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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

时间:2022-0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机构形式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机构由协调机构、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以及资质认证中心组成。
中国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_网络地理信息系统

8.3.2 中国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

中国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是全国性、跨部门、跨地区、服务标准和业务流程统一的,由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查询、分发、交换、共享和相关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其相应业务系统和基础设施等构成的综合体系;是基础地理信息持有者与用户之间的连接体,也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门户。分发服务体系在机构形式上由协调机构、数据中心、数据交换中心以及资质认证中心等组成,在功能体构成上则由门户网站系统、身份认证系统、信息分发服务系统、产品制作管理系统和广域联网系统等组成(周星等,2006)。

1.机构形式

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机构由协调机构、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以及资质认证中心组成。

协调机构包括行业管理部门、中介机构、数据生产和服务机构等。

数据中心在服务体系中扮演产品加工和提供者的角色,由负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的开发和产品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的国家、省、市县各级基础地理信息存储管理机构构成。

数据交换中心是用户获取服务的地方,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对外服务的窗口,扮演着用户与各个数据中心之间的代理,一方面替用户查找、定制和订购所需的产品与技术服务,另一方面也替数据中心发布产品信息、销售产品和提供技术服务并反馈收集到的用户意见。

资质认证中心是指国家、省、市县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进行测绘资质和保密测绘资料使用资质审查的单位或组织,在服务体系中主要解决涉密基础地理信息产品使用资质的认证问题。认证中可以通过常规的离线方式。

2.系统设计

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业务系统包括门户网站系统、身份认证系统、信息分发服务系统、产品制作管理系统、广域网系统等。

门户网站分为内网门户网站和外网门户网站两种,分别提供涉密和非涉密信息服务;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身份确认、信用确认及安全级别确认等功能;信息分发服务系统由目录数据库系统元数据库系统、交易管理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和物流配送系统组成;产品制作管理系统沉淀在数据中心,主要由产品制作系统、目录数据库与元数据库制作系统、产品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更新服务系统以及技术支持系统等构成;广域网系统是连通资质认证中心、数据交换中心(门户网站)和数据中心和用户的桥梁,是分发基础地理信息产品和提供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的通道。广域网系统包括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因特网分别建成的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内网和外网。

3.功能设计

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主要实现的功能有以下几点:

(1)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和产品信息发布。

(2)元数据和产品信息。

(3)基础地理信息产品交易。

(4)数据更新与系统维护。

(5)在线数据库支持。

(6)数据库互操作。

(7)在线计算、转换与分析。

(8)可视化表现。

(9)用户管理。

(10)统计分析与评价。

(11)为公众用户提供政策、标准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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