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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持人”的定义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节目主持人”的定义作为一个外来词汇,80年代以前,“节目主持人”在我国还鲜为人知。二是由于节目主持人理论研究的薄弱性。我国的节目主持人事业起步较晚,相关理论性著作不多。节目主持人自诞生之日起,便依照所主持节目性质的不同而分门别类,各司其职,承担着不同的传播任务,主持着不同类型的节目。

一、“节目主持人”的定义

作为一个外来词汇,80年代以前,“节目主持人”在我国还鲜为人知。随着广播电视媒介自身的发展,“节目主持人”已成为现代汉语中曝光率极高的常用语,然而,要给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不容易的。

一是因为节目主持人职业本身具有多面性、交叉性、复杂性。二是由于节目主持人理论研究的薄弱性。我国的节目主持人事业起步较晚,相关理论性著作不多。三是缺乏具有参照性的国际主流理论和相关著述。美国是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诞生地,但是研究“主持人”整体理论的专著在美国却极为罕见。著名主持人杨澜曾这样描述她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国际传媒期间遭遇的困惑,“作为常青藤名校之一的哥伦比亚大学的藏书量不可谓不丰,我却没有找到一本所谓主持人理论方面的书籍。有关主持人的著作除名人传记外,只有一本《采访的艺术》带有一点理论色彩。”[1]因为在英美等西方国家,有关主持人的概念与我们业已形成的中国主持人概念有所区别。

与中国不同,西方新闻、娱乐、谈话等类型节目及主持人之间基本不存在一个共同的组织或者近似的来源,而是作为职业身份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而出现的。比如,在英语中,新闻节目主持人anchor一词的原意为“锚”,或为稳定或主要的支撑。后用来表示担任竞赛中的最后出场者。

“anchor”这个词作为主持人的意义,最早是由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部制片人唐·休伊特(Don Hewitt)于1952年提出的。唐·休伊特把电视新闻传播这种形式安排比作接力赛跑队,其中最强的队员跑最后一段赛程,也就是“新闻节目主持人”。当时正值美国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和第34届总统大选。休伊特认为,电视新闻对重大事件的报道既分散又呆板。应选择一个人将不同地点、不同角度的新闻报道组织到一起,形成一个整体。“让最有力的记者在最后把所有的报道串联在一起,高度概括起来。”[2]可见,anchor这个词从一提出就已具备了明确的含义:即电视节目传播中最关键的人物,能够在传播过程中真正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是从记者这个职业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沃尔特·克朗凯特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位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

现在,世界各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发展非常迅速,目前用于描述主持人概念的英文词汇不下十几种,包括host,anchor,moderator,compere,presenter,journalist,analyst,newscaster,sportcaster,VJ等。这些英文单词虽然都是指节目主持人,其称谓却各不相同。

节目主持人自诞生之日起,便依照所主持节目性质的不同而分门别类,各司其职,承担着不同的传播任务,主持着不同类型的节目。broadcaster,host是谈话类节目主持人,anchor是新闻节目主持人,emcee是娱乐节目主持人,commentator是解说员,announcer是宣读员,weatherman是气象节目主持人,showman是演出主持人,moderator是游戏竞赛类节目主持人,等等。即便有着统一分工,不同国家也有着不同称谓,如英国把游戏、竞赛、讨论和辩论节目中的主持人称为presenter,德国则称为moderator。

中国的主持人概念是由模糊的舶来语汇逐渐演进而来的广义概念。“主持人”一词是陈汉元和于礼厚先生先后从海外华人刊物的报道和归国华侨的介绍中了解来的。在20世纪80年代初广电改革的大氛围中,它主要是被用来表达与传统“播音员”概念的不同而提出来的,试图包含“播音员”所不能包含的内容与表现形式,主要关注于播出方式如语气、语调、语态等方面的突破。

把主持人节目和节目主持人作为一门学科来建设,我国在世界上是独此一家。主持人在大众传播中如何定义,历来存在很多说法,也曾经在学术界引起争议。为了能有一个科学完整的主持人定义,甚至有过主持人研究会向社会征集主持人定义的事情[3]。比较流行的有如下几种说法:

于礼厚先生1985年在《新闻工作手册》中对主持人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在广播或电视中出场为听众或观众主持各种节目的人,叫节目主持人。主持人不是一个表演者,也有别于新闻通讯和文章的播报者。主持人是以他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个性直接面对听众或观众的人,主持人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他的职责是组织、串联一次节目的各个部分,但也直接向观众或听众传播信息。”[4]这种表述不够精准、完善,但是揭示了节目主持人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明确了主持人和表演者以及播报者之间的区别,较早地触碰到节目主持人的本质属性。

在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中,关于电视节目主持人一词的解释则强调了主持人的功能与作用:“电视台中以某一个人的身份在摄像机前固定主持、串联某一新闻节目的播讲者。是该新闻节目制作群体的中心人物或前台人物,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或是节目的主要编辑,负责整个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讲;或主要负责编辑、播讲;或只参与采访和负责播讲;要播报新闻提要、开场白、串联词、结束语和评论等,编排播出各种电视新闻,导引现场记者或其他播音员播报新闻等。又被称为‘新闻主持人’、‘首席新闻广播员’。”[5]也就是说,主持人主持节目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节目、驾驭节目、主动发挥。

随着广播电视媒体自身的发展以及传播观念的演进,关于主持人的关注点逐渐转向传播特点、传播手段、传播流程等方面。俞虹在《节目主持人通论》中的观点是:“节目主持人是在广播电视中,以个体行为出现,代表着媒介群体观念,用有声语言、形态能动地操作和把握着节目进程,直接、平等地进行大众传播活动的人。”[6]主持人是以传播者的身份对接收者进行面对面的传播活动,这种沟通是直接的、平等的,而不是间接的、有距离感的[7]

最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是《广播电视辞典》里对于主持人的解释,节目主持人是“在广播电视节目中,以个体行为出现,代表群体观念,以有声语言为主干或主线驾驭节目进程,直接面对受众,平等地进行传播的人”[8]。此定义较为科学全面,抓住了主持人的本质特征,即“以个体行为出现”、“代表群体观念”、“直接面对受众”、“平等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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