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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服务与公民社会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月27日,委员会下属的管制架构小组初步建议,日后将香港电台脱离政府,转由独立的董事局监管。报告建议重新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以公币运营的方式履行具体的公共使命;并且,对于一直承担着公共广播角色的香港电台,报告认为不适宜被改组过渡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至于香港电台的前途问题,报告以不在本次检讨范围之内为由未予涉及。会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将香港电台转型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这一议题之上。

公共广播服务与公民社会——对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的审视

杨 娜

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

2006年1月1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对本地公共广播服务进行检讨,以“探讨在香港的广播市场中,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理据,其角色和公共目的,并评估提供该广播服务所需的公币及其他资源”。[1]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表示:“在香港,我们目前未有一套清晰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近年来,香港的广播市场不断演变。一系列的因素促使我们需要深思公共广播服务这个课题……我们有需要作出适当的分析和探讨,建立清晰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纲要,定出日后的发展路向和具体方案,使香港的广播事业可以健康发展。”[2]

同年3月24日,委员会公布了第一阶段咨询结果。9月27日,委员会下属的管制架构小组初步建议,日后将香港电台脱离政府,转由独立的董事局监管。2007年3月28日,独立委员会完成检讨报告并提交行政长官。报告建议重新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以公币运营的方式履行具体的公共使命;并且,对于一直承担着公共广播角色的香港电台,报告认为不适宜被改组过渡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至于香港电台的前途问题,报告以不在本次检讨范围之内为由未予涉及。

由于报告完全没有把香港电台转型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作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方案,在报告发表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的质疑,甚至激起了一连串的抗争行动。政府在接受报告时一再表示,这份报告只是作为公共广播立法的相关参考,并不是最终的结论。政府将谨慎研究独立委员会的所有建议,并将在2007年下半年发表咨询文件,就公共广播服务的政策和角色,以及管治、问责、财政、节目和表现评估的安排等征求各方意见。

2007年6月29日,香港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会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将香港电台转型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这一议题之上。与委员会报告相悖,绝大多数的与会团体和个人都对建立一个全新的公共广播机构持否定态度,认为将香港电台进行转型会是更佳之选。

尽管政府对香港公共广播的检讨和后续的跟进工作还在继续,香港公共广播将何去何从还尚无定论;但是纵观现阶段的事态发展,一方面,公共广播服务在构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再次凸显,另一方面,公共广播服务在当代社会种种压力之下的尴尬境地也显露无遗。

公共广播服务存在的价值和挑战

公共广播作为一种制度源自20世纪20年代末的英国,当商营的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mpany)转为公营时,其总经理里思将其使命概括为告知、教育和娱乐(to inform, educate and entertain)。同时,里思也定义了公共广播服务的思想基本原则,即公共服务而非商业动机、覆盖全民、集中控制运作、高质量文化标准。尽管集中控制运作的原则在BBC后续的发展中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其他的三条原则却是BBC延续至今的核心价值。[3]BBC的这一理念奠定了公共广播服务的基本原则,并为世界各地的广播服务广泛效仿。

一、公共广播存在的价值

公共广播服务制度出现的目的,是为了对抗商业权利或政府权力对广播权的独断把持。对于商营企业来说,对利润的不断追逐导致其不可能将公共利益作为运营广播的根本目的;而对于政府来说,由于广播系统本身具有巨大的社会、文化和政治潜力,政府的过多参与将会限制广播的自由表达。国营广播模式和商营广播模式这两种占主导地位的广播服务体系本身都存在着缺陷,以至于无法充分实现告知、教育和娱乐的基本目标。正是由于对国营和商营模式的不信任,才催生了公共广播服务机制,以服务于公民社会、文化发展和民主制度。[4]基于这种理念,公共广播服务被看做是一种独立于政府和商业资本之外的权利,这种权利必须作为“第三方”权利单独存在,以避免赋予政府和商业资本这些社会中的强势权利以新的特权,从而维持社会权利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和平衡。

具体地说,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A Best Practices Sourcebook所述,公共广播服务的四个基本原则是:广泛性,即国内的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到公共广播服务;多样性,即公共广播所提供的节目、所面向的受众和所讨论的议题都要具有多样性;独立性,即公共广播为意见的自由表达,以及信息、观点和批评的阐述提供了平台;独特性,即公共广播要提供与其他广播服务所不同的服务。[5]香港公共广播检讨委员会的报告沿用了这一定义,同样将公共广播服务的特质或原则定义为普及性、多元性、独立性和独特性。

公共广播与其他广播服务的根本不同在于公共广播的服务目标是“公民”,而不是一般广播服务所认为的“受众”。商业广播服务所面对的受众是有消费能力的观众,能为其带来利润所得。尽管从理论上说,如果市场足够开放,众多的商业广播机构便能够提供多元、广泛的服务以满足公众的需求。但是事实却是,在利益驱动下,商业广播多倾向于高收视率、迎合大众口味、有广告效益的节目,这样弱势群体的需求就会被忽视,并且节目过度娱乐化、高度同质化的状况也会凸显。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商营媒介多频道的受众细分趋势不断增强,导致社会凝聚力降低,全体社会成员共有的规范和价值观念大为减少。公共广播服务的广泛性、多样性等原则就是为了应对这种缺失,顾及国内最广范围内的公民,并且充当社会黏合剂的作用。公共广播是“一个对所有公民平等开放的讨论平台,它不仅是一个传递信息、教育传承的工具,并且,无论处于任何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人都可以享受到其服务,并投入其中”。[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共广播对于公民社会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提供公共生活参与途径、促进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当中,公共广播服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公共广播可以成为激励教育和文化发展、启发智慧、促进公民间相互交往的利器。”[7]

二、公共广播所面临的挑战

尽管从理论上说,公共广播的原则和理念设计使得这种制度安排成为公民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在现实发展中,公共广播制度却受到了不同范畴的挑战,其“非政府”、“非商业”的原则也变得愈发难以实现。首先,新技术的发展使得受众的选择空间增大,需求个性化突出,广播逐渐演变为针对个别消费者需求的“窄”播,受众被大量分流,公共广播的使用率被间接削弱。其次,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冲击下,政府开始放松对传媒的管制,商业资本在媒介领域更加活跃,媒介领域对受众的争夺变得愈加激烈,为应对转变后的媒介市场竞争格局,公共广播运营中出现了更多的商业特征。再次,公共广播服务机构所承受的资金压力日益增大。一方面,市场竞争格局改变之后,广播服务开始更多地强调市场因素和赢利倾向,政府对公共广播服务的公币投入开始减少;另一方面,媒体的技术转型也带来了多方面的结构变化,导致公共广播机构的运营成本不断提高。资金压力的不断增加迫使公共广播机构转向市场,以多种经营策略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

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发展

一、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概况

香港的广播行业发展蓬勃,据广播事务管理局2005年度广播服务调查意见显示,香港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的住户渗透率为99.6%,约有657万四岁以上的观众,电台广播服务的住户渗透率为95.2%。[8]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包括由商业广播机构提供的类似公共广播的节目,以及由公币支持的广播机构所提供的节目。

香港的商业广播在缴纳牌照费用后,由政府发给牌照,并在政府的监管下遵照牌照条款和业务守则进行运营。香港共有两家商业免费电视机构,经营四个商业免费电视频道;两家持牌商业广播机构,经营六个商业广播频道。[9]政府在所颁发的牌照中有对节目内容的限制,规定商业免费电视及声频广播机构必须于指定的时间段提供规定时长的新闻、时事节目、艺术文化节目等,以确保节目内容的均衡和服务的充分。这些节目为市民提供了新闻、时事、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的多样化的媒介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顾及了普遍民众和小众群体的媒介需求,所以从性质上来说,这部分节目属于商业广播机构所提供的类似于公共广播的节目。

香港电台是香港唯一一家由公币运营的公共广播机构。它成立于1928年,在1957年新城电台开播之前,是香港唯一的广播服务提供者。1951年香港电台的广播服务由政府新闻处接管,1954年,分设为一个政府部门。现在,香港电台一共提供七个电台频道的广播节目。香港电台本身并不运营电视台或者电视频道,但它作为一个媒介机构制作一定数量的电视节目,根据广播条例在免费商业电视台的平台上播出。香港电台的运营支出由政府从一般收入中拨款支付,其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架构协议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以及各自职权,同时也确定了香港电台“透过高素质的电台、电视和新媒体服务,为香港市民提供资讯、教育及娱乐……致力于反映社会各阶层意见”[10]的服务宗旨和目的。

二、香港电台的公共广播服务理念

香港电台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迈向编辑自主,1970年成立公共事务电视部, 1973年成立电台新闻部。80年代中期,政府曾一度考虑将其转为公司化运作,但这个建议在90年代初期被搁置。不过,从那一时期开始,香港电台编辑自主的理念已经确立。在架构协定中,政府承诺了“香港电台编辑独立。处长为电台的总编辑,负责制定一套符合《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守则》编辑制度”。[11]《港台节目制作人守则》是香港电台内部的节目制作标准和编辑方针,订立于1998年,这部守则不仅反映电台内部的工作原则,增加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也反映了社会的法规尺度。《架构协定》、《守则》以及香港电台与广管局的谅解备忘录(1995年首签,1999年更新,香港电台通过此备忘录接受广管局业务守则的监管)共同构成了香港电台编辑运作的基本依据,督促其履行为香港人服务的职责。

面对日益改变的媒体环境,香港电台以“成为新媒体环境中举足轻重的公营广播机构”为抱负,将其经营理念确立为“坚持编辑自主,保持不偏不倚,服务社会大众,提升竞争层次,制作优质节目,培育多元人才”。其中,“不偏不倚”是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的指导性工作原则:“我们奉适切的不偏不倚为圭臬,要求节目制作人表现出开放包容的态度,处事公正及尊重真相。我们不可任由来自政治、商业或个别基层利益的压力,或一己的成见,左右我们的专业判断。”[12]在此指导原则下,香港电台制作了一大批深入人心的节目,在市民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公共广播机构形象。2005年关于市民对香港电台所提供服务的意见调查表明,77.2%的受访者对香港电台印象良好, 64.5%认同香港电台的新闻或资讯有公信力[13]2006年对媒介公信力的调查也显示,香港电台的公信力在香港的电子媒介中位列第一。[14]香港电台将节目制作的首要目标设定为香港大众,多年来生产了一大批如《铿锵集》、《不再歧视》、《告诉我明天会更好》等备受港民喜爱的节目,为在主流媒体中没有发声渠道的弱势群体提供了话语平台,也为香港的多元文化打下了基础。

三、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是否充足

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报告在探讨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是否充足时,大概提出以下几点:第一,在公共广播的新闻和时事节目中,报道和评论的界限不明,事实与观点之间的区分不清晰;第二,公共广播节目缺乏多元性;第三,现有公共广播节目的组合独特性和创意不足。据此,报告书提出未来公共广播机构应发挥以下四项具体功能:第一,巩固公民意识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第二,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性;第三,推动教育及鼓励持续学习;第四,激发创意,推动追求卓越的风气,丰富香港市民的多元文化生活。

香港是一个现代化并且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新闻和言论自由是香港安定繁荣的基石,为政府和市民所珍视。然而,无论是回归前还是回归后,香港都先天欠缺一个完善的民主化制度,因此,公共广播被赋予了推动公民社会发展的政治角色,政治议题成为香港公共广播首要考虑的问题。在媒介推动香港公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香港电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香港1967年暴动之后,殖民地政府意识到要提高市民的本土意识和对社区的归属感,于是大力扶持香港电台发展,以顾及更广范围的香港市民,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这之后的几十年间,香港电台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其公共性逐渐深入人心。在一国两制的过渡时期,以香港电台为首的香港媒体逐渐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媒介系统,以反映回归过程中香港市民的心声。1989年下半年,香港电台公司化被推上议程,行政局指令香港电台独立于政府之外,预定1993年4月开始实行公司化。在这种氛围下,香港电台的发展开始超越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能,更多地承担起以媒介促进公民社会发展的责任。1992年,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经讨论,反对将香港电台公司化,认为回归后的特别行政区政府也需要一个政府的电台。1994年港府宣布香港电台公司化搁浅。[15]尽管如此,回归之后,公民权益意识日益高涨,对新闻自由、社会多元等核心价值更为关注。香港言论自由的传统,以及传媒凝聚民间社会力量的能力延续了下来,公共广播媒介在社会政治中体现出一种“代议功能”,反映市民意见和诉求,监督政府政策。

从回归至今,尽管香港电台以编辑独立的原则努力实践着公共广播的理念,但是其政府部门身份却让它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首先,香港电台与政府间的紧密关系已经成为一种政治包袱。香港电台的运营经费来自政府的一般收入,当它坚持“非政府”的立场对政府的政策进行监督,而不是宣传政府政策时,政府就会疑虑香港电台以“新闻自由”的名义进行“政治干预”,继而就可能从财政方面对其施加压力。一方面,政府对香港电台的划拨经费有缩减的可能,另一方面,既定政策也不允许香港电台大规模寻求赞助。加之2008年数字化技术将登陆香港传媒,在新的媒介环境之下,香港电台的资金压力将使其面临被科技淘汰的可能。其次,对于运作灵活、竞争激烈的媒介行业来说,香港电台的政府部门身份对其发展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香港电台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往往要严格遵守政府体制的各种规章制度,但是媒体的运作却需要随机应变,这两者显得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媒介机构的创新性。另外, 2006年以来审计署对香港电台的严厉批评,就证明了媒介机构在政府体制架构下所可能出现的管理问题。[16]再次,香港电台在人事任命、财政和行政运作等方面都完全受控于政府的掌管之下,对广大民众来说,这样的运作方式会使其在监督政府、确保编辑自主等方面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严重影响香港电台在香港市民心目中的权威性。所以,在过去70多年的发展中,虽然香港电台作为香港公共广播的旗舰在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意识的普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香港电台的现有体制已经极大地限制了其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职能的发挥,香港公共专业联盟甚至在意见书中表示:“已经令香港核心价值响起警号,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出现倒退。”[17]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香港对公共广播的诉求还存在一些特殊性。香港是一个娱乐业十分发达的城市,在媒介商业化发达、娱乐产业繁荣的环境下,社会对评论节目和评论多元的需求也就愈为强烈。2006年底香港中文大学就香港传媒公信力议题对传媒工作者所进行的调查显示,传媒工作者自我评定的公信力创16年来的新低。[18]香港大学同一时期发表的有关“市民对香港新闻传媒评价”的调查显示,市民对传媒公信力评分持续下跌,数字是三年以来的新低。调查中,市民认为“传媒充分发挥言论自由”的比率变化不大,但是认为“传媒有误用新闻自由和报道不负责任”的比率却明显增加。[19]在娱乐化和商业化的煽情、色情和血腥元素充斥之下,以有品质的评论与其平衡;继续维护言论自由的氛围,但又不让这种自由被滥用或误用,都已经成为香港公共广播所要面对的问题。

另外一个特殊性在于香港的文化多元化和种族多元化因素。香港向来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枢纽,特别是在回归之后,中国本土文化更多地回流到了香港地区。在这种改变之下,社会对于公共广播服务内容多元化和促进社会融合的要求就愈加凸显,需要以多元的服务促进市民对不同文化、语言、宗教和种族的认识与包容。此外,香港政府一直宣传香港为“亚洲国际都会”,但是根据最近的人口统计,居港的外籍人口有明显下降的趋势。相比之下,在亚洲一直与香港竞争“国际都会”的新加坡的外籍人口比率要高出许多。[20]对于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来说,增强媒介内容的多元化,加强当地民众的归属感和社会凝聚力,对于推动香港的繁荣发展、提高香港的国际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

四、检讨报告的结论及所引起的争议

检讨报告在探讨了几种可能的方案之后,建议香港另行成立新的公共广播机构,名为香港公共广播公司。报告肯定了香港需要比目前更多及更好的公共广播服务,并且详细勾画出了新机构未来的架构及规模。新机构以独立于政府的方针服务社会,负责为市民提供普及、多元、独立而独特的公共广播服务。管制方面,新公司董事局成员来自各个界别,由行政长官委任。财政方面,报告建议公共广播机构采用“综合财政模式”,包括收取用户牌照费、指定比例的差饷收入拨款,以及政府拨款等。新公司的政府拨款有多重问责措施,包括邀诸评审员审核节目是否符合制作准则,外聘核数师,受审计署审核等。拨予公共广播机构的款项应列为独立支项,以突出公共广播机构的独立性;而综合财政方案应分期实施,首个财政周期的开支全数来自政府拨款,拨款最迟于第十年减至八成。

对于香港电台未来的发展,报告一方面表示不在本讨论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否定了香港电台转型为公共广播公司的可能。尽管检讨委员会一再重申报告并非针对香港电台,但香港电台是香港唯一的由公币支持的公共广播机构,外界纷纷猜测和指责报告对香港电台不公平。反对的观点认为,此次检讨的目的在于检讨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而对于多年来从事公共广播服务的香港电台却不予研究,这是一个严重的缺失。另外,有人担心一旦成立新机构,香港电台的角色就会被边缘化,继续存在于政府架构下的香港电台将有可能抛弃以往独立的准则,完全变成政府的宣传工具。[21]在其后各类团体和个人呈交立法会的意见中,多数人对报告中对香港公共广播现状所作的分析以及将来向公共广播服务发展的理念表示认同,但同时,多数人也表达了支持香港电台转型为公共广播公司的观点。有人指出,重新成立新的机构将有可能造成香港电台与新机构并存的局面,这样就需要两份公币支出以维持两个机构的运作,从而导致公币的浪费。也有人指出,香港电台多年来已经在香港本地和国际上树立起良好的形象,现有的品牌价值如不能以转型的方式过渡到新机构中甚为可惜。此外,还有人对新机构是否能秉承独立原则,在现实中担负起公共广播的职责,更好地服务于香港大众表示怀疑。[22]透过这些观点可以看出,大众对于获得更多更好的公共广播服务充满期待。反对成立新机构的观点并非是出自对香港电台公共广播服务的满意,而是出于对政府成立新机构能否切实实践公共广播理念存在疑虑。并且,香港电台近80年的发展已深入人心,反对者相信在现有基础上将其转型对于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改善将更为有利。

检讨委员会报告的影响

尽管检讨委员会的报告并非此次检讨的终点,也未必会完全成为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未来发展的蓝图,但是,报告对香港公共广播的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检讨的进行以及报告的发表,促进了香港社会对于公共广播议题的探讨,也促进了公众公民意识的发展。一直以来,社会上对于公共广播的课题少有系统性的讨论。[23]公共广播服务制度的发展,会涉及很多公共政策方面的考虑。这次的检讨过程,委员会不仅通过调查、专题小组讨论等方式征询各方意见,还将各类文件和报告等都登录上网,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增加透明度,开放给大众进行讨论。这个过程一方面加深了公众对于公共广播服务的关注、理解和讨论,另一方面,公众的参与使得公众能够积极成为公共广播服务制度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部分,加强了媒介、公众和政府三者之间的沟通和互信。

第二,报告对香港现有公共广播服务进行了重新考量。香港一直没有一套清晰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香港电台作为公营机构数十年来承担着为香港市民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职责。在社会发展、媒介环境改变的今天,香港公共广播服务也需要对现实的变化做出应对。报告在广泛征询民意的基础上对香港现有的公共广播服务进行分析和评价,这对于未来香港的公共广播发展,甚至香港媒介的整体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三,报告为未来公共广播的发展构建了美好的蓝图。根据香港实际,并结合国际上公共广播发展的经验,报告为香港公共广播发展绘制了一张极富创意的蓝图。报告不仅从管制、财政安排等方面规划了未来公共广播机构的框架,也涉及了内容、评价等全方位的考量体系,可谓十分全面。尽管有观点认为报告“徒有空泛原则,推动社会无方”[24],但是,抛开报告中备受争议的议题,报告确实为公共广播的未来发展模式定下了良好的基调。

第四,虽检讨委员会多次声明并非针对香港电台,但是报告确实对其有不利影响。一方面,在对报告多次讨论的过程中,香港电台的未来发展走向不明,变数尚存,这对于电台员工士气会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各方重压之下,电台内部的自我审查会更加严重,进而限制其发展空间。

最后,报告发表后所引起的强烈争议,将使政府在设计未来公共广播机构框架时,将香港电台纳入到并行考虑之中。尽管报告否定了香港电台转型的可能,但是在后续的讨论中,民意的盛行将使政府不得不将其未来纳入到并行考虑当中,这也会为香港电台的公司化过渡带来契机。报告对香港电台过渡的疑虑主要来自其内部公务员的安置问题,许多反对意见已就此问题作出回应,并提出了医疗管理局等转制成功的经验作为参考。相信以公众讨论为起点的检讨,也将会以综合了民意的结论,向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发展和改进迈出积极的一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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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作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注释】

[1]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2006年1月17日新闻公报,见http://sc.info.gov.hk/gb/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0601/17/P200601170180.htm.

[2]同上。

[3]John Reith,Broadcast over Britain.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Robert K.Avery,“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http://www.museum.tv/archives/etv/P/htmlP/publicservicb/publicserviceb.htm.

[4]WRT VC, Public Broadcasting: How?Why?, U NESCO, Paris(2001).

[5]Indrajit Banerjee and Kalinga Seneviratne, A MIC,“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 A Best Practices Sourcebook”,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4/001415/141584e.pdf

[6]WRT VC, Public Broadcasting: How?Why?, U NESCO, Paris(2001).

[7]“Approved Programme and budget, 2004-2005”, U NESCO.General Conference;32nd session;2003.

[8]《广播服务意见调查2005》,http://www.hkba.hk/cn/doc/bss2005_chi.pdf.

[9]《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研究报告》第三章,http://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itb/papers/ itb-rpt061009-c.pdf.

[10]《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广播处长之间的架构协议》,http://www.rthk.org.hk/special/psb/doc/ agreement_c2007.pdf.

[11]《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广播处长之间的架构协议》,http://www.rthk.org.hk/special/psb/doc/ agreement_c2007.pdf.

[12]《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守则》,http://www.rthk.org.hk/about/guide/c41.htm.

[13]《公众对香港电台的服务意见调查》,http://www.rthk.org.hk/press/chi/20051026_66_120659.html.

[14]梁丽娟:《新闻公信力调查结果公布》,《传媒透视》,http://gbcode.rthk.org.hk/gb/www.rthk.org.hk/ mediadigest/20070112_76_121291.html.

[15]张圭阳:《初探香港电台公营广播之路》,《传媒透视》,http://www.rthk.org.hk/mediadigest/20061016_76_ 121165.html.

[16]《审计署揭批香港电台管理不善出现“糊涂账”》,星岛环球网,http://www.singtaonet.com/global/hk_ macau/t20060421_195823.html.

[17]《公共专业联盟就“公共广播服务检讨”的意见》,立法会CB(1)2011/06-07(03)号文件,http:// 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panels/itb/papers/itb0629cb1-2011-3-c.pdf.

[18]梁丽娟:《新闻公信力调查结果公布》,《传媒透视》,http://gbcode.rthk.org.hk/gb/www.rthk.org.hk/ mediadigest/20070112_76_121291.html.

[19]《市民对传媒公信力跌至近三年低位》,http://hk.news.yahoo.com/061017/60/1ut18.html.

[20]《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http://www.bycensus2006.gov.hk/data/data2/index_tc.htm.

[21]任敬扬:《香港各界评论新公共广播机构提案》,美国之音中文网,http://www.voanews.com/chinese/ archive/2007-03/w2007-03-29-voa34.cfm.

[22]参见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文件,http://sc.legco.gov.hk/sc/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 panels/itb/papers/itb_aa.htm# 0607.

[23]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研究报告》,http://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 panels/itb/papers/itb-rpt061009-c.pdf.

[24]杜耀明:《走上没带地图的旅程》,立法会CB(1)1968/06-07(04)号文件,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panels/itb/papers/itb0629cb1-196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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