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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苏联出版与其他传媒法》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1990年《苏联出版与其他传媒法》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苏联,传媒领域的激进与自由化趋势日趋明显,为了规范日渐失控的大众传媒,戈尔巴乔夫开始推动制定传媒法的工作。1990年6月,戈尔巴乔夫签署了苏联历史上第一部《苏联出版与其他传媒法》。《苏联传媒法》的诞生,是俄国新闻出版史上史无前例的事件。

一、1990年《苏联出版与其他传媒法》

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苏联,传媒领域的激进与自由化趋势日趋明显,为了规范日渐失控的大众传媒,戈尔巴乔夫开始推动制定传媒法的工作。1990年6月,戈尔巴乔夫签署了苏联历史上第一部《苏联出版与其他传媒法》(以下简称《苏联传媒法》)。但是,由于当时议会处于叶利钦的控制之下,因此《苏联传媒法》的起草和制定其实是在他和议会反对党的操纵下进行的。因此,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但没有满足戈尔巴乔夫规范传媒的初衷,反而将1985年以来传媒的激进行为完全合法化,并彻底解除了苏共以及戈尔巴乔夫本人对传媒的控制。

《苏联传媒法》的诞生,是俄国新闻出版史上史无前例的事件。它改变了苏联传媒存在的主旨,赋予它全新的社会职能,具体来说,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原则性的突破:一是取消新闻查禁。《苏联传媒法》第1章第1条明确规定:“报刊及其他舆论工具是自由的”,“舆论不受检查”。这一规定意味着始于15世纪的俄国新闻审查的终结,意味着西方式的言论和新闻自由在苏联得到了法律保障。二是解除传媒垄断。《苏联传媒法》第2章第7条规定,创办舆论工具的权利属于人民代表苏维埃和其他国家机构、政党、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创作协会,属于根据法律创建的合作社、宗教团体,属于劳动集体以及年满18岁的苏联公民。禁止垄断任何一种舆论工具(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同时,该法还取消了创办媒体的审批制度,代之以登记注册制度,(51)即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到有关机构登记即可获得创办各种新闻出版机构的许可。此外还规定,印数不足1000份的新闻出版物不需登记注册就可发行。(52)这一规定打破了苏联传媒长期单一主体的局面。三是实现传媒自治。《苏联传媒法》明确了舆论工具是根据自己的章程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法人,并在创办者批准的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实行总编辑负责制。舆论工具编辑部有权在经济自主和经济核算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则依据章程由创办者、编辑部和出版者自行分配。(53)这一规定使苏联传媒从党和国家的直属行政机构变成自给自足、自负盈亏的经济独立体。

1990年出台的《苏联传媒法》堪称一部“大鸣大放”的法律,它勾画出俄罗斯传媒转型的基本目标: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新闻审查的取缔使传媒自由获得保证、解除传媒垄断使传媒私有化成为可能,实现传媒自治则从理论上设定了传媒市场化的发展前景。它使苏联传媒彻底摆脱了原来的创办者——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赋予了主编和记者们更大的自主性,为传媒的自由化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苏联传媒法》的问世,从政治上确立了苏联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当然,同时也扩大了党内反对派的影响,使苏联共产党丧失了最后一个斗争的阵地。事实上,《苏联传媒法》生效不过1年,1991年8月,苏共即宣告解体,之后不久,许多原国家一级的党报趁势脱离原隶属单位,成为独立传媒:《消息报》脱离了最高苏维埃、《真理报》脱离了苏共中央……从此拉开了传媒转型的大幕。

但是,《苏联传媒法》毕竟只有39条,不足8000字符。它搭建了传媒的原则框架,却对许多重要概念缺乏具体解释,例如究竟什么是新闻审查?什么是传媒自由?诸如此类的概念大多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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