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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总是生活于一定的文化情境之中,并时时处处受到这种文化情境的制约和指引。跨文化传播既赋予了人类文化选择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同时遭遇着霸权、曲解、对峙乃至冲突的文化窘境,从而使跨文化传播成为对人类具有深远影响的伦理事件。从伦理意义上讲,跨文化传播的核心伦理意义是为各种不同的文化伦理提供了对话的可能性。

一、文化传播的伦理性

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总是生活于一定的文化情境之中,并时时处处受到这种文化情境的制约和指引。跨文化传播作为一种文化情境,其特殊性在于这种文化情境的制约与指引功能具有多向复杂性,这些同时发挥作用的多向性指引之间甚至可能存在着对立性差异。跨文化传播既赋予了人类文化选择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同时遭遇着霸权、曲解、对峙乃至冲突的文化窘境,从而使跨文化传播成为对人类具有深远影响的伦理事件。

在跨文化传播的语境下读解文化,我们发现,文化总是与特定人群这样的文化主体相联系,总是首先表现为某些人的文化。不同的人群形成不同的文化个性,不同的文化体系也相应地拥有不同的特定人群,并使得这些特定人群成为某种具有文化属性的文化中人(people-in-culture)。不同的文化个体间往往有着某种无形但却又十分明晰的文化边界。文化的意义体系为其文化中人设置了个性化的意义编码与解读程序,文化差异性的存在使得不同文化间的人们由于对于这种程序的理解差异而经常发生误解并由此发生文化冲突,从而导致跨文化传播成为一个关乎人的文化性生存的伦理事件。

不过,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首先并非源于文化间的文化冲突,而是源于文化自身的伦理性,它是文化对于文化中人的伦理性在跨文化情境下的自然延伸。文化的伦理性乃是文化对于文化中人的指向与保护作用,其集中体现在文化中人体认其文化身份(cultural identity)的过程中。文化身份是文化共同体成员对文化的意义体系所形成的群体性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fication),这种认同是个体社会化的成果,是文化中人将自身身份与文化这一意义体系所标示的文化属性相融合的结果。文化身份明确了个体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社会空间、社会地位的坐标,个体因此获得关于“我是谁,我身在何处”的准确文化定位。既定的文化身份赋予了个体道德、文化与精神的方向感,使其能够判定什么是好的或有价值的,或者应该赞同或反对什么。文化的伦理意义在于,作为意义体系,它如一个指示明确的路标,对于文化中人具有指向意义。文化将特定的个体或群体置入一个路径分明因而具有可预测性的世界之中,从而使其拥有明确的方向以理解周围的环境,指引其应对与生存密切相关的诸种问题。另一方面,对于文化中人来说,文化意义体系又如同一道保护性屏障,矗立在路径分明的已知世界与晦暗不明的外部世界之间,从而保护我们的神经系统、我们的文化身份免于因“信息过载”而陷入瘫痪甚至崩溃。

但是,当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产生接触和联系时,固守单一的文化伦理将会使人与人之间无法交流,于是,人们不得不走向跨文化伦理对话。这一对话过程全部体现在“跨文化敏感”(intercultural sensitivity)理论(参见第四章的论述)所描述的个人应对跨文化差异的过程之中,即否认(在早期“种族中心主义”阶段简直没认识到差异)、防御(承认差异但认为一种文化比另一种优越)、最小化(采取表面的普遍主义把差异估计得最小)、接受(在后来的“种族相对主义”阶段,以一种简化的相对主义的方式接受了差异)、适应(个人能够以其他文化作为参考框架)、融合(个人采用了双文化的视角,利用多种文化框架为参照)、生成(新的文化形式创造性地产生出来)。在这里,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表现出不同于单一文化伦理的特性:其一,否认差异、以自我文化为中心,人与人之间无法交流,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则为跨文化伦理对话提供了基础;其二,在交流失去平衡的状态下,现存的规范失去重建平等交流的效应,文化间的某些相似点只能掩盖差异与冲突,不会自动达成共享的视角,跨文化对话则能有效地融合表面上不相容的看法,甚至会通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协商,产生处理新问题的全新的概念和规范,以此解决差异带来的冲突;其三,有效与他者沟通的伦理基础在于,个体必须以其他文化为参照,并进一步从他者出发,获得双文化乃至多元文化视角;其四,跨文化交流的伦理意义在于,为全新的社会交往形式的产生提供了机遇,也为维护文化的开放性、人的文化选择自由和文化创造自由提供了机遇。

从伦理意义上讲,跨文化传播的核心伦理意义是为各种不同的文化伦理提供了对话的可能性。其逻辑在于,第一,伦理原则如同其他文化形式是人为地产生的、传播的,它既非天生固有也非写进形而上学的图式之中,如果伦理规范是由文化缔造的,那么同样可以根据新的问题而得到修正从而在跨文化的交往中获得新的视角。第二,虽然群体对个人的影响大于个人的价值观,但应该看到,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影响是相互的,因此,在一个文化内部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多种价值系统,文化并没有表现为所有成员都接受的铁板一块的价值体系,即便在个人层面也很难达到一致。价值观如何排列部分取决于个人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在不同的角色中行为预期会不一样。第三,在规范层面,寻求一套让所有人遵循的价值观念是无用的。首先,如果它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社会体系,所有的个体特殊性会被摧毁。其次,摧毁了个体特殊性,文化反思的能动性基础将荡然无存。没有反思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我们的伦理体系就不可能与时俱进。[2]从这样的角度看,跨文化传播不仅不会损害文化伦理,而且会开放文化伦理的视野,解构文化伦理对人的单向控制,提升人的道德自由和反思能力。

一般理论认为旅居者应尊重东道国文化,并鼓励他们适应东道国的道德准则(所谓“入乡随俗”),或尊重东道国规范的同时保持自己的道德伦理。里查德·伊万诺夫(Richard Evanoff)则认为,跨文化对话提供了一种替代模式,其间有着不同道德伦理的人们可以积极建构他们的共同基础,批判现存的规范形成新的规范,即创造出协同的“第三文化”(third cultures)。其最终目的是融合不同文化的规范,指导跨文化语境中个人的交往。[3]

与此同时,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不仅表现在提供了跨文化伦理对话以及伦理融合的可能性,也在于它把人置于跨文化伦理的矛盾与困境之中,提供了值得反思的伦理问题。

一般说来,人与人在同一文化体系内,能够以共同的方式对信息进行编码、以相互能够理解的方式传递信息并因而能够轻易地理解所接收的信息,即解码。因而,这种编码与解码过程一般不会发生意义的变化和解读的障碍。但是作为与主社会文化有着文化差异、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的陌生人,很难把主社会成员之间相互熟谙的特定符号形式与其特殊的含义联系起来,无法凭借其旧有的意义体系对主社会成员传递的信息作出合乎主社会文化含义的读解。这使得陌生人与主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经常发生相互误解,各自的行为相对于对方来说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其后果往往造成两者之间的对峙与冲突。跨文化传播为每个文化中人都提供了转化成陌生人的可能性,频繁的文化误读与随之而来的文化冲突,打破了文化中人的文化内日常生活的和谐与平静,从而导致对外来文化及其闯入者的不安、焦虑。

这种由文化误读所产生的不安、焦虑还只是文化冲突的外在形式,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更深刻地表现在,在跨文化传播所展示的多元文化并立与交相作用下,文化冲突正进入文化中人的心灵深处,文化身份的体认将越来越困难,文化的路标与保护屏也将陷入指向混乱、保障崩塌的危险局面。与此同时,文化在本质上又具有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倾向。[4]民族中心主义认为自己所属的群体是一切事物的中心,也是对所有的他者进行评价、衡量的参照依据。它赋予自己所属的文化内群体以自然的优先权,从而使“我们是正确的”而“他们是错误的”这样的情感笼罩着作为文化存在的每个方面,限定着人的文化创造与文化选择的自由。在一般意义上讲,文化身份认同隐含着民族中心主义提供的文化自豪感与文化优越感,这也是文化的指向与保护功能所以形成的深层根源。但是,由于跨文化传播造成的文化中人的陌生人化,特定文化的指向与保护功能遇到来自他文化意义体系与生活方式的质疑与挑战。正如英国社会学家鲍曼(Zygmout Bauman)所说,由于陌生人的存在或者成为陌生人,我们的文化,“我们已有的生活方式,曾经给我们安全感和使我们感到舒适的生活方式,现在被挑战了,它已经变成了一个我们被要求的,关于它要进行辩论、要求解释和证明的东西,它不是自证的,所以,它看起来的不再是安全的”。[5]这样,生存于跨文化情境的文化中人虽然拥有扩展其文化视野、选择更多文化归属的可能性,但在实际上,它最终却极可能成为某种缺乏方向感与文化归宿的无根的文化悬浮者。

不过,这里从文化的向度考察跨文化传播的文化伦理时,我们实际上把文化当成了一个既成的稳定的静态的意义与生活方式体系,但正如汤林森(John Tomlinson)所说,“我们的生活方式从来不是固定于静态的环境,而总是处于变动之中,是一个过程”,某个特定时刻我们所认定的“我们的文化”的东西,实际上都是当时文化记忆的总体化(totalisation)。[6]在人类发展与文化生成史上,进行这种总体化工作的,正是人类的传播活动。

作为信息传递或意义协商与交流机制,传播活动通过对特定人群自身主体文化和其他文化进行有意识的甄别遴选,强化或淘汰文化的某些构成因素,从而使这一文化体系表现出合乎其目的性的总体景观。传播活动使个体汇聚成组织化的群体、使乌合之众凝结成具有共同社会心理症候与文化个性的社会共同体,传播完成了其文化伦理的进一步表达。现代社会里最重要的社会共同体是民族与民族国家,对于在这个社会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传播的伦理性作为,人类学家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曾进行了精当的描绘。安德森认为,究其实,民族国家只是“一个想象出来的政治社群”,因为即便是最小的国家,其绝大多数成员也彼此不了解,也没有相遇的机会,但“每个人的心目中却都存在着彼此共处一个社群的想象”。这个“社群的想象”之所以成为可能、“想象的社群”之所以最终成为民族与民族国家,安德森将其归因于18世纪末叶相继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件,其中最为紧要的是欧洲兴起了资本主义印刷文明。安德森认为,“五花八门的书籍,以及更重要的,报纸的生产进入商业化及机械化的阶段之后,在民族国家意识的生产过程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7]报纸及其他传播形式的这种决定性角色形成的逻辑在于:由于传播赋予某种信息或文化因素以符号形式,这种符号形式凝固下来并在尽可能广大的空间里广泛散播(这种散播同时保存着前人的文化历史积淀并超越时间间隔使集体文化记忆成为可能),分散且相互不知名的个体因为接受共同的信息与文化符号从而能够辨认彼此之间的相似性并获得共同的文化记忆与身份。所以,安德森进一步指出,印刷科技的长足进步,使得印刷成品得以快速增长并散布。“由于这些报纸将时间与空间聚合在一处,因此也就产生了理解何谓民族国家社群的方式。”[8]霍尔(Stuart Hall)在谈及英国广播公司(BBC)与不列颠民族形成的关系时,对此做了更明确的阐释:“BBC远非仅仅‘反映’在其之前存在的民族的复杂构成,它是一种工具、机构、机器,由它构成了民族。它生产了它所针对的民族,它以表现其受众的方式构建他们。”[9]

跨文化传播作为人类一般传播活动在物理空间与文化空间上的延伸,为不同文化背景的文化中人提供了在更大范围内寻找文化相似性并建立文化共识的可能性,跨文化传播因此而继续保留了构建社会共同体的伦理功能。然而,情况远非如此简单。首先,跨文化传播作为超越文化边界而进行的传播,多元文化因素在其中展现为一幅色彩斑斓参差混杂的拼图式的文化景观,文化中人遭遇这种充满种种异质意义体系的文化拼图,其直接后果常常是导致文化中人产生文化适应压力(acculturative stress),诸如个体情绪上的沮丧焦虑、文化身份的混乱、文化信仰的缺失、价值判断的失据等,实际上,文化中人的文化身份越牢固,他在跨文化传播中产生文化适应压力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文化适应压力的程度就越剧烈。其次,文化融合常常表现为文化的合二为一,而这可能导致蚕食原文化的志趣、形态、风格和凝聚力,也可能因丧失两种文化的真正品质而黯然失色,结果显示,在感知层面,文化相异性比平淡无奇的文化合并更富于意味。第三,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文化族群或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和文化、意识形态因素也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迹,跨文化传播因此也就成了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诸体系争霸的场所,于是,一个受到干扰的跨文化传播过程常常表现为拥有优势政治、经济地位与传播手段的文化体系进行全球扩张的过程,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也因此受到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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