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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救济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诉讼文书,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文书的写作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案情,不允许歪曲、篡改、捏造事实。诉讼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法办事,符合法定诉讼程序,其内容必须以法为准,所提诉讼请求要有法可依,阐明理由要合理合法。诉讼文书的写作有特定的时限要求,如上诉状、答辩状等,都有法律规定的时限,必须严格遵守这种时限。制作诉讼文书主要是根据程序法。

第三十章 诉讼文书概述

一、诉讼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一)诉讼文书的概念

诉讼文书,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为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或答辩要求的书面材料。

诉讼文书,俗称“状子”,我国古代称之为“牒”。“讼牒”或者“辞状”。它是当事人为实施诉讼行为而制作的文书的总称。当事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运用法律所赋予的诉讼权利,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请求。这种诉讼请求,可以由案件的当事人自行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为书写。无论是自写,还是代写,其写作格式和要求相同,法律效果也一样。

现代社会法治社会,一切社会活动必须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法律不仅是管理国家,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工具,而且也是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纠纷,防止他人侵害的有效武器。在付诸法律解决各种纠纷的诉讼活动中,需要制作一系列的法律文书,而诉讼文书则是诉讼参与人起诉和应诉等活动的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诉讼文书的特点

诉讼文书作为一种特定的实用文体,有其自身的特点:

(1)真实性。诉讼文书的写作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案情,不允许歪曲、篡改、捏造事实。

(2)合法性。诉讼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法办事,符合法定诉讼程序,其内容必须以法为准,所提诉讼请求要有法可依,阐明理由要合理合法。

(3)规范性。诉讼文书不仅要求在制作程序上符合规范性要求,而且在写作格式与结构上也要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要严格遵守一定的程式规格,项目要齐全,措辞用语要准确恰当,杜绝歧义,书写要工整规范。

(4)时效性。诉讼文书的写作有特定的时限要求,如上诉状、答辩状等,都有法律规定的时限,必须严格遵守这种时限。

二、诉讼文书的种类

制作诉讼文书主要是根据程序法。根据诉讼案件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诉讼文书划分为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和行政诉讼文书三大类;按照适用的诉讼程序的不同,可分为第一审诉讼文书、第二审诉讼文书和申诉文书;按照文书内容和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和申诉状。

三、诉讼文书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社交日益频繁,各种纠纷也日渐增多,在使用法律武器解决各类纠纷的诉讼活动中,诉讼文书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诉讼文书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依据

由于诉讼文书是当事人为保护某些已经受到损害或者应该给予维护的合法权益而写的法律文书,呈送给司法机关后,司法机关一经审查合格就要立案受理,立案之后,诉讼程序就开始了。所以说,诉讼文书是诉讼程序发生的根据,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依据和基础,对司法机关了解情况和处理好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二)诉讼文书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当事人来说,提交诉讼文书是法律赋予他的一项诉讼权利,通过诉讼文书,可以陈述案情,讲清诉讼的理由和法律根据,阐明诉讼的目的和请求事项,以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诉讼文书不仅帮助法院了解事实真相,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是公民和法人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思考与练习】

1.你认为有无必要学习和掌握诉讼文书?请说明理由。

2.结合实际,简述诉讼文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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