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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报律》约束下的新闻自由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清报律》约束下的新闻自由_《德文新报》研究二、《大清报律》约束下的新闻自由自《大清报律》颁布,中国的新闻人便同时开始了与报律的抗争。然而,鉴于确有众多外国人在华创办、经营报刊这一事实,因此,一般认为,外国办报人及其相关新闻活动并不在《大清报律》约束的范围之内。所有上海报刊已向道台提交书面保证,按照政府要求,遵守新闻法规定。

二、《大清报律》约束下的新闻自由

自《大清报律》颁布,中国的新闻人便同时开始了与报律的抗争。有学者专门对近代中国新闻法制作了研究,认为在清政府的新闻法律法规出台后,中国新闻界并没有去分析其是否有进步意义,“而是一味地反对,同时也没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习惯,加之清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保护新闻界合法权益的内容,新闻界持反对态度是不难理解的。”[243]

对于中国新闻人与政府新闻法的斗争,《德文新报》作为旁观者看到的是“中文报刊在近几年严厉地揭露了官员及政府的所作所为。这使我们欧洲人可以借此在了解中国统治情况方面保持最好的视角”[244]。然而,德国报人认为中国报刊的报道“对于中国整个国家而言,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所报道之事)不偏不倚地判断”,遗憾的是,“中国新闻界总是自负且目空一切;有时候,甚至可以说,中国报刊最不缺乏的表达方式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革命式的。并且,有些报刊对猛烈指责国家最高级别的官员并不感到惧怕。”[245]德国人将此理解为政府要考虑制定新闻法的原因,对于在《大清报律》出台之前的《报章应守规则》[246]的有效性是这样评价的:“第一个新闻法令从未获得过法律效力。新闻法令被限制着,根本无法实施执行。”[247]而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大清报律》,在德国人看来,“这项实际意义上的新闻法令在有些方面看起来是仿效德国新闻法的,但还另外附有条文,专门限制新闻自由,因此,新闻界就此指责政府背约。关于国家宪法的第一个诏书中实际上已经承诺公众有表达自由,而这一新的新闻法看起来又使这一表达自由失效了。负责起草新闻法令的官员对报界是持有敌视态度的,可以轻而易举地找机会暂时或永久地将报刊禁掉。”[248]在《大清报律》颁行半年之后,《德文新报》发出了“新闻法的存在形同虚设,就像其他许多法令一样,在被渐渐遗忘”[249]这样的感慨。

“而突然之间,内政部却告诫应认真执行该新闻法。总督及省级官员都得到指示,应对服从新闻法的事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报。总督陈夔龙[250]在武昌针对汉口报刊所采取的行动甚是严厉。他暂禁了一份报刊,并永久禁止了另一份报刊[251],因为以上报刊登载了康有为对圣上的请愿书,请愿书要求慈禧太后还皇位于皇帝,并请迁都南京。”[252]从相关研究来看,事实上,自《大清报律》颁行之日起,中国报人便开始了为新闻自由的抗争[253],一轮又一轮的反抗之声,终于激起了清廷的愤怒,《江汉日报》便是杀鸡儆猴的牺牲品。

前文已经提到过,《大清报律》第二条对于办报者资格明确规定应是年满而立以上的本国人[254],而对于在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报事宜则丝毫未有提及。然而,鉴于确有众多外国人在华创办、经营报刊这一事实,因此,一般认为,外国办报人及其相关新闻活动并不在《大清报律》约束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了在诸如上海等设立了外国租界或租借地的中国城市,有大量中国报刊假借外人的名义创办报刊,从而避开报律。面对诸多挂洋旗的中国报刊愈发频繁地发表与政府唱反调的文章,清政府必然无法视而不见。对此,《德文新报》是这样记录的:

最必要同时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是新闻法在上海外国租界的贯彻实施,因为这些报刊大多数属于外国人或在其名下,至少在名义上是如此,那么,公共租界工部局更多的是作为中国报刊的一个庇护所了。然而,中国政府已经找到方法和手段,以迫使上海的报刊也必须服从新闻法的管制。总督端方[255]最近任命上海道台着手贯彻实施新闻法。于是道台敦促有外资参与的报刊将外资款额偿还,并在官方进行登记。看起来,一些报刊已经开始照此行事。只要未完全偿清外资,该报就不得登记注册。所有上海报刊已向道台提交书面保证,按照政府要求,遵守新闻法规定。而政府同时也对报界做了妥协,同意削减报刊的邮政及电报费用。为了稳操胜券,政府表示,如果报刊不能遵照新闻法行事,则不可享受邮政、轮船或铁路的运输业务。如有不服从的报刊使用外国邮政或中国私人邮政的话,此类报刊将被予以内部没收及销毁。上海道台对端方报告说,新闻法第三十七条及第四十条[256]的规定将被严格执行。

上海的报刊别无选择,好歹都要顺从。租界的中国人不得独立经营报刊。除《沪报》[257]之外,上海的其他所有报刊都对上述惩处要求保持沉默。其中一些已转为官办报刊,其余则自我收敛起来。在宪政国家业已得到保障的新闻自由,在中国暂且还谈及不到。但是对于中国而言,尤其是在目前的狂飙突进时期,出现这样的情况倒是不会造成什么损害。比起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争吵上面,中国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正是报刊所精通之事。现在政府恰能以报界为媒,以传播有益的内容。报界由此获得了一份非常珍贵的工作任务,当然,中国报界并不认同这一点,却在冒险走上一条完全错误的道路。这条道路,仅仅是现在能证明有益而已。可以说,中国报界若要真正有所作为,必须培养专业人才。然而,这最重要的一环却至今未能受到重视。中文报刊偶尔会出现一篇上乘的深度报道文章,那也是取自外报。

举一例足以证明。去年(1907年)年初整个上海的中国新闻界为将要新成立海军部[258]而欢欣雀跃。这几乎成了报端的头等大事。即使外国报刊对中国报刊过度关注此事提出警告之后,中国报刊依然对海军部成立一事大肆宣扬。目前的一个新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中国报刊都建议应谨慎对待该问题,毋须多言[259]

《大清报律》推行进租界的行动已然收到成效,这样一来,中国报人利用擦边球的方式享受租界里外国人特权保护的机会被消灭了。同时,《德文新报》所认为的“非常珍贵的工作任务”也被忽略了,事实上,中国报人还不能领会这份在华德文报刊言词中的好意。那时候,有多少中国人懂得近代报刊为何物?认清那个时期中国报人的身份,便很容易理解这一点。各主要西方国家在华所办外报的确是对中国人认识近代报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外报来华,既有办报人各自不同的初衷,又必然不可逃脱入乡随俗的命运,因而,在华外报必然与外报在其本国的状况有所不同。这样看来,《德文新报》认为中国报人恰好可以借此机会潜心修炼新闻业务,这种想法是不可能被中国报界接受的。至于新闻自由,则更是一个奢侈的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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