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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视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认识误区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目前电视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认识误区新闻舆论引导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固有的规律,电视新闻要澄清一些模糊或片面的认识,才能走出新闻舆论引导认识层面的某些误区。目前,总的来说,我国电视新闻特别是地方台的电视新闻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方面研究还不够,招数也不多。(二)“新闻舆论引导等同于党的思想政治宣传”,这是否认新闻规律的片面认识。

三、目前电视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认识误区

新闻舆论引导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固有的规律,电视新闻要澄清一些模糊或片面的认识,才能走出新闻舆论引导认识层面的某些误区。

(一)“导向正确就是舆论引导”,这是提高电视新闻舆论引导方面的模糊认识。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要求新闻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所以导向正确对新闻媒介来说至关重要,但从更高层面来看,导向正确只是对新闻媒介的最低、最基本的要求。对于社会影响力最大的电视新闻而言,如果仅仅只注重了电视新闻的导向正确,而所传播的信息对受众来说毫无吸引力、毫无影响力可言,那么这种传播不仅毫无意义,而且是对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是一种严重浪费。导向正确只是新闻媒介的本分和职责之一,而不是附加条件和额外要求。也就是说,电视新闻的舆论引导能力本身就包含着导向正确的要求,但仅仅是导向正确并不意味着电视新闻就具有舆论影响能力。因此,提高电视新闻的舆论影响能力,是电视新闻工作者应该且必须全力以赴的事情,这也是提高电视新闻舆论引导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新闻的舆论引导能力,各级各类媒介也都强调要提高新闻舆论能力,但是从实践层面上看,效果并不是很好。目前,总的来说,我国电视新闻特别是地方台的电视新闻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方面研究还不够,招数也不多。无论是新闻媒介还是新闻媒介的管理机关,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强调导向正确的比较多,强调引导有力的比较少;对导向出问题的惩治手段比较多,对引导乏力的管理手段比较少。甚至有人认为新闻媒介自身或所管理的媒介舆论引导能力不够强是由于过分强调导向正确所造成的,这就直接导致了某些埋怨情绪的出现,因而各方都以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对待新闻媒介舆论引导能力不强的问题。

(二)“新闻舆论引导等同于党的思想政治宣传”,这是否认新闻规律的片面认识。

我国电视台虽然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国家宣传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宣传是其首要目的,但新闻舆论的引导不能完全等同于党的思想政治宣传活动,导向性和原则性不能代替新闻的规律性。我国的电视新闻和其他媒介的新闻一样,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电视媒介作为党的宣传机器和国家意识形态阵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承担着宣传党的思想的重任。但新闻媒介不同于其他宣传工具,必须遵循新闻规律。新闻规律包括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客观性、时效性、重要性、接近性等,这些是新闻写作、新闻传播以至整个新闻事业所必须遵循的规律,电视新闻不能为了宣传的需要而人为地改变既成事实。新闻舆论的引导不同于一般思想观念的引导,它与政治宣传有严格的区分。所谓宣传就是将政治家已知的内容有选择性地向受众示谕,采取半强制方式(如集中组织学习)迫使受众接受传播者的意图,达到影响受众思想行为的目的。而新闻舆论引导是通过对新闻事实的报道,以特殊的宣传和思想动员方式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从而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基本路线上来,新闻舆论引导必须传播新闻事实,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抓住主流,把握形势,增强全局观念,切实生动地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尽快地被受众所理解,自觉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的新闻传播实践中,我国新闻媒介的新闻舆论引导往往较多地强调新闻舆论导向的一面,较少强调它必须严格遵循新闻规律的一面,尤其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人们更会倾向于强调导向优先原则,而忽视甚至抛弃新闻规律。这种现象实际上是用导向性、原则性代替新闻规律性,这种做法在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表现最为典型。在现有的新闻管理政策和宣传纪律框架下,我国新闻媒介习惯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理解为“正面宣传”,因此在对新闻事件尤其是有负面影响的新闻事实的选择取舍上格外“谨慎”。马克思曾经指出,舆论在社会中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可以穿透人们的心灵,用的是潜在地影响公众心理的方式,它想破坏或成全什么事都无需动刀、动枪。这说明了社会舆论的重要性。在电视新闻的宣传实践中,如果电视媒介把舆论导向与新闻规律割裂开来,为保证舆论导向而牺牲新闻规律,用虚构的图像或声音来欺骗受众,实际上很得不偿失。对于重大事件,一个负责任的电视新闻媒介会发挥电视传播的优势,从受众角度考虑,在第一时间传播真实的新闻信息,提高受众对各种信息的鉴别力和判断力,用正确的、健康的观念去强化受众头脑中原有的那些积极认识,同时驱除和驳斥那些错误的、模糊的、消极的乃至落后的认识。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客观实际、尊重新闻规律的基础上,必须按照新闻规律对新闻舆论实施正确的引导才能提高新闻舆论影响力。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摒弃那种重舆论导向、轻新闻规律,甚至把二者割裂开来的片面认识。

(三)“新闻舆论引导就是强加于受众的意志”,这是无视舆论本身的错误认识。

新闻舆论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必须是对社会舆论本身的引导,在报道中必须遵循舆论生成和运动的基本规律。

电视新闻具有反映舆论、表达舆论、组织舆论、引导舆论的作用,在报道中也必须遵循舆论生成及运动的基本规律,因为舆论运动的规律始终支配着新闻报道活动,但新闻报道活动又能影响着社会舆论的发展。电视新闻要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必须对自己本身所引导的直接对象——社会舆论的本质及生成运动规律要有足够的了解和把握。卢梭认为,舆论即公意,公意是公众意见的最大公约数。舆论的本质乃是社会公众意见的集合,是公众对特定事态的公开评价及其多数人的一致性意见。当然这种一致性意见,绝不表现在意识和观念的灌输中,而是在不同意见的相互碰撞、自我修正过程中得以呈现。舆论“不仅仅是各种意见的总和,而是在广泛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比较和对比一些意见的一种连续的过程”。[5]由此可见,舆论的生成和运动有其自身独特的规律,舆论由于表达了舆论主体的共同意志,它的形成和运动过程具有排除一切外在压制,呈现出自主发展状态的不可抗拒性,在任何社会中,舆论都不会为任何强力所主宰或消灭。新闻舆论是社会舆论的组成部分,因此,新闻舆论的引导也必须尊重社会舆论生成的客观规律。

新闻舆论的引导必须是对社会舆论本身的引导,而不是对某种外在意志的引导。新闻媒介除了对公众意志进行真实反映产生影响外,不可能单方面强行制造成某种特定的社会舆论。对此,我们应有清楚的认识。在当今社会,电视新闻要正确地引导舆论、提高舆论影响力,必须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以群众情绪为第一信号,了解群众在想什么,说什么,关注什么,关心什么,需要什么,找出其心理特征和心理需求,真实地反映社会舆情,正确地表达公众舆论。如果电视新闻有意回避群众,“顾左右而言他”,不主动触及社会舆论,就难以真正影响、引导社会舆论,就会大大削弱电视新闻舆论引导的作用。电视新闻要有效地影响社会舆论,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就要正确地反映社会舆论,多把镜头对准广大的人民群众,多反映来自基层和第一线的声音和画面,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关注的热点有机结合起来,使报道能够发挥上下沟通、释疑解惑的作用。如当前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电视新闻就应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多宣传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及所采取的措施,使群众及时了解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种种变化,看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给广大百姓带来的各种实惠和美好前景,从而对政府充满信任,对社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其实公众舆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雏形,这就要求电视新闻能够用客观真实的画面和声音正确反映公众舆论,要坚持党性原则对公众舆论进行“导航”,实现新闻舆论正确、有效的引导,而不是盲目地崇拜和报道,甚至为某些偏激的社会舆论“火上添油”,那就有可能导致新闻舆论偏离正确的“航向”,对构建和谐舆论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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