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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时,至离婚生效或一方死亡时止。当事人提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双方在行使处分权时,应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应擅自处分。

14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有哪些?

《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时,至离婚生效或一方死亡时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的多种经营的资金和所得的收益,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

(7)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一方将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9)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双方在行使处分权时,应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应擅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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