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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法10倍赔偿是哪一条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卫生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四、卫生行政赔偿

(一)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

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后果,由卫生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制度。卫生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是卫生行政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

卫生行政侵权赔偿的形式主要是经济赔偿,多数情况下应当以金钱给付为原则。卫生行政机关还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其他形式承担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害费用。

2.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构成卫生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侵权主体必须是行使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权的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发生;管理相对人受到的损害必须实际存在;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与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

1.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

当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时,受害人有权取得卫生行政赔偿:违法实施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卫生行政赔偿的程序

卫生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卫生行政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卫生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形式等要求。

1.赔偿请求的提出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既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请求赔偿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受害人无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还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申请的年、月、日。请求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录。

2.申请赔偿的期限

赔偿请求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以附带的方式提起行政赔偿请求,一般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确定附带请求赔偿的期限,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

3.卫生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卫生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卫生行政赔偿申请书后,要进行受案前的初步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该申请书符合卫生行政赔偿条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决定受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且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卫生行政赔偿诉讼。

卫生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它是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在起诉条件、审理形式、证据规则及适用程序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四)卫生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和计算标准

1.卫生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

卫生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卫生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卫生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由此可见,我国卫生行政赔偿立法采取的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辅的赔偿方式。

2.卫生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卫生行政赔偿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应支付医疗、住院等费用,具体包括: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3)侵犯公民财产权的,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卫生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img2思考题

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哪些?

2.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有哪几种?

3.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5.卫生行政赔偿的标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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