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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通报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肥经营放开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农业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要大力普及化肥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用于宣布重大事项,不要求受文单位办理,只需知晓。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七章 决定、通知和通报

第一节 决定

一、决定的含义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是各级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一种具有领导性和规定性的下行公文,凡上级机关做出的决定作为公文下发,下级机关和个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里的重要事项,是指带有全局性或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项,重大行动是指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行动。当然,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事事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使用决定,比如一些表彰、处分、机构编制、人事安排等事项都可用决定行文。

二、决定的特点

(一)制约性

决定比较集中地体现发文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的指挥和处置意图,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制约性。决定的制约性和强制性虽然没有命令那么强,但比其他公文都要强,有些决定还具有法规作用,在某些方面,决定往往是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具有较强的行政约束力。

(二)指导性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相比较而言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是指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的准则,对下级机关有一定的指挥性和指导性。

(三)稳定性

决定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其内容上。某一问题,一经领导机关讨论商议做出决定,能在相当长时期之内发挥其效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三、决定的分类

(一)法规性决定

用于发布权力机关制定、修订或试行的法律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如《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二)指挥性决定

用于对某个问题、某种事项、某种行动进行决策的指挥性公文。

【例文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化肥产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参与化肥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满足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放开化肥经营限制

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住所,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满足注册资本(金)、资金数额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从事化肥经营业务。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可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化肥经营者应建立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相关记录必须保存至化肥销售后两年,以备查验。化肥经营应明码标价,化肥的包装、标识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化肥生产和经营者不得在化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化肥经营者要对所销售化肥的质量负责,在销售时应主动出具质量保证证明,如果化肥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根据质量保证证明依法向销售者索赔。化肥经营者应掌握基本的化肥业务知识,并应主动向化肥使用者提供化肥特性、使用条件和方法等有关咨询服务。

三、鼓励连锁集约经营

国家鼓励大型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以及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的社会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发展连锁和集约化经营。对建设和完善区域性化肥交易市场以及化肥储备、经营与现代物流设施的,各级政府要积极予以扶持。化肥交易市场要建立健全化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交易规则,有效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肥经营放开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农业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质检部门要加强化肥生产源头质量监管,加强检查,严厉查处有效含量不足、掺杂使假、标识欺诈、计量违法等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化肥经营主体监管,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化肥、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开展化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推进化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查处。海关系统要严厉打击化肥走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开展农资打假,提高行政效能。要大力普及化肥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国务院(印章)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三)知照性决定

用于宣布重大事项,不要求受文单位办理,只需知晓。如教育部教高〔2009〕12号《关于批准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四)奖惩性决定

用于表彰或处分有关人员。

【例文2】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国发〔200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国务院决定授予739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749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印章)  

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五)变更性决定

用于变更或撤消下级机关不当的决定事项,区域或人员的变更等。如国发〔2007〕33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例文3】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文岳辞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文岳辞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四、决定的写法

(一)标题

决定的标题一般采取公文标题的常规模式,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写法,如《北京林业大学关于成立自然保护区学院的决定》。

标题中有时可在主要内容部分加书名号,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的决定》,但标题中不得使用其他标点符号

(二)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三)主送机关

决定的主送机关为应知照和执行的单位或群体。

(四)正文

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一般是说明为什么要做出这个决定,即做出决定的背景、根据、目的和意义。可以用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或实际的工作情况来写明具体的原因。写完后,一般以“现决定如下”、“特做出如下决定”等话语过渡到事项部分。

(2)主体写决定事项。根据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撰写,内容可多可少。

用于发布法规的决定,这部分一般只写明发布的法规的名称和执行日期即可,具体的法规内容放在附件中来说明。

用于指挥工作的决定,这部分要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方案、要求等,有的还要写明指挥决定的理由,内容复杂时要用小标题或条款显示出层次来。

用于批准事项的决定,这部分要表达批准意见,如有必要,还可对批准此事项的根据和意义予以阐述。

用于表彰或惩戒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奖惩对象的主要事实和组织决定。

(3)结尾比较简单,主要写执行要求或希望号召。

(五)落款

正文右下方写明发文机关名称。若标题上已有发文机关,则签署可省略。

(六)成文时间

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在标题的下方居中以括号注明批准、通过的会议名称和会议批准通过的日期;如果是领导机关的决定,日期一般放在落款之后。

五、决定写作的注意事项

(一)不能滥用决定行文

决定的事项应该是相对重要、重大的,而且写进决定的内容是相对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之内都是适用的,这就决定了决定的内容必须与这一文种的特点和功能相匹配,一般的,轻微的事情不要随意乱用决定来行文。

(二)事项要明确具体

不少决定都带有一定的政策性、指挥性,这就要求决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将各事项内容有序地排列,便于下级机关准确地理解和认真地执行。

(三)语体风格要妥当

决定的强制性仅次于命令,其语体风格往往表现为态度明确,语气坚决,语言简练、庄重、严肃。

六、决定与决议的区别

决议曾经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之一,1993年11月21日修订后的《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把这一文种去掉了,但决议仍然是党政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公文文种。决定和决议都是具有法规性质的重要文件,都比一般的指示性文件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都适用于对重要事项、重要问题、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但它们又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1)决定可以由会议做出,也可以由领导集体做出;而决议必须由会议审议通过,所以一般在决议的标题下会标明决议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

(2)决定和决议都是决策性公文,一般来说,决定偏重于务实,决议偏重于务虚,决议的理论性强。

第二节 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

通知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公文,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可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还可任免或聘用干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级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所以通知大多属于下行文或平行文。

二、通知的特点

(一)使用的广泛性

通知不受发文机关级别高低的限制,不论机关级别高低都可以用;党政机关可以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用。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组织对所属成员公布相关事项,平行机关之间、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使用通知知照有关事项。

(二)功用的指导性

上级机关在向下级机关发布规章、布置安排工作、批转和转发文件等,都需明确阐述处理问题的原则方法和具体措施,说明需要做什么,怎样做,达到什么要求等,来指导下级机关工作的开展,从发挥的功用上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三)行文的时效性

通知都是在受文对象对某件事情应知而未知,应办而未办的情况下下达的,事项一般是要求立即办理、执行或知晓的,不容拖延,否则会失效或误事。有的通知如会议通知,只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有效,行文要及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三、通知的分类

根据内容与作用,通知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发布性通知

用于发布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时使用。如工信部保〔2009〕15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批转、转发性通知

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时使用。这类通知包括批转性和转发性两种。批转性通知,适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部门的文件加批语下发,需在标题中加“批转”两字;转发性通知主要用于“转发”上级、平级和不相隶属机关、部门和单位的文件,同样需在标题中注明“转发”字样。

【例文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印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三)指示性通知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例文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华北地区及西北地区东部普降大到暴雪,河北省南部、山西省中南部暴雪创历史纪录,给这些地区生产、运输和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略)

二、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略)

三、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略)

四、切实保证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略)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略)

六、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略)

国务院办公厅(印章)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四)知照性通知

用于告知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平级均可发送。

【例文6】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七批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09〕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区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附件: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共21处,略)

国务院(印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五)会议通知

组织会议的单位告诉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会议的通知。

【例文7】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农业办发[2010]7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省农垦总公司: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1月中旬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省农业经济发展形势,交流农业发展先进经验,重点安排部署2010年农业工作。

二、会议形式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与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套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代表列席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会后,接着召开全省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月18—19日,1月17日报到,会期2天。

地点:陕西宾馆12号楼(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

四、参加人员

(一)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榆林、延安、商洛市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咸阳、渭南、榆林市农机中心(局)主要负责同志;铜川市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区、市)长及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处长(主任、局长)、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含省畜牧局内设各处室),省农机局、果业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农垦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四)部分龙头企业代表(见附件1)。

(五)邀请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新闻媒体记者等。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区、市)长参加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列席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不参加全省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各市区农业局(如副县、区长代表县政府参加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请注明),由市区农业局汇总统一上报。

(二)请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接到通知后,及时将会议通知转所属县(区、市)人民政府,并通知所属县区农业(农牧、农林)局,落实参会人员,汇总后统一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三)请会议代表持会议通知,在陕西宾馆12号楼一层大厅报到。

(四)名单报送时间:2010年1月14日12:00前。

报送方式:通过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形式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荣军,87329701,13759991552;张欣,87321692(传真),13389220818。邮箱:snytbgs@163.com。

附件:1.参加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龙头企业名单

   2.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参会代表回执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章)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稿件来源: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有删减)

(六)任免性通知

用于机关或团体任免或聘用干部时使用。

【例文8】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陈丽敏等10人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9〕90号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的提名,国务院2009年11月23日决定,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和检察长:

任命陈丽敏(女)为行政法务司司长;

任命谭伯源为经济财政司司长;

任命张国华为保安司司长;

任命张裕为社会文化司司长;

任命刘仕尧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任命冯文庄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任命何永安为审计署审计长;

任命白英伟为警察总局局长;

任命徐礼恒为海关关长;

任命何超明为检察院检察长。

国务院(印章)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选自《国务院公报》)

四、通知的写法

(一)标题

通知的标题有完全式和省略式两种。完全式标题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齐全的标题。如例文7标题。

省略式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指的是由于标题太长,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文种组成的标题。如《关于召开春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这个标题便省略了发文机关。如果是两个单位以上联合发文,则不能省略发文机关。

另一种指的是省略多余的“关于”和“通知”字样。转发性和批转性通知的标题由“发文机关+批转、转发+被发布文件标题+通知”构成。被批转、转发公文为法规、规章时,一般应加上书名号。有时由于被批转、转发公文标题中已有“关于”和“通知”字样,或者被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比较长,这时通知的标题一般可保留末次发布(批转、转发)文件机关和始发文件机关,省略多余的“关于”和“通知”字样,否则就会出现一个标题中有多个“关于”和“通知”的现象,显得很长,读起来也拗口。如:“××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这个标题有四个层次,用了三个“关于”,两个“的通知”,很拗口。通过省略可把这个标题简化为《××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至于被省、地区等转发过的内容,可在转发意见中交待清楚。

(二)发文字号

完全式。

(三)主送机关

所有通知都需有主送机关,一般为直属下级机关或需了解通知内容的不相隶属的单位,一个或多个均可。

(四)正文

通知的正文主要包括缘由、事项、结尾三部分。

缘由写明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或情况。

通知事项,即通知主体。要求写明受文机关承办、执行和应予知晓的事项。不同类型的通知在这一部分写作要求有所不同:

发布性通知写明被发布公文的全称,提出执行要求。具体内容用附件形式来标明,必要时可强调该法规的重要性,请受文单位予以重视。文字要简短,不要长篇大论。

指示性通知,或写有关单位应执行的办法、步骤、措施等,或写带有强制性、指挥性、决策性的原则(或指示性意见)、具体工作要求等。指示性通知的事项,一般影响面较大,比较紧急而且有一定的政策性。

批转、转发性通知写明被批转、转发公文的全称,根据不同情况可用“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希研究执行”等词语对受文单位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补充性的规定。被转发或批转的具体内容放在附件中来交待。

知照性通知要写明受文单位应知应晓的具体内容。要求文字准确、明白、简练,涉及到时间、地点、名称和活动内容应清楚无误。

会议通知,依据其不同类型,有不同的写法。通过文件传递渠道发出的会议通知,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会议名称、主要议题、到会人员、会议及报到时间、地点、需要的材料等,通常采用条文式写法,要求内容周密、语言清楚、表述准确,不致产生歧义。供机关、单位内部张贴或广播的周知性会议通知,应在通知事项中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准备材料及出席人员等。语言力求明白、简短。

任免通知比会议通知更为简单,一般的固定格式是:按任免决定写明任免人员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务即可。

通知的结尾常用的有三种写法

(1)事项结束,全文就自然结尾,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2)用习惯用语“特此通知”收尾,但前言和主体之间如用了“特作如下通知”作过渡语,则不宜在收尾处再用习惯用语。

(3)用简要的文字再次明确主题或作必要的说明,以引起收文单位对该通知的重视。

(五)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如果发文机关在标题中标明,落款时可以省略。

(六)成文时间

一般为主管领导签发日期,写在发文机关下方。

五、通知写作的注意事项

(一)内容要具体明确

通知与实际工作关系非常密切,因此通知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便于理解与执行,充分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制发要迅速及时

通知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及时行文,不仅仅是在部署安排重大工作,大量的日常工作也必须及时处理,所以通知应撰制及时,传递及时,执行、办理及时,力求高效率。

(三)用语要准确恰当

通知的适用范围不同,行文方向不同,因此必须根据实际的需要,区别使用不同的公文用语。

第三节 通报

一、通报的含义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通报属于周知性公文。各级机关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好坏典型等都可以用通报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传播。

二、通报的特点

(一)真实性

真实是通报的生命。通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更不能编造假情况。因此,写通报,对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都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没有水分。例如对先进事迹的通报表扬,要实事求是地反映,不要拔高,更不能借贬低群众,来提高先进人物。

(二)教育性

表彰先进的通报,对被表彰单位是一种鼓舞、激励;对其他单位是一种教育,引导其找差距,学先进;对后进单位是一种鞭策,激励他们学习先进,迎头赶上。批评性通报的目的则是让人们知道错误,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引以为戒。不论是对正面还是反面事例的报道,都对大家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三)典型性

无论是表彰先进的通报,还是批评性通报,所选事例都是应当具备典型意义的,而非一般性的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

(四)知照性

通报传递了信息,起到了告知通晓的作用,扩大了所通报事项的影响,具有知照、告晓的特点。

(五)时效性

通报的内容一般都是近期发生的事情,对当前的工作具有指导和促进作用,这就要求及时行文,越及时,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三、通报的分类

(一)表彰性通报

主要用来表彰先进,介绍单位或个人的先进事迹或成功的经验、做法,注重从典型实例中提倡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概括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好经验,号召人们学习先进,进一步做好工作。

【例文9】

关于给予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记集体一等功的通报

鲁政字〔2009〕20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4月15日,渤海莱州湾沿海发生特大风暴潮,寿光市近海滩涂很快变成一片汪洋,38名没来得及撤离的广饶籍群众被海水围困,情况万分紧急。面对遇险受困群众,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临危不惧,冒着生命危险,奋战5个多小时,成功解救出了被潮水围困的38名遇险群众,危难之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平安渔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在这次抢险救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大力弘扬他们不畏艰险、身先士卒,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的精神,省政府决定,给予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记集体一等功。

希望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海洋与渔业管理和海上抢险救生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行各业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无私无畏、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职业风范,开拓进取,努力奋斗,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章)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选自《山东省政府网》)

(二)批评性通报

用来批评后进,纠正错误,打击歪风,目的是惩戒坏人和防止事故再度发生,以引起有关方面有关人员的警觉。

(三)情况性通报

用于传达上级重要精神与重要情况,让下级了解和掌握上级的重要精神和工作意图,以指导下级的工作。

【例文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

教基一厅〔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5月15日下午,湖南省涟源市金石镇湖广丰年学校3名小学生放学后结伴到白杨桥旁的河里洗澡,不幸溺水死亡;5 月16日下午,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4名小学生结伴去鱼塘洗澡时玩船,船翻溺水,被打捞出水后抢救无效死亡;5月16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中心学校、西关小学3名小学生在新墩镇白塔村滨河新区建设工地一水潭边摸鱼时不慎滑入水中溺水死亡;6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苍台镇第一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1名教师4名学生死亡;7月3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留庄镇石庄村发生一起溺水事故,5名儿童(3男2女)在鱼塘中溺水死亡。

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针对预防溺水事故,教育部曾三令五申,发出预警并提出相关要求,但个别地方安全意识依然淡薄,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现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速将近期连续发生的溺水事件通报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全体学生,使学校和学生都从这些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各类教育资源,结合以上事故在暑假前开展一次专门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在上下学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玩耍、洗澡、摸鱼。对已经放暑假的地方,要采取电视滚动播放字幕、教师家访、告家长通知书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生注意游泳安全。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家长的密切联系,切实建立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联动工作机制。

目前,广西、江西等南方强降雨地区在洪涝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师生的安全,重点预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被洪水围困或冲走,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同时,暑期临近,各地要切实教育学生注意在假期中的安全,防止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育部办公厅(印章) 

二○○九年七月五日 

(选自教育部网)

批评性通报和表彰性通报,都是下行文,制发单位没有级别限制。情况性通报多作下行文,也兼作平行文。

四、通报的写法

(一)标题

通报的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个要素构成,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文种构成,如《关于违纪售房情况通报》。

(二)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三)主送机关

一般为直属下级机关,或需要了解该内容的不相隶属的单位。

(四)正文

(1)表彰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的正文一般分为三部分:

一是简要概述主要事实:表彰性通报要突出主要先进事迹,批评性通报要抓住主要错误事实。

二是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表彰性通报,要在阐述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提炼出主要经验、意义和值得学习与发扬的精神。批评性通报要分析错误的性质、危害,产生的根源和责任,指出应吸取的主要教训等。

三是决定要求:表彰性和批评性的通报,应写明组织结论与予以表彰或处理的决定,同时提出对表彰或批评对象与读者的希望、要求。为了防范和杜绝类似错误发生,批评性通报的结尾处,通常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的措施或规定。

(2)情况通报有两种形式:一种只对有关事实作客观叙述;另一种在叙述情况的基础上,还对有关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有时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应采取何种对策的指导性意见。

情况通报的正文,关键在于对情况的掌握要确实、全面、充分。它的正文包括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并作出结论。具体写法,有的是先摆情况,然后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有的是先通过简要分析作出结论,再列举情况,来说明结论的正确性和针对性。

(五)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如在标题中已出现发文机关,也可不署发文机关。

(六)成文时间

一般为领导签发日期。

五、通报写作的注意事项

(一)事例要典型

不论写哪一类通报,既是为了处理解决点上的问题,更是为了指导面上的工作。因此,选取的事例必须典型,具有鲜明的特点,这样才会具有教育意义,达到写作的目的。

(二)分析要准确

通报对事实的叙述要清楚,分析、评价讲究理据。在分析评价时,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方针政策,用语严谨,实事求是,是褒是贬,是奖是罚,必须恰如其分,称善不溢其美,言恶不过其极。

(三)通报要及时

通报在具有指导性和教育性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必须把握时机,迅速行文,使它和当前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

(四)写作态度要严肃

通报的影响比较大,写作态度要严肃而慎重。对无论哪一种通报所涉及的内容,动笔前都要核对事实,情况说明要以确凿无误为前提,写作中要把握好分寸,不可主观想象和随意推理。分析、判断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规章为依据。情况的确凿,结论的准确和表达的严谨,是严肃性的集中体现。

六、通报与通知的区别

从通报与通知的特点和作用两方面,可以看出它们的主要区别有:

(一)内容范围不同

通知可以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批转和转发公文,传达需办理和周知的事项等;通报则是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交流重要的情况、信息。两者虽然都有告知的作用,但通知告知的主要是工作的情况,以及共同遵守执行的事项;通报则是告知正反面典型,或有关重要的精神或情况。

(二)目的要求不同

通知的目的是告知事项,布置工作,部署行动,内容具体,要求受文机关了解要办什么事,该怎样办理,不能怎样办理,有严格的约束力,要求遵照执行;通报的目的主要是或交流、了解情况,或通过正反面的典型去教育人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提高人们的认识。

(三)表现方法不同

通知的表现方法主要是叙述,告知人们做什么,怎样做,叙述具体,语言平实;通报的表现方法则常兼用叙述、说明、分析和议论,有较强的感情色彩。

(四)行文时间不同

通知告知的是相关事项,一般是在事前来行文,而通报告知的是已经发生过了的有关情况,只有在事后才可以行文。

【思考与练习】

1.写作决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如何区分批转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

3.通知标题的写作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4.在“表扬先进,批评错误”时,通报、决定两种文种在行文上有什么区别?

5.如何理解通报的“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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