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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的概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决定于以下几种因素。为了反映这种共同性和差异性,我们又进一步将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子部门和制度。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概括地讲,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法律体系是内容,而立法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体系是一种静态的研究,而法系则偏重于横向与纵向的动态比较。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法律是由法律规范构成的内在和谐一致的有机整体。法律规范是法律的最基本的构成细胞,但法律并不是法律规范的简单堆砌。我们把一个国家的法律视为“法律体系”,就意味着把它看成一个统一体。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决定于以下几种因素。(1)国家主权的统一。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国家主权统一的情况下,各创法主体创制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法律渊源也必然具有效力上的统一。(2)法律所反映的经济基础的统一。虽然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领域,但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调整这些社会关系领域的法律规范在本质上是彼此联系的。(3)共同原则的指导。任何国家的各种现行法律规范,虽然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但都是在共同原则指导下制定出来的,反映了相同的价值观念。(4)法律的功能的统一。法律是社会成员行为的标准,它所包含的行为规范必须是和谐的、一致的。如果法律所包含的行为规范之间彼此冲突,那么就无法得到正确适用和遵守,难以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

一个国家的各种现行法律规范,既具有统一性,也具有差异性,呈现出统一性基础上的差异性。为了反映这种共同性和差异性,我们又进一步将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子部门和制度。许多法律规范构成法律制度,许多法律制度构成法律部门,而许多法律部门又进一步构成法律体系。这种结构关系的层次,正是我们认识法律规范之间的差异性和统一性的结果。例如,在法律体系下,我们可以划分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或几个法律部门之间,又包括各种法律制度,如所有权制度、合同制度、公开审理制度、辩护制度等。更进一步地来看,法律制度是由一些在内容上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的。规范与规范之间,制度与制度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既存在差别,又相互联系,最终形成一个内在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

为了弄清法律体系的含义,有必要比较它与立法体系、法系等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立法体系这一概念有多种含义,有时被用来指一国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体系,有时则被用来指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效力的大小和范围的不同而形成的等级和分工体系。总体来讲,立法体系以一国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表现形式,强调的是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地位和效力等级,而这种效力等级又是以国家立法权配置中各立法主体的权力等级为基础的。概括地讲,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法律体系是内容,而立法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从基本构成因素看,法律体系的构成因素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部门,而立法体系的基本构成因素则是由法律条文组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结构来讲,法律体系的结构主要取决于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立法体系的结构主要取决于国家立法权的配置体系,即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的权力等级结构。

法律体系与法系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的侧重点不同。法律体系侧重于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的内在和谐一致和体系性联系;法系是指根据历史传统的联系和表现形式上的共同特征而对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进行的宏观分类,它侧重于世界各国法的比较。(2)两者所包括的范围不同。法律体系仅包括一个国家某一时代现行的法律规范,而法系则不仅包括若干国家现行的法律,而且还包括这些国家历史上的法律,以便从中发现这些国家的法律的发展过程、历史演变以及各国法的相互影响。(3)法律体系是一种静态的研究,而法系则偏重于横向与纵向的动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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