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亦真亦假”的网络虚拟婚姻

“亦真亦假”的网络虚拟婚姻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有缘人”的提议下,两人还在某网站上进行了虚拟结婚,在网上买房子、领养宠物。俨然一对恩爱的“网络虚拟夫妻”。由此看来,网络虚拟婚姻并没有构成重婚罪。“网婚”自然是虚拟的,然而“网婚”中人却是真实存在的。因“网婚”而将真实的婚姻颠覆,导致家庭解体的悲剧已是有目共睹了。在互联网上“结婚”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到实际生活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十一、“亦真亦假”的网络虚拟婚姻

1. 知识点汇总

(1) 虚拟婚姻,是指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所缔结的婚姻关系。虚拟婚礼则是以网络为场所举行的婚礼,可以通过在虚拟社区、BBS中发帖回帖的形式进行,或者在聊天室里发言的形式,还有在网络游戏中角色扮演,以及通过语音和视频的形式进行。

(2) 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是有效的婚姻,网络虚拟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也并没有构成重婚罪

(3) 网络虚拟婚姻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现实中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现实生活中有配偶仍与之在网络上“结婚”的行为,仍然是不道德的,在一定程度上也背叛了现实中的夫妻感情。

2. 案例故事

老伴去世后的老赵一直郁郁寡欢,尤其是退休后,越发觉得生活无聊,就去家门口的老年大学报了个计算机班,学起了电脑。电脑越用越溜的老赵,不但天天上网浏览新闻、看电影,还申请了邮箱和QQ。

尤其是QQ,老赵可以跟天南海北的人“吹牛”,给原本孤单寂寞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一天,老赵无意中加了一个网名为“有缘人”的陌生QQ。老赵跟“有缘人”真是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老赵这回有了倾诉对象,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告诉了“有缘人”。

img23

“亦真亦假”的网络虚拟婚姻

在“有缘人”的提议下,两人还在某网站上进行了虚拟结婚,在网上买房子、领养宠物。俨然一对恩爱的“网络虚拟夫妻”。

可惜,好景不长,一天,老赵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自称是“有缘人”现实生活中的老公,把老赵好一顿辱骂,说是老赵破坏他人婚姻,再这样下去,他要去法院告他们重婚。

3. 法律小博士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始在网上“结婚”,由此而形成一种网络虚拟婚姻关系。网络婚姻的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模拟现实婚姻生活,包括夫妻共同装修房屋、做饭、购物等一系列同现实婚姻无异的婚姻生活。但是,在网络上结婚是重婚吗?网络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呢?

(1) 什么叫网络虚拟婚姻?

网络虚拟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用虚拟身份借助网络这个互动平台,在虚拟的图文环境里体验两情相悦、男婚女嫁、家务操持,甚至“生儿育女”。它避开了交织着锅碗瓢盆与生存感悟的现实婚姻生活,靠网络图标和象征符号虚拟现实。其实,网络虚拟婚姻是对现实婚姻的模仿。

(2) 有配偶者在网络上结婚是重婚吗?网络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即已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规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行为。”而这种建立夫妻关系的行为是法律上的重婚(法律婚姻),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事实上的重婚(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无论是法律婚姻还是事实婚姻,都是指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行为,并不包括互联网上的虚拟的行为。

由此看来,网络虚拟婚姻并没有构成重婚罪。因为在互联网上“结婚”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到实际生活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尽管有时候网络虚拟婚姻也满足我国婚姻法中婚姻成立的实质条件,但由于网络虚拟婚姻缺少现实的婚姻登记,因而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是有效的婚姻,网络虚拟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也并没有构成重婚罪。

虽然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构成重婚罪,但现实中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现实生活中有配偶仍与之在网络上“结婚”的行为,仍然是不道德的,在一定程度上也背叛了现实中的夫妻感情。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过错方的规定,不能单纯地以具有婚外性行为或与他人同居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有过错,“网络婚姻”也应当视为夫妻一方有过错的一种情况。

因为夫妻双方在缔造婚姻的时候,双方都对这个婚姻有所期待,希望在精神上互相抚慰,在经济上互相扶持。如果哪一方破坏了,即使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承担什么责任,但起码应当将其认定为过错方。

4. 拓展学习

“网婚”:道德与法律之间

有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有十多万人在网上“结为夫妻”。很多家网站都为网民提供了网上结婚的服务。在某些看似平静的家庭里,丈夫或妻子的网上“重婚”,正在给家庭带来危机。“网婚”成为网络时代公民道德与法制建设面临的新动向和新课题。

“网婚”自然是虚拟的,然而“网婚”中人却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无法预料“网婚”中的双方是否会有从虚拟婚姻到真实婚姻的,但是面对虚拟的“网婚”,当事人自得其乐,可他们的配偶却苦不堪言。因“网婚”而将真实的婚姻颠覆,导致家庭解体的悲剧已是有目共睹了。

有“网婚”的支持者则称,“网婚”奠基于现实却又超越现实,或许正是这样才适当地平衡了活在物欲年代的人们的空虚和落寞。这说法俨然有了“理论深度”和“人文色彩”,但是在“深度”和“色彩”的背后,却是自欺欺人。其实,“网婚”恰恰是“网婚”者意识深处那一点秘不示人的东西落实在了虚拟的婚姻上。正因为是对人欲横流心向往之,又奈何公序良俗的约束而不能至,于是退而求其次,就要在网络上虚拟一番过把瘾了。

如果说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人会在网络中虚拟什么,那么存在决定意识,虚拟的网络世界恰也同样会以其存在影响人的意识;从没有道德底线的虚拟世界中回到现实世界,道德底线是否也完好无损地跟着回来了?从“网婚”发展到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恋乃至重婚,也许还有一段距离,但是“网婚”对现实婚姻家庭的冲击,对家庭美德的破坏是实实在在的。这种对现实配偶精神上的背叛比肉体的背叛更为彻底。对于“网婚”,不但要进行道德谴责,必要时也需要运用法律加以约束。

(改编自《要不要给“网婚”戴上法律紧箍咒》

作者:奚旭初,《法制早报》2005年8月21日)

5. 互动学习

(1) 单选

从法律效力上而言,虚拟网络婚姻是( )婚姻。

A. 无效 B. 可撤销 C. 效力待定  D. 有效

(2) 判断

网络虚拟婚姻从法律上而言,可以构成重婚。( )

参考答案

(1) A。

(2) 错误。在互联网上“结婚”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到实际生活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