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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的“四不主义”

时间:2022-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公报》这“四不主义”的社训,是《大公报》自身历史的理论总结,是胡政之、张季鸾办报经历的理论总结,同时也是针对当时某些报纸的弊端而确立的一个新的办报方针。这“四不主义”包括了《大公报》的政治立场、新闻言论、经营方针和报纸风格的具体概括。可以这样说,《大公报》的“四不”,在中国近现代报业史上是一个“旗帜性”的标志。

《大公报》的“四不主义”

王 鹏

1926年9月1日,《大公报》续办的第一天,发表了张季鸾以“记者”的笔名撰写的《本社同人之志趣》一文,提出“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四不主义”社训,使《大公报》“文人论政”理论化。文章具体阐述了“四不主义”的内涵。

第一不党:“不党云者,特声明本社对于中国各党阀派系,一切无联带关系已耳。……吾人既不党,故原则上等视各党,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此外无成见,无背景。”第二不卖:“欲言论独立,贵经济自存,故吾人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换言之,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补助,且不接受政治方面之人入股投资是也。是以吾人之言论,或不免囿于知识及感情,而断不为金钱所左右。”第三不私:“本社同人,除愿忠于报纸固有之职务外,并无私图。易言之,对于报纸并无私用,原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第四不盲:“不盲从,不盲言,不盲信,不盲动和不盲争。”

《大公报》这“四不主义”的社训,是《大公报》自身历史的理论总结,是胡政之、张季鸾办报经历的理论总结,同时也是针对当时某些报纸的弊端而确立的一个新的办报方针。那时确有若干报纸附党派势力,拿津贴过日子,因此要不党、不卖;也确有若干报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择手段地造谣生事,因此要不私、不盲。这“四不主义”包括了《大公报》的政治立场、新闻言论、经营方针和报纸风格的具体概括。

《大公报》的三位老板吴胡张都是无党派人士,就是以后的经编两部负责人王芸生、曹谷冰等人,也是无党派人士。《大公报》续办之初,以五万元为股本,不招外股,不受投资,不要社外任何势力的支配,经济独立,言论独立。文人办报的经营多在维生,即使有赢利也多用于发展事业。《大公报》续办15年之后,在荣获密苏里奖章时,张季鸾自豪地说:“使若本报尚有渺小的价值,就在于虽然按着商业经营,而仍能保持文人论政的本来面目。……言论独立,良心泰然。”

《大公报》资深记者李纯青回忆说:《大公报》提出的“四不”,“我认为《大公报》在抗战时期,基本上是做到的。这“四不”社训,照我个人理解,实际是针对当时报纸的弊端,在中国确立一个新的办报方针。当时确有若干报纸是依附一个党派,拿津贴过日子,所以《大公报》决定不党、不卖。当时确有若干报纸是为了个人或一部分人吹捧,只要达到目的,宣传上可以造谣生事、不择手段,所以《大公报》提出不私、不盲。”在当时特定条件下,《大公报》提出的“四不”是有积极意义的,它否定了为党派私利争吵不休的堕落的政客报纸,否定了以金钱为背景的奴才报纸,同时也以其具体的积极的内涵区别于商业性报纸的“经济独立”、“无偏无党”的办报方针。可以这样说,《大公报》的“四不”,在中国近现代报业史上是一个“旗帜性”的标志。

(原载2001年6月20日《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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