国际多式联运中,签订合同的各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若发货人违反此两项义务,则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合同时,即承运货物时,需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损坏或延迟负主要责任。

一、国际多式联运

运输在整个物流业务中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同样,在国际物流业务中占有核心地位的是国际货物运输。就目前来说,国际货物的基本运输方式主要有海运、空运、陆运、河运、邮运以及国际多式联运等。国际间的早期货物运输主要依靠于海运。现在,其运输方式开始倾向于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进行,即国际多式联运。

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它通过采用海、陆、空等两种以上的运输手段,完成国际间的连贯货物运输,从而打破了过去海、铁、公、空等单一运输方式互不连贯的传统做法,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合公约》(简称“多式联运公约”)以及1997年我国交通部和铁道部共同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作为一种综合连贯的运输方式,是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途径。它简化了手续,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国际多式联运还能集中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加快了国际货物运输的速度,并且保证了货物的安全,提高了货运质量。这些都为多式联运实现“门到门”运输创造了有利条件。

2.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其主要特征如下: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据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它明确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一般来说,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单一的传统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诸如海—铁、海—铁—公、海—公—海以及海—空等多种联运方式。这些运输方式及各种运输环节的有机组合被称为“多式联运链”。目前,多式联运链的种类主要有陆桥运输链、海空联运链、远东—北美多式联运链和远东—非洲多式联运链。其中,应用较多的为大陆桥运输链。

【阅读材料】

国际物流的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实际上是以铁路为主体,以集装箱为媒介,海运、公路、航空、河流、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横跨洲际大陆,实行海陆衔接、一票到底的国际联运。目前,世界上的大陆桥主要有:

西伯利亚大陆桥

西伯利亚大陆桥是大陆桥中最典型的多式联运链,货物由远东海运到俄罗斯东部港口跨越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运至波罗的海沿岸,然后再采用铁路、公路或海运运至欧洲各地。西伯利亚大陆桥是远东至欧洲间运输距离最短的一条运输链,从远东经俄罗斯太平洋沿岸港口去欧洲的陆桥运输线全长13000km,而相应的全程水路运输距离约为20000km,从日本横滨到欧洲,采用陆桥运输可以使运距缩短20%~30%左右;其次,它实现了货物的集装箱门到门的运输,因而对货主有很大的吸引力。现在使用这条陆桥运输线的经营者主要是日本、中国和欧洲各国的货运代理公司。由此可见,它为沟通欧亚大陆、促进国际贸易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经西伯利亚大陆桥往返欧洲与亚洲间的联运链主要有三条:海路——铁路、海路——铁路——公路和海路——铁路——海路。

②北美大陆桥

北美大陆桥是指利用北美的大铁路实现从远东到欧洲的“海陆海”联运。它包括1967年开通的美国大陆桥和1979年开通的加拿大大陆桥这两条大陆桥。北美大陆桥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陆桥运输线,其主要连接了太平洋与大西洋以及太平洋与墨西哥湾。据统计,从远东到北美东海岸的货物大约有50%以上是全程水运,而大陆桥方式通常要快1~2周。例如,集装箱从日本东京到欧洲通常约要5~6周的时间,而采用北美大陆运输只需3周时间。

③新欧亚大陆桥

新欧亚大陆桥东起我国的日照、连云港等沿海港口城市,经陇海铁路到新疆,出阿拉山口至鹿特丹,横贯西亚各国、波兰、俄罗斯、德国、荷兰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海运相比,新欧亚大陆桥可节省60%左右的运输时间,大大缩短了运输里程。目前,新欧亚大陆桥对我国西部落后的地区与东部先进地区的交流,对中国与中亚、欧洲国家的经济合作的战略推动作用已日益凸显,正逐步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与中亚、中东和欧洲地区之间的新的经济纽带。

资料来源:国际物流网。

(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此单据是可作为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承运人又是托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除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外,还负责全程的运输,并对货物的灭失、损坏、延迟交付等承担责任。

(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送设备的运费一次性支付给多式联运经营人,其中包括全程各段运费的综合、经营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

3.国际多式联运中各方承担的责任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签订合同的各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由于在联运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这三方所承担的责任也各不相同。

(1)发货人的责任

按照《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发货人的责任义务:一是准确无误地提供货物;二是托运危险货物时的告知义务。若发货人违反此两项义务,则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2)收货人的责任

收货人处于多式联运整个过程的最终环节,其主要的责任是及时提货。收货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凭联运提单办理提货手续。若货物卸船后超过10天不提,由此产生的堆放费用由收货人负担。

(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多式联运经营人最主要的责任和义务在于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合同时,即承运货物时,需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损坏或延迟负主要责任。其所承担的责任已形成各种制度,即网状责任制、统一责任制、修正性的统一责任制和责任分担制。由于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多样、路程较长、涉及人员众多,故经常使用网状责任制。

虽然多式联运在世界各地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还是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运输组织与管理的系统化问题、卡车服务和联运中心的建设问题以及各个国家的相关政策问题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多式联运发展的瓶颈。对于我国而言,要认真看待这些问题,争取优势来发展国际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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