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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研究方法概述_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时间:2022-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质的研究方法概述_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第一节 质的研究方法概述一、质的研究方法的概念质的研究方法简称为“质的研究”。而且,在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质的研究方法还常被称为“质化研究”。由此可见,质的研究方法并非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而是方法论层面的研究方法,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哲学思想。此外,质的研究特别关注研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质的研究方法概述_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第一节 质的研究方法概述

一、质的研究方法的概念

质的研究方法简称为“质的研究”。何谓质的研究?迄今为止,学界尚无共识。而且,在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质的研究方法还常被称为“质化研究”。

从已有文献看,国外学者对质化研究(质的研究)的理解有多种,以下列举几例。

质化研究是用文字来描述现象,而不是用数字加以度量。(www.guayunfan.com)

质化研究的渊源同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社会语言学科相关联,是站在被研究者的角度来描述和分析文化、人及群体行为特征。

质化研究是一种一致的质化范式设计,是在自然情景中以复杂的、独特的、细致叙述来理解社会和人的过程。

质化研究是理解人的现场研究,一般以参与观察、无结构访谈或深度访谈来搜集资料。

质化研究是从非普遍性的陈述、个案中获得印象和概括的过程,是文化心理方法学的基石。

我国关于质的研究的阐释尽管不尽一致,但大多与陈向明的观点较为接近。其中,陈向明将质的研究界定为:质的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搜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陈向明的定义揭示了质的研究的六大要素。其一,研究环境。质的研究是在自然环境中展开而不是在非人工控制的实验环境中进行的。其二,研究工具。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不使用量表或其他测量工具,研究者本人就是研究的工具。其三,搜集资料的方法。质的研究方法并非是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因而,在资料搜集上,往往采用多种方法,比如开放型访谈、参与型和非参与型观察、实物分析等。其四,研究结论和理论的形成方式。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并提出理论假设。其五,理解的视角。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立足于主体间性的角度,通过与被研究者互动而理解被研究者的行为及其意义。其六,研究关系。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互动关系,要考虑这种关系对研究的影响。

由此可见,质的研究方法并非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而是方法论层面的研究方法,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哲学思想。具体来说,质的研究是研究者以自身作为研究工具,针对自然情景发生的事件或现象等进行实地观察和深度访谈,以归纳事件或现象发生与发展直至最终结果的研究方法。

二、质的研究方法的特点

(一)自然性

质的研究方法强调在自然情景中做临床性探究,对被研究者的生活世界及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进行考察。质的研究方法认为,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社会组织的运作是与他们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分不开的(1),研究者必须在当时当地与被研究者面对面地交往,同时在交往过程中对现场的人、事、物作整体性的研究。

(二)解释性

质的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必须从被研究者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行为、思想、感情、价值观念和知觉规则,在此基础上理解被研究者本人对自己行为和周围环境的解释,进而真实地描述和解释被研究者的行为。

(三)过程性

质的研究方法更关注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结果。质的研究是对变化着的某种现实的持续探究,是一个动态的研究过程。在这个动态的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双方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可能发生变化,而且研究设计可能会由于研究者对自己的“前设”和“偏见”进行反省而发生变化,相应地,研究过程中搜集和分析资料的方法可能会改变,建构研究结论和理论的方式也可能会改变。因此,研究过程中研究者的决策、研究的假设可能随时会被修正。

(四)归纳性

质的研究中,研究者在搜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主要运用归纳法对搜集的资料进行自下而上的分析,提出理论假设,并通过相关检验逐步使理论假设得以充实和系统化。因此,质的研究结果只适应于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不能推广到样本之外的范围。

(五)人文

所谓人文性,是指质的研究方法十分强调研究者亲自体验被研究者的内在生活和人性特质,非常重视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因而,质的研究不可能设想研究者可以脱离被研究者进行研究,因为正是由于双方之间的互动,研究者才可能对被研究者进行研究。此外,质的研究特别关注研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其主要体现为:一是研究者必须事先征求被研究者的同意方能对被研究者进行研究;二是研究者对被研究者提供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三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关系;四是研究者必须合理回报被研究者所给予的帮助。

三、质的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2)

质的研究过程是一个知者与被知者相互参与的过程,知者本人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探究时的自然情境、知者与被知者之间的关系等都会影响研究的进程和结果。可见,质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三种理论范式基础之上的。

(一)后实证主义

简单地说,后实证主义是一种批判的现实主义。它认为客观实体是存在的,但是其真实性不可能被穷尽。客观真理虽然存在,但是不可能被人们所证实。它就像一个被遮蔽在云雾中的山顶,一个人到达此处时,由于看不清周围的景物,无法轻易地确定自己是否已经站在山顶。我们所了解的真实永远只是客观实体的部分或一种表象。所谓研究,就是通过一系列细致、严谨的手段和方法对不尽精确的表象进行证伪而逐步接近客观真实。根据波普的观点,证实与证伪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不论多少次证实都可以被一次证伪所推翻:只要找来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凡天鹅都是白色的”这样一个被多次反复证实的“真理”。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来证明某种理论,而只能对理论进行证伪。理性批判是知识增长的唯一途径,必须通过不断的猜想与反驳,才可能逐步接近真理。

(二)批判理论

批判理论是一种历史现实主义。在本体论上,它也承认客观现实的存在,但是在认识论上,它认为所谓的“现实”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被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种族和性别等因素塑造而成的。因此,研究者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被研究者。研究的目的是通过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对话和互动来超越被研究者对现实的无知与误解,唤醒他们在历史过程中被压抑的真实意识,逐步解除那些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挣扎的偏见,提出新的问题和看问题的角度。这是一种行动型的、带有强烈政治和道德倾向的研究。在这里,“不讲道德就是不道德”。

批判理论指导下的研究主要使用辩证对话的方式,通过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平等的交流,逐步去除被研究者的“虚假意识”达到意识上的真实。衡量研究质量的标准不是证实,也不是证伪,而是消除参与者无知和误解的能力。比如,研究者应该问的问题是:“被研究者通过与我们进行辩证对话是否获得了自知和自我反思的能力?他们是否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变得更加自主、更加愿意自己承担责任了?他们是否在强权面前变得更加有力量了?”

(三)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者不是现实主义者,他们在本体论上持相对主义的态度。在建构主义者看来,所谓“事实”是多元的,因历史、地域、情境、个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用这种方式建构起来的“事实”不存在真实与否,而只存在合适与否的问题,因为我们只可能判断某一个行为或一种想法是否达到了自己的预期,而无法知道它们是否真实。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一个互为主体的关系,研究结果是由不同主体通过互动而达成的共识。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的,领会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是不同主体之间“视域的融合”。意义并不是客观地存在于被研究的对象那里,而是存在于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关系之中。“一切认识只有作为再认识才叫认识。”每一次理解和解释都是对原有诠释的再诠释,这是一个诠释的螺旋,可以永无止境地诠释下去,因此,研究者要做的不是进入被研究者的头脑(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反思、客观地审视和领会互为主体的主观。在这里,本体和认识、主观和客观、知者和被知者、事实和价值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存在了。研究是一个交往各方不断辩证对话而共同建构研究结果的过程;不是为了控制或预测客观现实,也不是为了改造现实,而是为了理解和建构——在人我之间、个体和世界之间、过去和现在之间建构起理解的桥梁。通过主体之间的理解,人类将扩大自身描述和解释事物的认知结构及叙事话语。

建构主义者认为,不带“倾见”的理解实际上是一种对理解的不合适的理解,所谓“理解”和“解释”之间的区别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看待事物的方式决定了他们所看到的事物的性质。研究者个人的思维方式、使用的语言和解释原则必然(也必须)符合他们生活中基本的、约定俗成的规范,否则便不可能对研究的现象进行任何意义上的阐释,更不可能与他人进行交流。比如当我们看见在一个房间里有一些七八岁的孩子一排排地坐在桌子后面,手里拿着书,眼睛望着前面一位正在说话的成年人,我们马上会将这一场景解释为“上课”。而我们对这一事物的理解是基于我们对自身文化的了解和认同之上的。如果我们从来没有在这个星球上居住过(像外星人),或者我们从来没有上过学或者目睹过此类场面,我们有可能将其解释为“一些孩子坐在一个屋子里,前面有一个大人在讲话”。或者更有甚者,我们对“孩子”、“坐”、“屋子”、“大人”、“讲话”这些概念都会有不同的解释。

四、相关的概念辨析

质的研究是一个与量的研究相对的概念吗?质的研究方法等同于定性研究吗?质的研究与行动研究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质的研究的含义,下面将逐一进行辨析。

(一)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的区别(3)

量的研究又称“定量研究、量化研究”,是一种对事物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研究者自己提出的有关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量的研究有一套完备的操作技术,包括抽样方法(如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整群抽样)、资料搜集方法(如问卷法、实验法)、数据统计方法(如描述性统计、推断性统计)等,正是通过这种测量、计算和分析,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质的研究则是通过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对事物(研究对象或被研究者)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入及细致的体验,然后对事物的质有一个比较整体性的、解释性的理解。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各有优势和弱点,二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补的。这里立足于这两种方法各自的优势与局限的视角谈谈二者之间的区别。

其一,量的研究比较适合在宏观层面对事物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和观测;质的研究比较适合在微观层面对个别事物进行细致、动态的描述和分析。

其二,量的研究证实的是有关社会现象的平均情况,因而对抽样总体具有代表性;质的研究擅长探讨特殊现象,以发现问题或提出新的看问题的角度。

其三,量的研究将事物在某一时间点上凝固起来,然后进行数量上的计算;质的研究在时间的流动中追踪事件的变化发展过程,使用语言和图像作为表述的手段。

其四,量的研究从研究者自己事先提出的假设出发,通过搜集和分析数据来验证自己的假设;质的研究注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了解他们的看法,在研究进行中逐渐形成理论假设。

其五,量的研究极力排除研究者本人对研究的影响,尽量做到价值中立;质的研究十分重视研究者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要求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密切接触、相互影响,达成共情。

(二)质的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区别

根据陈向明的观点,在当下我国学术界尚没有对定性研究的理解达成共识,通常把所有非定量的研究都归入到定性研究的范畴,如哲学思辨、个人见解、政策宣传和解释,甚至包括在定量研究中对问题的界定,以及之后对有关数据的理论分析。定性研究与质的研究有类似之处,例如,都强调对社会现象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都强调文字性的阐述和分析等,但又有很大不同。具体来说,二者之间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哲学层面上,定性研究认为存在绝对的真理和客观的现实,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事物或研究对象的属性或变化发展规律。而质的研究对已有的“真理”的唯一性和客观性表示质疑,认为事物或研究对象的属性或变化发展规律具有不确定性。

其二,在研究方法上,定性研究通常不要求研究者系统搜集资料及分析原始资料,而主要利用一些文献资料进行形而上的哲学思辨及逻辑分析,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和自发性。而质的研究十分强调研究者在与被研究者互动的过程中搜集第一手资料,并且十分强调对原始资料进行深入分析。

其三,在研究结论上,定性研究的结论一般都是预先设定的,而质的研究结论却是凭借分析研究过程中搜集的原始资料归纳而来的。

(三)质的研究与行动研究的区别

行动研究是从实际工作需要中寻找课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研究,由实践工作者与研究者共同参与,使研究成果为实践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应用,从而达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研究方法。由于行动研究与质的研究具有很多相同之处,因而有人把行动研究视为质的研究方法之一。不过,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在搜集资料上,与质的研究不同,行动研究有时也采用量的方法,比如:借助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等方法来搜集资料;在研究目的上,行动研究的目的是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而质的研究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研究目的,其目的是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而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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