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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私募融资

时间:2022-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今私募股权融资已经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主流方式,为解决传统投资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可靠的解决办法。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可以帮助企业稳定其经营状况,提高成长率,进而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进行私募股权融资之后,出让的股份转移给新进入的股东,原有的股东股份减少,随之带来的管理权也逐步减弱,甚至有将创始人踢出公司的可能,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风险。

现今私募股权融资已经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主流方式,为解决传统投资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可靠的解决办法。私募股权融资是指一些私有和非上市企业通过私募的方式采用的一种权益性融资方式,其在实施过程中包括投资人的退出机制以及获利方式,是一种兼顾企业收益和投资人获利的投资方式,当然作为兼顾企业和投资人的双方利益的融资方式,私募股权融资也存在一些利弊。

1.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稳定资金来源,且没有利息。采用私募股权融资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获得融资,通常情况下采用较少的股份就可以获得较多的资金额,而且与债权融资相比没有利息,可以说是“空手套白狼”,另外投资人不能随意撤资也是对融资的一种保证。

2.资深企业家和投资专家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引入私募基金可以帮助优化股权结构,从单一股东变为混合股东,更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决策,另外私募基金公司可以带来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关系,帮助企业引进优秀的人才,促进企业自身发展。

3.降低财务成本,提高企业再融资能力。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可以帮助企业稳定其经营状况,提高成长率,进而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在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企业本身估值也有所提高,加上知名度扩散等信息可以提高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1.原股东股份被稀释,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企业进行融资之后,伴随着的是企业对股权进行出让,一些股东的原有股权也会被稀释,进而导致企业股权关系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股东的权利义务也发生变化。

2.企业的管理权发生变化,开始为股权出让后的控股股东所有。进行私募股权融资之后,出让的股份转移给新进入的股东,原有的股东股份减少,随之带来的管理权也逐步减弱,甚至有将创始人踢出公司的可能,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风险。

3.投资者可能会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作为私募股权融资的投资者,往往希望能尽快得到投资回报,因而也较难顾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这种急于获得回报的投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战略发展意图,可能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

在私募股权投融资操作过程中,相关主体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容易造成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其原因多种多样,所以可能出现的类型也多种多样。

法律风险一

1.风险名称:融资目的不明。

2.表现形式:企业选择通过私募股权融资,但对私募股权融资了解甚少,只知道通过转让股权可以获得资金。

3.法律后果:企业可能因经营理念不同或引入竞争者或影响上市进程或被稀释股权等而导致法律纠纷。

4.防范技巧和方法:企业首先应当明确私募股权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单纯的融资、部分股权套现、引入战略伙伴,还是为了最终上市。私募股权目的不同,所选择的投资者也不同。

如果没有事先确定私募的目的而跟风进行私募,会在今后的私募进程中丧失方向感并处于被动地位。若企业是为了上市而私募,那么最好不要选择那些同自己有上下游业务关系的战略投资者。一方面,战略投资者可能会成为控制企业股权的潜在竞争者;另一方面,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往往会在上市的进程中遭遇法律风险,从而阻碍上市的实现,典型的法律风险就是关联交易。因此,在企业选择投资时就应该从减少关联交易的角度考虑对股东的选择,调整股权结构,尤其是减少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

如果企业希望得到投资者在公司管理或者技术上的支持,以及获得产品上下游、市场营销或者其他方面的协同互补,那么,通常应该选择战略投资者。

法律风险二

1.风险名称:反稀释条款。

2.表现形式:投资人为了防止融资后导致每股净账面价值下降,往往会与融资企业约定完全棘轮条款,即投资人过去投入的资金所换取的股份全部按新的最低价格重新计算。例如,投资人以10元/股的价格投资100万元购买10万股优先股,随后目标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向另一战略伙伴发行5万股,按照完全棘轮的算法,私募投资人的股份应该从10万股调整到20万股。

3.法律后果:即使目标公司以低价出售很少的股份,但私募投资人的股份比例也会大大增加,因此可能存在影响融资企业后续融资的风险。

4.防范技巧和方法:反稀释条款也称反股权摊薄协议,是用于优先股协议中的一个条款,是指在目标公司进行后续项目融资或者定向增发过程中,私募投资人为避免自己的股份贬值及份额被过分稀释而采取的措施。融资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无法去除反稀释条款约定的情况下,也应避免使用完全棘轮条款。建议采用加权平均条款,如果后续发行的股份价格低于前一轮的转换价格,那么新的转换价格就会降低为前一轮转换价格和后续融资发行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即给优先股重新确定转换价格时不仅要考虑低价发行的股份价格,还要考虑其权重(发行的股份数量)。同样可以达到保证投资资产不贬值的目的。

法律风险三

1.风险名称:共同出售。

2.表现形式:投资者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往往与融资企业签订共同出售条款,即如果某一方拟向一个受让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如果存续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存续股东有权要求受让方以与受让方向转让方发出要约的相同价格及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存续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而且转让方应有义务促使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购买存续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3.法律后果:企业因依托权存在,可能导致将来股份转让时要么全部收购,要么无法卖出。

4.防范技巧和方法:共同出售条款又称依托权,即在被投资企业上市之前,若原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份,投资人有权按照拟出售股份的原股东与第三方达成的价格与条件进入该项交易中,按照原股东和投资人在目标企业中目前的股份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份。融资企业可以设定各种不触发行使共同出售权的条件,从而更好地调整其企业股权结构。

第一,原股东可以在协议中特别约定投资人不得行使共同出售权的附加条件。如原股东在投资交割完成后的12个月内出售公司10%以内的股份,且保持其股份在60%以上,不影响其管理公司为限的,则不触发共同出售条款,投资人不得行使该权利。

第二,投资人会要求原股东承担通知股权转让事宜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原股东可以约定在通知送达投资人之后若干时间内,投资人没有明确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法院判决、继承等原因需要原股东向第三人转让相应股份的,投资人无权要求行使共同出售权。

第四,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可以做一个反向安排,约定投资人若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可以按照同样条件行使共同出售权。

此外,共同出售权条款还需要注意的是:要约定好若投资人行使共同出售权的情况下,如何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披露费用以及转让费用谁来承担;若股权转让失败(如第三方基于对原股东的信任购买该股权,而不希望从投资人方购买股权,从而导致转让失败)的,责任如何分配等。

法律风险四

1.风险名称:一票否决权。

2.表现形式:投资人往往以保护投资人的相关权利为由要求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享有一票否决权,并享有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3.法律后果: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对原股东和融资企业而言,可能因此存在被挟持和架空的风险。

4.防范技巧和方法:原股东和融资企业因公司治理不规范,投资者的疑虑越多,增加否决权的动力越大。但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经营进行管理的,则没有必要设置一票否决权。此外可以在对方的一票否决权加上限定条件(如金额或目的)。或者约定投资者一票否决权的行使仅限于负责监督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使用,保证新增注册资本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法律风险五

1.风险名称:赎回权。

2.表现形式:私募投资人投资后,目标公司在约定时间未上市的,则投资人有权要求目标公司以不低于投资价格的价格赎回其所持股权或要求原股东或管理层受让其股权或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套现,以保证其投资收益

3.法律后果:原股东必须考虑赎回行使的风险,如果到期发生回购,则会造成原股东个人面临巨大负债。

4.防范技巧和方法:原股东应考虑企业及自身能力,如果创业者认为接受回赎条款,一定要改为由公司回购,而不是由股东个人回购。但即使公司回购,赎回权的行使也应以不导致公司现金枯竭和公司生存危机为前提。并且要明确赎回权的行使时限。

法律风险六

1.风险名称:一股独大。

2.表现形式:企业选择通过私募股权融资,除了获得资金外,还希望能够改善企业的股权结构,选择战略投资者。

3.法律后果:由于战略投资者总是倾向于在所投资企业中取得控制权,往往容易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4.防范技巧和方法:针对战略投资者对企业控制权的追求,融资企业及原股东应对股权结构进行多样化的设计,引入多个战略投资者分散私募的股权。这不仅能够满足战略融资需要,也能避免控制权落入一家之手,还能够创造未来上市的机会,实现各股权的所有者的“共赢”。

此外,还应注意,引入战略投资者可能还存在潜在竞争者的风险。一些行业巨头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为了保持产业优势最大化,往往会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深入一些可能会对他们的产品带来威胁的创新公司。这样的投资基金会专注于打开新技术的信息渠道,开发新的产品或者替代产品,甚至利用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研发更新的技术以提前实现产品的发展,融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还可能在战略投资者退出后失去价值。关于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及其法律风险控制,融资企业应当在私募股权时予以重点关注,就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分配通过协议做好约定,避免纷争和融资企业品牌的弱化。该部分本书第五章有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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