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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含义及特点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突发事件的含义及特点(一)突发事件的含义“突发事件”这一概念不是外来词,而是在我国本土产生的约定俗成的名词。广义的突发事件泛指一切突然发生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所以,突发事件的突发性特点增加了人们控制与处理突发事件的难度,对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和媒介都提出了挑战。

一、突发事件的含义及特点

(一)突发事件的含义

“突发事件”这一概念不是外来词,而是在我国本土产生的约定俗成的名词。“突发”顾名思义就是突如其来的、出乎预料的、令人猝不及防的状态;“事件”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则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大事情。学术研究中提到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很大,危及某一社会局部甚至整个社会的重大事件,而不是仅指个人生活中产生某种影响的小事件。广义的突发事件泛指一切突然发生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1]我国大多数学者都是按照“突发事件”这种定义思路来给突发事件定义的,如郝国庆认为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的事件。秦启文认为突发事件是指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出乎意料发生,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且需要立即处理的负面事件。[2]李明强和岳晓则认为突发事件是一个模糊但非常重要的概念,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和分类。在国内讲突发事件,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乃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全球稳定,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3]沈正赋认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呈现为异常状态,大众对此缺乏准备却普遍予以关注的新闻事件。[4]张克非认为突发事件是指那些事先难以预测、却突然发生、并且会对组织很快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5]可以说,突发事件就是人们尚未认识到的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瞬间产生的、给人们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且需要立即处理的破坏性事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突发事件的定义是“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6]综合起来分析,我们把这一定义作为对突发事件的定义。

(二)突发事件的特点

结合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具体实际,一般情况下,突发事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突发性

几乎所有的突发事件都是在人们无法预料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往往令人难以预料,突发事件的发生与人们的意识之间常常存在严重脱节,人们在认识上往往存在一段空白,无论是政府、公众还是媒介,整个社会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知之甚少,几乎处于短缺状态,因而一时难以判断及作出正确的反应。因此人们在毫无思想准备与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来不及对事件做出任何判断,往往在心理上容易产生恐慌,整个社会也往往陷于一种混乱与惊恐之中。突发事件何时发生、怎样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等都带有极大的偶然性,人们难以提前作出预测。所以,突发事件的突发性特点增加了人们控制与处理突发事件的难度,对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和媒介都提出了挑战。

2.紧迫性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就有飞速扩张之态势,它就会像一颗突然爆炸的“炸弹”,在社会上迅速扩散开来,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冲击。同时,突发事件发生后会受到全社会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对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需求会急剧增长,其信息会通过各种方式,如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新闻媒介的传播、电话、手机短信等,以非常快的速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会在短时间内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这时突发事件就像一根牵动整个社会的“神经”,引起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应,令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相关组织或部门若不进行有效的引导,就容易引起整个社会陷入混乱与恐慌之中。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组织或部门的人们要充分认识到突发事件处理的时效性、紧迫性等,必须牢记“兵贵神速”这一格言,首先要想方设法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然后采取具体而有效的手段进行处理。新闻媒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客观真实地报道突发事件,又要配合组织或部门进行有效引导。

3.危害性

总体上看,我们说的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具有负面影响的危机事件,而不是指那些具有正面影响或中性性质的事件。任何突发事件因突然降临,都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而且因为突发事件的扩散非常快,容易引起连锁反应,使事件本身不断扩大。从宏观上看,会给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造成社会的恐慌;从中观上看,会给社区、组织造成一定的危害,导致社区、组织的混乱,给社区、组织工作带来难度和压力;从微观上看,会给家庭、个人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甚至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突发事件越严重,其危害性也越大。因此,相关的组织或部门必须迅速及时地予以处理,否则,其后果不堪设想。

4.可变性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突发事件更是如此。突发事件本身便是一个可变的动态过程,既可以突然发生,也可以消除。现代社会复杂多变,加上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难免会突然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即使处在顺境中也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发生有一个从“准备期”到“爆发期”的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达到临界点的时候,任何一个突发因素都可能导致这一事件的突然爆发。再说作为突发事件本身,处在朦胧的、不明朗的状态中,人们一时间难以准确判断其发展趋势和结果,从事件爆发到事件处理结束,这也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在这个变化过程中,政府、相关组织、新闻媒介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5.牵连性

大千世界本身就是纷繁复杂的,事物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复杂的现代社会,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世界各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格局,以往封闭式发展的环境不复存在,一个国家发生的突发事件有时已不仅仅是影响一个国家与局部地区的发展和稳定,而更多会危及其他周边区域、国家乃至整个全球的发展和稳定,因此,一件突发事件的爆发可能由于“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连锁反应。按照赵士林教授的说法:“牵连性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同质牵连,是指与突发事件具有相同和类似品质的人、事或者产品受到牵连;二是因果牵连,是指某一种危机导致相关危机的爆发;三是扩散牵连,由于危机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人们把危机人为扩大到那些根本不存在危机的领域。”[7]2003年爆发的“非典”事件,从病情的蔓延情况来看,其恶性快速传染表现为“同质牵连”;2008年初南方冰灾导致我国公路铁路运输系统瘫痪,造成严重踩踏伤亡事故,实为“因果牵连”;同样以“非典”为例,由事件发生之初政府和新闻媒介对信息的不及时披露,造成流言满天飞,引起了一场危机恐慌事件,如出现食用白醋、板蓝根的抢购脱销风波,农村的迷信思想滋生等,这就是“扩散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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