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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系的历史演变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民法法系中坚力量的罗马法,从《十二铜表法》算起也有将近两千五百年的历史。通常而言,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罗马法对后世民法法系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波伦亚大学也因法学而成为欧洲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大学。在前注释法学派和后注释法学派的努力下,罗马法在西欧传播开来,成为通行欧洲的“共同法”。其中,《法国民法典》对民法法系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民法法系的历史演变

作为民法法系中坚力量的罗马法,从《十二铜表法》算起也有将近两千五百年的历史。通常而言,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也包括优士丁尼时期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对后世民法法系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公元前451—前450年,《十二铜表法》由贵族与平民共同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在以前的习惯法基础上制定。这标志着罗马进入到成文法或者说制定法时期。从此以后,罗马法的主要渊源就是成文法了,主要包括:(1)具有立法权的会议的决议;(2)元老院决议;(3)皇帝敕令;(4)长官告示。在这一时期,罗马法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的“市民法”和适用于异邦人的“万民法”。随着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颁布敕令,将罗马公民权授予帝国境内全体自由民,这两种法律才宣告统一。在罗马共和国进入帝制时代以后,罗马法迅速成熟起来,产生了一个法学家阶层。其中为世人所熟知的有五大法学家:伯比尼安、保罗、盖尤斯、乌尔比安和莫德斯汀等。公元426年,狄奥多西二世颁布的《引证法》规定他们五人的著作具有法律权威性,也就是说,法学家的解答也成为正式法律渊源。其中比较著名的便是盖尤斯为青年学习法律而写的入门读物《法学阶梯》,后来的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盖尤斯著作的基础上完成的。罗马法在东罗马帝国优士丁尼皇帝在位期间达到了一个顶峰。优士丁尼在位期间,颁布了《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加上其死后颁布的《新律》,合称《国法大全》(Corpus JurisCivils)。

后来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罗马法黯淡了下去。直到11世纪,罗马法才再度兴盛起来。意大利的波伦亚大学在罗马法复兴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波伦亚大学也因法学而成为欧洲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大学。在前注释法学派(或者称注释法学派)和后注释法学派(或者称评论法学派)的努力下,罗马法在西欧传播开来,成为通行欧洲的“共同法”。德国和法国逐渐接受了罗马法,并产生了民法法系两部代表性的法典:1804年的《拿破仑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与1896年颁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最后,在19世纪,民法法系最终发展成一个世界性的法系,甚至影响到远在东方的中国和日本。其中,《法国民法典》对民法法系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除了罗马法对民法法系产生基础性影响之外,日耳曼法和教会法也对民法法系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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