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应试人等级要求

应试人等级要求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目前国家、省、市其他一些有关文件,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播音员、话务员、导游员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特殊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

二 应试人等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目前国家、省、市其他一些有关文件,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要达到一级乙等,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民族学校汉语课教师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2.机关工作人员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机构人员: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达到三级乙等,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达到三级甲等。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配音演员:国家、省级单位的达到一级甲等,市(县)级单位的达到一级乙等。

4.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如播音员、话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水平。其中,播音员、话务员、导游员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特殊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

5.学生:

(1)师范类专业:中文专业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业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3)影视话剧表演专业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4)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达到二级。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接受测试的人员: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等级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