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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本源是事实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长期的新闻传播实践证明,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事实在前,新闻报道在后,事实是第一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事实对新闻具有决定作用。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先有事实,而后才有新闻。“性质说”是新闻学理论中的唯心主义观点,会导致新闻报道的主观主义倾向,为篡改客观事实、制造假新闻提供理论依据。新闻事实是构成新闻的核心要素,理所当然要以事实为本源。

新闻的本源是什么?人类长期的新闻传播实践证明,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事实在前,新闻报道在后,事实是第一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新闻报道是第二性的,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一)新闻内容以事实为依据

在唯物主义看来,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发生的种种客观事实是一切新闻报道的源泉和基础。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任何新闻都是客观事实的报道,先有某种事实的发生,之后才有各种媒体对这一事实的报道。事实如果没有发生,就根本不可能有新闻,否则就是凭空捏造。客观存在的众多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任何新闻不过是客观事实的反映、描述和摹写。新闻报道只能根据事实描述事实,而不能根据个人观念和想法去捏造和歪曲事实。事实对新闻具有决定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对新闻的本源问题有着深刻的论述。马克思写道:“请看,究竟哪一种报刊,‘好’报刊还是‘坏’报刊,才是‘真正’的报刊!哪一种报刊说的是事实,哪一种报刊说的是希望出现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8页)显然,马克思说的“真正的”报刊,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的。记者当然可以对所有报道的新闻事实做出评价、分析、解释,但所作的评价、分析、解释都必须是所报道的事实本身所蕴含的。

事实通常有三个明显特点,即事实是客观的,事实是可认知的,事实是可反映的。各种事实的存在形态,它的外延和内涵,它的发生、发展,变化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但人们可以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感知它,认识它。所以列宁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页)当然对于比较复杂的事实,我们需要经过反复深入地调查研究、分析比较,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了解真相、揭示其本质、认识其规律。正因为事实具有客观性和认知性,所以人们可以借助不同的手段和方式,诸如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来描述它、表现它、反映它。事实的可反映性,是新闻传播活动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为新闻传播手段和形式的丰富多彩、不断创新开辟广阔天地。

事实的可认知性,才使新闻实践活动不断地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人类认识发展历史表明,人们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现代信息表明:新学科的出现,新知识的增加,都是由于实践的推动。近二三十年,产生了高能物理、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遗传工程学、现代材料学等学科的发展,也推动了信息传播的飞跃发展。高科技为新闻媒介不断提供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认识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感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新闻实践的发展对于认识深化的需要,迫使人们创造出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突破了人的生理器官的局限,扩大了人类知识的视野,深化了认识的层次,从而推动了人类知识的发展。新闻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认识的发展还有赖于认识能力的提高,而认识能力,不管是观察能力还是思维能力,却是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

对于新闻本源的认识,一直存在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遵循“从思想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把新闻看成是个人主义主观认识、感觉和判断的产物。我们认为,唯心主义的本源观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它无视或不承认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把附属当成根本,把派生当成本质,把主观感受当成客观存在,根本颠覆和混淆了事实和新闻两者之间的关系。

20世纪40年代,中国新闻界有些人把具有什么“性”,作为新闻的本源。这就是把新闻解释为某种“性质”本身的“性质说”。认为新闻既不是“事物之自身”也不是“事件之报告”,而是某种性质之自身,称“新闻乃是时宜性与一般性之自身”,后又有所谓的“普遍性”“公告性”“文艺性”“趣味性”等。“性质说”似乎也有一定道理,因为不论哪一条新闻,都或多或少包含某种性质,如有些新闻有重要性,有些新闻有趣味性。但“性质说”回避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即新闻的“性质”从何而来,由什么东西决定。

1943年9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总编辑陆定一的文章《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分析了“性质说”的错误,认为新闻的本源是物质的东西,是事实,事实决定新闻和新闻的性质,而不是性质决定事实和新闻。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先有事实,而后才有新闻。“性质说”是新闻学理论中的唯心主义观点,会导致新闻报道的主观主义倾向,为篡改客观事实、制造假新闻提供理论依据。由于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报道就必须尊重事实,反映事实的本来面貌,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感受代替或改变事实。新闻报道中表达的某种观点或思想倾向,要寓于事实之中。

(二)新闻事实是经过选择的事实

事实是新闻的原生材料,新闻是对事实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主观对客观、精神对物质的反映。正如毛泽东所说:“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践这三项实践中来。”(《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0页)新闻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而是人们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事实是反映的对象,新闻是反映的产物。也就是说,新闻是一种源于客观事实,依附于客观事实,为客观事实所决定、所派生的,同时又经过选择、提炼、加工后的精神产品。从整体意义上来说,事实是不等于新闻事实的,不管怎么样真实与客观,新闻事实终究只能无限接近事实本身,而不能与事实画等号。新闻事实是构成新闻的核心要素,理所当然要以事实为本源。从哲学本体论角度来说,事实与新闻事实是本质与现象、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它又是存在与意识、客观与主观的关系;从逻辑学角度来说,它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为存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所以在新闻传播中要通过作为个别、特殊的新闻事实,去反映作为一般的、普遍的客观事实的本质,就有了合理性了。

新闻来自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它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一种认识方式,提供实践信息、评价实践状态;人们又根据这些信息调整或认可自己的实践行为,巩固和发展实践成果,以解决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的总体性矛盾。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正确性、积极性和有效性,就是人们通过新闻媒介所反映的在实践中所获得的真实认识。而判断这些信息准确与否、正确与否、积极与否、有效与否,在新闻(包括它们所宣传的政策观念等)和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的对象这样两个相互孤立的方面,是无法检验的,只有在这些信息进一步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认识,进入社会实践过程之中,获得实践结果,才能最终检验出来。任何对事实的选择与评价、概括与证明、批评与预测的新闻报道及其评论,只要实践主体不予接受、受到实践排斥、造成实践损失的,都是不真实的。

例如,2015年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在一档求证类节目中,公布了对北京市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样品的检测结果:全部样品都检出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前者检出值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后者在我国不允许使用于草莓种植中,属b-2类致癌物。消息一出,有关草莓含致癌农残的消息迅速传播开来。对此,2015年5月5日4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草莓风波的思考》:近期,“草莓残留乙草胺超标致癌”的报道流传甚广。虽然“草莓乙草胺残留超标”后被权威检测结果和业内专家否定,但是媒体的报道已经迅速导致多个草莓主产区草莓滞销,价格大幅下降,种植户和经营户损失严重。文章指出,有不明所以的媒体,直接冠以“毒草莓”的称号,斥责国家标准;而事实上,乙草胺的国家标准比之美国等在可用范围上更窄、在残留限量上更低。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心头的敏感地带,无论真假,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正因如此,这类爆料总能赢得关注,而对此的质疑、回应或辟谣新闻却很难扭转乾坤。一如这次的草莓风波,消费者的恐慌化解不了,草莓种植户的损失就止不住。此外,《人民日报》在另一篇报道中还指出,主流媒体应该加大对各地检测的草莓质量结果的报道力度,一些前期进行报道的媒体应该积极澄清解释,消除公众误解。

在新闻活动中,因为报道成了通向新闻的必由之路,所以事实与新闻往往存在矛盾,即有的事实幸运地被选作新闻事实,而有的则被淘汰掉,毕竟不是所有事实都能转化为新闻事实。例如,我们在参加各部门、各单位或政府工作会议时,由于会议内容过长,且样式呆板、过于形式化,如果记者对这些冗繁的事实不加以选择,把所有会议事实原本地、重复地报道出来,那么,这样的新闻稿件受众不爱看,也不愿听。记者只能选择那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加以报道,这样的新闻事实才有可能吸引受众眼球。

把握新闻的本源,坚持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的原则,正确处理新闻报道中事实和思想观点的关系,是新闻工作者的一个基本要求。在事实转化为新闻事实的过程中,我们就应该筛选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当然,这种筛选都是根据新闻价值的构成要素作为选择的,比如,看事实是否具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显著性、趣味性、重要性、趣味性等,这就是对大量事实做选择的判断标准。同时在事实的选择过程中,我们除了衡量其新闻价值外,还要去选择符合国家新闻政策、编辑方针的事实,例如我们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反对错误的舆论导向,新闻工作者必须用事实说话,不能为追求利益、追求一时的受众数量,使新闻报道脱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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