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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改革依托渐进式制度变迁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广播电视改革依托渐进式制度变迁如果归纳中国现行电视体制中的一些软肋,有学者概括为以下几点:严格的行政单位管理制度,电视台被定性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人、财、物几方面受到严格的行政束缚。应当看到,我国的电视体系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公共广播电视体系。中国广播电视的改革只有依托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才能走上良性的制度变迁轨道上。

二、广播电视改革依托渐进式制度变迁

如果归纳中国现行电视体制中的一些软肋,有学者概括为以下几点:(1)严格的行政单位管理制度,电视台被定性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人、财、物几方面受到严格的行政束缚。(2)资金主渠道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垄断经营的市场利润主要是广告获得,同时国家银行提供优厚的信贷支持。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追求大而全,大量重复建设;在开展经营方面,长期处于粗放式的状态。(3)国家重视为公民提供娱乐、教育和信息服务,但会受到宣传任务和商业利益的牵制,有时和观众需求脱节,还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4)电视行业垄断经营以保证垄断利润,但由于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的缘故,造成资源闲置,浪费严重。这种电视体制虽然保证了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但是,也造成了缺乏活力、资源浪费、人浮于事、节目质量低、管理方式落后等一系列的弊病;由于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电视行业的经济运营不乏暗箱操作,其利润与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利润不成比例,造成国有资源的隐性流失和行业腐败。[5]

的确,近年来我国广播电视发展迅速,从中央台到各省级电视台,各种专业频道激增,造成内部结构重叠,同质化竞争,资源分散,各自为战的局面。一些电视台在无限膨胀的同时,总台与频道之间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关系紧张,暴露出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缺失。

应当看到,我国的电视体系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公共广播电视体系。欧美国家对于公共广播电视实行公共财政补助,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规保障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因此能够在转型过程中较快适应市场需求和专业运作目标。在我国,要实现公共服务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体制转型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通过渐进式的改革与变迁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

从新经济制度学的理论分析,制度变迁建立在“产权”和“交易费用”的概念基础上,而中国传媒业和国外传媒业最大的差别在所有权结构,使得制度变迁的成本可能更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传媒业一直是国家所有或政府所有,产权没有进入市场。因此,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不存在产权差异,“在我国广播电视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产权不清,资本积累动力不足的问题”。[6]在产业规模越来越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积累的资产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资产特别是增量资产的权益和权利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了。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在广播电视事业与产业的双重性质下,广播电视产业的产权是等同于国家所有权,还是归属于国家所有权?经营的收入归广播电视台所有还是国家所有?谁拥有最终的产权支配权和交易权?各种权利主体如何互相监督制约等等。这些困扰学界与业界的症结直到今天还没有明确的答案,这既反映了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制度的渐变性,也说明了与广播电视市场相关的各种主体的责权关系尚未理顺。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制度的变迁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利益集团的分化组合之上。中国广播电视的改革只有依托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才能走上良性的制度变迁轨道上。2006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作为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广播电视业的改革指出了今后的方向。紧接着,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了《2006年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强调要进一步改进广播影视文艺、娱乐、情感类节目,着力提高其质量、品位和格调,抵制低俗之风。采取措施解决主频道、主频率节目弱化新闻、泛娱乐化倾向和电视剧播放过多问题等。这些意见和措施的出台,对广播电视业的深化改革及遏制过分商业化倾向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我国广播电视的制度变迁过程中,“亟须慎重权衡国家利益、媒介利益和公众利益;既防止市场失灵,又防止政府失灵;建立公共所有的现代媒介制度”。[7]由于现实的媒介制度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以预见,这种现代媒介制度的建立尚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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