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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数字出版路在何方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网络数字出版路在何方 ——中美网络数字出版现状之比较兰光霞,2003年本科英语专业毕业,曾任英语图书编辑,2004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工作。未来传统的印刷出版产量将不断下降,网络数字出版产业持续攀升,这是毫无悬念的。我国的网络数字出版比欧美国家起步晚,发展慢。实际上美国也是在摸索中前进,因为网络数字出版对于全世界来说都是新生事物,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中国网络数字出版路在何方
——中美网络数字出版现状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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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光霞,2003年本科英语专业毕业,曾任英语图书编辑,2004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工作。2009年9月起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专业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

摘 要:本文简单地介绍了中国和美国发展网络数字出版的历史、现状、商业模式,电子书市场,以及中美两国在网络数字版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通过对比中美两国发展网络数字出版的方式方法,找出差距。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发掘我国网络数字出版产业值得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数字出版 互联网 新媒体 电子书

作为20世纪的新兴媒体产业——互联网产业在不断崛起。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网民数量为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这表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的差距与美国正在缩小(美国为74%)。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网络数字出版传播发展的步伐迈得越来越快,传统出版业正在遭遇数字出版的冲击,有些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的几十年,网络数字出版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发展,最终取代传统出版,成为未来出版行业的主力军。

2010年7月26日,剑桥大学出版社的全球首席执行官Mr.Stephen Bourne潘仕勋先生在外研社发表了题为《如何创建多媒体时代下的数字化企业管理系统》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表示,“当前这个时期是自印刷出现至今的500年来最重要的一个发展阶段,传统出版业正在经历着从纸质印刷向电子印刷过渡的重大变革。”另根据剑桥大学出版社的统计数据,数字出版为该社带来约22%的收入,预计10年后,这个比例可能增长到三分之二,而后这个比例可能会更高。未来传统的印刷出版产量将不断下降,网络数字出版产业持续攀升,这是毫无悬念的。

什么是数字出版?与传统的出版业相比,数字出版有什么特点?数字出版是指将各种信息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盘、硬盘等介质中,而信息的处理与接收则需要借助计算机或终端设备进行的一种出版传播模式。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渠道数字化和阅读消费数字化等。数字出版的特点是数字出版产品或者服务形式、加工、发布、销售、支付等都通过互联网实现,数字出版产品含义广泛,包含电子书、网络期刊、手机报、网络游戏等多种形式。数字出版具有出版及时灵活、成本低、检索方便、使用多样化、可实现出版与发行同步、节省资源、低碳环保等优势。

数字出版对我国出版产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我国的网络数字出版比欧美国家起步晚,发展慢。因此,我们要充分借鉴欧美国家优秀的方式方法,然后根据我国国情,把先进的经验与我国的实际结合,找到适合我国网络数字出版发展的道路。

一、美国网络数字出版

(一)美国目前的网络数字出版现状极其商业模式

目前,美国约有55000家出版机构,较大型的出版集团(年出书品种在100种以上)约有150来家,其他为中小型出版社,这些中小型社在数字出版时代如何营利,其实他们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模式。在美国,某些出版集团选择通过与IT企业(技术服务商)合作或是收购这样的方式支持数字出版产业。如美国的哈泼·柯林斯公司与Newstand合作,并控股10%,桦榭美国公司收购了Jumpstart。

数字出版该怎样赢利?实际上美国也是在摸索中前进,因为网络数字出版对于全世界来说都是新生事物,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与中国类似,美国有很多数字出版产品也是以“免费午餐”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有的出版机构开通电子商务业务,通过网络出售数字产品,如电子书等,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利润。如美国知名的亚马逊图书网站在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售卖电子书,读者付费后,电子书下载到亚马逊自己开发的kindle阅读器上,就可以像阅读普通的纸质图书一样进行阅读了。有些教育集团在网上开通在线课程,学员付费后,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学习。此外,还可以建设数据库,将教育资源系统化,如建成数字图书馆,学员付费后,在有效期内,数字图书馆中的图书可以随时借阅浏览。

(二)美国的电子书产业

2007年美国全年电子书渠道销售额达到3180万美元,约合2.2亿人民币,比2006年增长23.6%。截至2009年6月美国电子书销量已达1400万种,比2008年同期增长136%。

美国的电子书产业链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内容提供商,即各出版集团,如培生教育、麦格劳·希尔出版社等。②电子书销售平台,较著名的有亚马逊的Kindle电子书店。③阅读器生产商,以Kindle、Nook、SONYPRS系列为代表的电子墨水阅读器,和以iPad为代表的平板电脑设备。④图书数字化服务商。将纸质图书转化成电子书,目前美国市场上的电子书格式有txt、Pdf、kindle等。一本英文图书转换成数字化图书需要24~48小时。⑤技术提供商,多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提供商,主要为电子图书销售平台提供版权保护技术的服务。⑥电信或移动运营商,提供数据传输服务,如Kindle、iPad等设备内置运营商数据传输模块,如AT&T3G上网卡、Sprint数据卡等。

(三)美国网络版权保护法和保护政策

在版权保护方面,美国政府一直大力支持。美国第一部版权法于1790年颁布,1976年,版权法把数字化信息保护列入法律条款,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在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方面,美国的Adobe公司提供的ACS4服务,是一项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为出版商和分销商提供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主要为电子图书销售平台提供版权保护。

二、我国网络数字出版现状

(一)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986~1993年为第一个阶段,是电子邮件使用阶段;1994~1995年为第二个阶段,是教育科研应用阶段;1996~1997年为第三阶段,是商业应用阶段;1998~2000年为第四阶段,是普及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经突破4亿关口,达到了4.2亿,较2009年底增加360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较2009年底提高2.9个百分点。宽带网民规模为36381万。手机网民用户达到2.77亿,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攀升至65.9%,相比2009年底增加了4334万人,增幅达18.6%。

(二)我国网络数字出版历史和目前的现状

我国最早的数字出版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国内地出现的NO.1网络出版物为《神州学人》。最早的门户网站是常青藤,中国迈出网络图书第一步的是博库网。国内生产电子书阅读器的先驱是汉王科技

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的《2007~2008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中国数字出版整体规模从2000年的15.9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362.42亿元,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数字出版总产值每年都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9年达到795亿元人民币,首次超过传统书报刊出版物的总产值。

(三)我国网络数字出版产业和电子书产业

目前国内大多数网站都涉足网络出版,都有自己的读书频道,但是这些网站很多都提供免费阅读,如知名的“榕树下”“晋江文学城”等,为读者提供电子书在线阅读业务,并且能够帮助作者联系出版社出版图书。也有一些网站具有电子商务功能,可以通过在线阅读或者提供下载的方式向读者出售电子书。例如方正旗下的阿帕比读书网,提供各类图书的在线阅读、下载等业务。用户购买电子书时需要账户验证(通过电子邮件认证),保证账户安全。该网站所有的电子书都可以下载到三台不同的计算机上。如果将图书拷贝或者下载到三台以上(如更换主机主要硬件、reader用户名即算一台)的计算机里,图书在这些计算机中不能打开阅读。为防止在一次下载过程中出现各种原因造成下载文件不完整而不能阅读,在一台计算机上的下载次数不受限制,且下载后的文件都可以顺利阅读。该网站的电子书为CEB格式,需要正版的Apabi Reader阅读器才能阅读。

据业内人士估算,我国现在大约有40家制造商生产电子终端阅读器,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汉王推出的汉王电纸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的辞海阅读器,盛大文学的Bambook,翰林电子书等,但是不足之处是这些制造商生产的阅读器之间并不兼容,每种阅读器只能阅读特定格式的电子书。

我国的电子书产业链包含:①内容提供商,即我国的各类出版社,国内很多出版社已经涉足网络数字出版领域,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等。②电子书销售平台,以方正旗下的番薯网为代表的电子书销售平台,番薯网作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门户网站采用三种方式销售电子书:第一种,电子书购买,用户在番薯网注册后可以在线购买电子书,付款成功后,电子书便存储用户的账户上,用户可以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阅读,但是该电子书购买后最多只能下载到三台电脑上;第二种,包月阅读,用户可以在番薯网上选择包月套餐,有10元、20元等套餐,每种套餐包含的图书种类不同,数量不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第三种,租赁阅读,租赁阅读以周为单位收费,一般收取点数,在番薯网的个人账户里可以充值点数,1元=100点。③阅读器生产商,如笔者在前面提到的汉王、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④图书数字化服务商。目前国内提供纸质图书数字化服务的著名服务商为方正集团。在此方面比较著名的提供商北大方正集团,他们有自己的技术团队,自主研发数字出版技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数字出版领域的佼佼者,走在中国数字出版技术前端。⑤技术提供商。方正公司自主开发的版权保护技术——DRM技术(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即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为电子书提供版权保护。⑥电信或移动运营商,提供数据传输服务。如我国联通、移动等推出的3G业务。

(四)我国的数字版权保护现状

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正,修正后,著作权法明确将“信息网络传播权”纳入保护范围,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著作权法进行第二次修正。2000年9月25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施行。2002年8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用于规范网络出版市场,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也制定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并于2005年5月30日起施行。此外我国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8年4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又颁布了《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法律法规对我国的数字出版市场起到了规范作用,但是我国在网络数字出版方面的立法还未出台,这是因为现在的网络数字出版还处于发展初期,国内外的网络出版实践还不成熟,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三、我国数字出版面临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要继续大力支持互联网的发展

近几年,中国的互联网得到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互联网该怎样发展,特别是怎样利用好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因为电子商务是发展网络数字出版的有利支撑,电子书的销售离不开电子商务的发展,未来几年,我国的电子商务要充分依靠互联网,合理发展B2B、B2C、C2C模式,使我国的网络数字出版市场可以充分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

(二)寻找适合网络数字出版的赢利模式

在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的过程中,寻求更好的商业模式,找出赢利点。目前,我国的数字出版业的赢利模式仅限于电子书的付费在线阅读和下载阅读,但我们的电子书定价体系不完善,该如何给电子出版物定价,关系着出版商的利润。国外英文电子书的制作通常需要1~2天的时间,其他语言花费的时间更长。电子书制作,不仅关联到作者、内容提供商(出版社)、技术服务商、阅读器制造商,还有基于电信、移动的终端运营商等各个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为电子出版物定价,电子出版物出售后的利润该怎样分配,分配是否合理关系到上面提到的各个环节的利益。

(三)解决技术标准问题,使网络数字出版物的文件格式实现兼容

目前,我国网络数字出版物的文件格式不统一,人们熟悉的有txt、ceb、xeb等格式,而终端阅读器也种类繁多,相互之间不兼容。若要电子书满足所有的终端格式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技术服务商应该提供一种统一格式的终端阅读器,统一电子出版物的格式。数字出版物不统一,给读者造成不便,读者如果阅读不同格式的电子书,就需要购买不同的终端电子阅读器,增加了读者的阅读成本。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方正集团旗下方正技术研究院数字出版分院正在研发一种新型技术——CEBX(Commone-Document of Blending XML)技术,该项技术具有原版原式呈现的特点,可以同时融合版式阅读和流式阅读,既可以在普通的计算机屏幕上对数字内容进行原版原式的呈现,也可以通过手机、专业阅读器、GPS、PDA等各种终端阅读器阅读,可实现“一次出版,多种平台引用,多种途径传播”。我们期待着这项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四)解决人才问题,培养适应网路数字出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作为高新技术知识产业数字出版行业,更加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未来的出版行业需要专业人员既要熟知数字化网络技术也要精通编辑业务,同时还要懂得电子商务营销管理,这种三栖的复合型人才在未来的网络数字出版行业一定会非常抢手。从目前数字出版发展情形来看,只懂得数字出版技术还不够,还需要知道如何开发利用该项技术,最终落脚点体现在赢利上。数字出版遭遇的尴尬境地:技术提供商不了解传统出版流程,传统出版社的编辑不懂得技术,二者很难融合成为一体。因此,传统出版业中的编、印、发人员要努力学习,朝着新型的“三栖”人才转变,只有通过这样的转型,才能推动我国网络数字出版事业的发展,传统出版人员也才能避免被新型的出版业淘汰。

(五)我国的版权问题和版权保护政策

版权问题是制约我国网络数字出版发展的瓶颈。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时间很短,网络出现以后,网络的版权问题又浮出水面,亟待解决。我国数字产品版权盗版现象严重,作者发表了作品,有些网站直接拷贝到自己的网上发布,做得好些的网站会和作者打招呼。做得不好的网站甚至连招呼也不打,更不用提付给作者报酬了。盗版光碟随处可见,市场非常混乱。为了促进数字作品合法地传播和使用,国家的相关法制部门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数字版权保护”有法可依。我国的扫黄打非部门也要积极行动,打击非法侵权活动。同时,作者本人也要提高警惕,一旦遭遇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我国的网络数字出版产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数字出版业属于朝阳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网络数字出版,改变了传统出版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民族,更有利于世界,它引导着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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