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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范围广泛,但通常认为应包括物、与人身有关的精神成果和行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必须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并且要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联系才能具体化。如商标管理机关根据商标使用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批准赋予其商标权而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关系,其权利义务指向的目标是行为。此外,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种种行为也会引发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一)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范围广泛,但通常认为应包括物、与人身有关的精神成果和行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必须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并且要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联系才能具体化。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存在及其活动的物质基础,或者说是主体双方能够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条件所在。

(二)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种类

1.物。物指独立的、可由人们支配的、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哪些物能够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予以规定的,但实践中,一般物品都可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如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土地、货币等等。

2.精神成果。精神成果是指人们通过脑力劳动而取得的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如商标管理机关根据商标使用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批准赋予其商标权而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

3.行为。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关系,其权利义务指向的目标是行为。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其中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是最多的,另外还有相对人的行为,如申请经营许可证,等等。

首先,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权对相对人实施的管理活动而作出的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又可分为行政检查与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详见本书第三编)。

其次,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或接受管理和监督的行为,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主体赋予自己某种权利和利益或者免除某项义务。同时,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相对人必须接受行政主体的管理和监督。此外,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种种行为也会引发行政法律关系。

无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还是相对人的行为,都直接与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有关,它们都是基于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而产生的。行为有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它们既包括合法的行为,也包括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为,前者法律予以保护,后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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