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记者的职业素养

记者的职业素养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记者的职业素养与时代同行[1]——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素描刚刚经由媒体推荐、群众投票、专家点评出炉的8位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让人们感受到这一群体的力量。从此,因服食含关木通药物导致尿毒症的惨剧将不再发生。同样的记者还有南方都市报的陈峰,他是第一个采访报道孙志刚事件真相的记者。“关键时刻我在场”,这是一个记者的职业追求和职业精神的体现。

第二章 记者的职业素养

【新闻案例】

与时代同行[1]——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素描

刚刚经由媒体推荐、群众投票、专家点评出炉的8位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让人们感受到这一群体的力量。他们用手中的笔、用声音和画面警醒地守望和记录着世界的角角落落,追踪甚至改变着社会发展的进程。

8位记者是中国50多万名新闻记者的代表。在即将过去的2003年,他们不仅让人们足不出户即能遍知天下大事小情,还以对新闻事业的神圣使命感,让亿万人为记者这个职业而感动。

在每天的大街上,在行色匆忙的人群中,有一些人名字叫“记者”。和别人不同,当普通人关注自己的生活时,他们关注着普通人,不断地提醒人们注意和捍卫知情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这些人们自己都经常忽视的生存权利。因为有了这样的记者,人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

提到这样的记者,我们应该记住中国经济时报王克勤的名字,他用近半年时间,历尽艰辛,深入社会底层,采访100多位出租车司机、众多出租车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披露了北京出租车业的垄断黑幕。经济学家评价他的报道说:“不管它对北京市政府未来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它都将被载入我国政府管理制度改革的史册。”

中央电视台记者曲长缨通过调查拍摄,追踪山西临汾特大矿难瞒报事件的前前后后,揭露这起特大矿难瞒报死亡人数,不仅促使全民关注安全生产漏洞,还引发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改革。

记者赵世龙,冒着生命危险乔装打扮,对广州市长洲戒毒所强卖戒毒女为娼案进行暗访,协助警方揭出这个“戒毒所”的丑恶真相。

2003年春节刚过,一封读者来信摆在了新华社记者朱玉的办公桌上,10天后,新华社独家披露震惊全国的龙胆泻肝丸事件。

在这之前,很少有人知道,在路边药店里即可买到的知名中成药“龙胆泻肝丸”含有关木通这种有毒成分,许多不知情的人因此患上难以治愈的尿毒症

从收到读者来信到公开报道之间的十几天内,朱玉日夜奔波走访医院、研究所、患者,确认了龙胆泻肝丸导致肾损害的事实,全国500多家媒体采用了新华社的稿件。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含关木通的“龙胆泻肝丸”严格按处方药管理;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务必限期将处方中的关木通替换掉。从此,因服食含关木通药物导致尿毒症的惨剧将不再发生。

其实,在朱玉17年的记者生涯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顶着重重压力深入矿区,撕开山西运城矿难的巨大黑幕;克服种种困难艰苦采访,揭露辽宁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真相……对于这些,她说:“新闻是有力的,我是无力的。当社会最弱势的群体发出呼声时,作为一个新闻记者,我无法做到不闻不问。”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记者,一些事件长留人们的记忆,并且不断地引起回味和反思。去年至今,由于29岁的华商报女记者江雪的报道,人们对看似花边的“夫妻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事件的关注,从戏谑变为严肃,从颇带暧昧上升为理性的思考。最终,权力机关的道歉、赔偿和公民权利的伸张,使法治的尊严变得更加神圣。时至今日,它所引起的探讨还在继续。

有人把记者形容为“社会的牛虻”,因为他们肩负着舆论监督职责,他们从具体的事实来反思社会的缺陷和不公,然后叮住不放,直到那片“痛痒”引起关注,并有所改善。

同样的记者还有南方都市报的陈峰,他是第一个采访报道孙志刚事件真相的记者。在他的关注之前,孙志刚的家属为了申冤,到许多部门上访投诉,无一受理。

在迅速前行的中国法治进程中,记者们为渴望法律阳光的普通公民鼓与呼,也留下了自己深深的脚印。

2003年3月20日的北京时间上午10时35分,伊拉克响起枪炮声。此时,本已离开巴格达的中央电视台记者冀惠彦一行做出了一个危险的决定:重返巴格达,为中国观众展现第一手的战争场面。

在此后不久的另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同为央视记者的柴静也走到了前线,连续3天6次进入隔离区,与非典患者近距离接触,7次与非典病人面对面,让人们在最快的时间内了解到隔离区内的情况,增加对非典的正确认识。

……

“关键时刻我在场”是记者的职责,8位记者明星,用自己的行为,向人们诠释了记者这个称谓的内涵,以及履行职责要付出的无数心血。

此时当然不能忘记,8个名额是多么的有限,还有无数个“榜上无名”的记者,同样让人们感动:

余烟尚未散尽的湖南衡阳大火中,从废墟里被挖出来的衡阳晚报记者李凌双手还紧紧抱着相机;为报道矿难真相,新华社记者顾立林被不法分子殴打,依然坚持采访;非典期间,不知全国有多少位记者深入一线采访,但当我们在互联网上输入“记者走进非典病区”这样一句长长的检索时,屏幕上显示有10900项记录……

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血、自己的汗默默地证明着:记者,是个崇高而神圣的职业。

“关键时刻我在场”,这是一个记者的职业追求和职业精神的体现。作为社会的记录者,把客观地记录社会事实、告诉受众一个真实的社会视为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为着实现这一价值,他们可以克服重重困难,排除重重阻力,漠视威逼利诱,直至甘愿冒着生命危险,这就是记者。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当事实呈现、事关百姓利益,“我不能不闻不问”,这才是记者。

一、记者的角色

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方便快捷地了解和认识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报纸、广播、电视把世界各个角落发生的重大的、有趣的事情,迅速传播到我们面前。尤其是在互联网诞生之后,事件传播的速度更为快捷,一个重大事件从发生到被报道,其中间隔可能短到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

当我们感叹和享受着这种新闻传播的快捷时,我们自然地会感谢那些以最快速度采访和报道了这些新闻的记者们。说到传播和采访,不能不了解记者。

(一)记者的起源

记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地讲,新闻业务人员如编辑、播音员、主持人都被称为记者。记者又有内勤和外勤之分。专门在外从事新闻采访写作的人员为外勤记者,从事编发新闻的编辑等人为内勤记者。狭义的记者就是指外勤记者,这就是英语中的reporter。本书主要涉及的对象,就是外勤记者。

关于记者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不同的书上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书上说,唐代办邸报的人,就是后来记者的前身。蓝鸿文在《新闻采访学》中指出:“可不可以这么说,那些办邸报的人——在中央政府供职的官员和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的邸吏,就是后来记者的前身呢?或者说萌芽中的记者呢?回答是可以的。理由是: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收集、发布、传递新闻信息,实际就是后来职业记者的工作。”[2]邝云妙在《当代新闻采访学》中指出,这种办邸报的采访官员,“并不能说他们就是新闻记者”。[3]

比较一致的说法是,专职新闻记者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它是在封建社会解体,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打破了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开放社会对信息交流的广泛需要,促使新闻事业产生和发展。与邸报主要刊登京城和外地官员带来的各地藩镇的信息,刊登皇帝的言行、朝廷的命令、大臣的奏疏、官吏任免和其他与藩镇有利害关系的事情不同,只有当报纸面向读者和社会之后,才需要专职的记者。15世纪,威尼斯等欧洲各国的手抄小报开始兴盛起来。当时,威尼斯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和交通中心。颇具商业头脑的威尼斯人,投社会之所好,按时提供手抄新闻给欧洲各大城市的贵族、银行家和有钱有势者。当时的新闻主要是一些商业行情和政治动态。因为政局、战争会直接影响贸易和交通。威尼斯人的聪明做法引起欧洲各地竞相效仿,于是手抄新闻极为盛行。为这些手抄新闻提供新闻者,就是新闻记者。

“早期的资产阶级报刊一般没有严格分工,记者、编辑、出版者,往往是同一两个人。随着报刊业务的发展,报刊内部人员逐渐增多,分工成了必要的了。首先是记者、编辑与出版者分离,出版者成为老板,记者、编辑成为被雇佣者;然后是记者与编辑分离,设专职记者。”[4]

中国近代第一张中文报纸是1815年在马来西亚的马六甲创办的《察世俗每月统记传》。这张报纸以中国读者为对象,编辑部只有3人,兼管编采、写作和刻印、发行。

关于近现代报纸的诞生和专职记者的出现,中西方新闻史大致都有涉及。我们谈及新闻记者职业的产生,要着重关注记者称谓的演变。

1872年4月30日创刊的上海《申报》,对采访新闻的人,称谓多达10种以上,如探员、探事、访友、访事、报事人、访事人、访员等。这些称谓没有严格区分记者与通讯员,不像今天这样规范。

记者这个称谓是从国外引进的。梁启超主办的《清议报》在1899年开始使用“记者”的称谓。随着“记者”称谓的被接受,其他称谓陆续被淘汰,只有“访员”还存在了较长时间。1921年7月19日北京《晨报》刊登了一则记者招聘启事《招聘专任访员》,全文如下:

本社现在要招聘几位人为本社专任访员,有愿意的请注意。

访员底资格熟悉北京城乡各种社会情形,耳目灵通,采访新闻能说出原委。笔下好不好不论。

访员底职务每天有一定时间到本社报新闻,笔述或者口说都可以。除此以外,编辑部如果有要特别访查的社会情形,也归访问。

访员底进身愿当访员的,自行来函,写明姓名籍贯住址。由本社复函,约定时日会谈,双方合意之后,即行决定。

访员底待遇与本社职员共享早午两餐,每月薪水若干,等面谈之后再定。

“访员”的称谓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

从上面这则招聘启事可以看出,招聘的“访员”与今天的记者还不是同一个概念。这里的访员只是为编辑搜集新闻事实材料的人,他们往往只是接到编辑布置的任务后到各处搜集事实材料,或者把自己搜集到的事实材料向编辑汇报,由编辑撰写稿件。可见,访员只是根据编辑的思想进行调查搜集材料的人,真正出思想、出智慧的还是编辑。

今天的记者实际上同时扮演了过去编辑和访员的角色。

首先,记者应该是访员。访员就是到处打听、访问的人。报社招聘访员,常常是编辑出题,访员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角落寻找事实材料,或者是编辑根据访员收集的事实材料,提炼出新闻主题后,访员再进行补充采访。要当好一个合格的访员,要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要深入社会的最基层,必须对所访地区的各种社会情形非常熟悉。访员提供的材料往往是零散的,不是现成的新闻稿,只是一堆新闻材料,这些材料要变成新闻稿,需要编辑进行加工,从材料中发现新闻的主题,发现表现新闻的角度,这里面最关键的是编辑要有发现新闻的眼光和能力。然而,没有访员广泛采访获得的这些丰富生动的新闻材料,再能干的编辑也难“创作”出真正的新闻来。新闻采写的前一道工序没有到位,后一道工序便无法进行。访员的工作是艰苦的,要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一个地方不到,那个地方的新闻事实材料就可能漏掉。无论这个角落多么偏僻,自然环境多么恶劣,访员都必须想方设法深入实际。同时,编辑规定什么时间交材料,这些访员克服一切困难都必须按时完成任务。不然,收集到的材料就可能一钱不值了。今天的记者实际上把访员和编辑这两种角色合二为一了。但是,这种访员的基本功仍是今天的记者必须具备的素质和作风。有人认为现在的记者不像过去访员那样用脚采新闻,而主要用头脑采写新闻,但是没有从实际生活中采访到真实生动的素材,对于不允许任何杜撰的新闻来说,再聪明的头脑也无济于事。

其次,记者应该有别于访员。记者不同于访员的最突出之处是,记者要有发现新闻的眼光。记者通过自己的思想积累,选择有新闻价值的事实,选择最佳报道角度,从而反映社会和影响历史。发现新闻的过程实际上是记者思想再现的过程。面对同样一个事实或现象,有人从中发现了新闻,有人却熟视无睹;有人认为其中潜藏着很重大的新闻价值,有人却认为没有什么太大的新闻价值。这其中的差别就是思想认识的差别。有人说,记者不光是记录者,记者还应是观察家、思想家。所谓思想家,是指对客观现实的认识有独到见解并能自成体系的人。作为对记者的要求,就应该对事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透过零散的社会现象看清事物内在联系的本质,能挖掘事物蕴藏着的深刻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从司空见惯、广泛复杂的客观现实中发现有价值的新闻来。所谓观察家,是指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并对事物有预见能力的人,能准确分析和判断事物的走势。对记者来说,就应像站在船头的瞭望者,具有超越记者所处的那个社会阶段的平均认知水平,对事物、对社会有深邃的洞察力,能判断和预测事物的未来价值。马克思、恩格斯不光是伟大的理论家、革命家,他们还是非常出色的主编和记者。马克思担任过《莱茵报》、《新莱茵报》等报刊的主编和总编辑。在当时编辑部人手很少的情况下,要绝对划清编辑和记者的界限是很困难的,因此马克思就做过许多属于记者的工作。恩格斯是“一位出色的记者”,他曾为许多报刊撰写了大量的消息、通讯、评论和其他文章。他俩在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学、军事科学等领域都有独到精深的研究,因而他们的报道不仅所涉领域广泛,而且高屋建瓴,势如破竹,为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异彩纷呈的世界。

(二)记者的角色

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扮演了一定的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是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5]

“角色”原是戏剧中的名词,指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扮演是指个人具备了充当某种角色的条件,承担和再现角色的过程与活动。这种角色扮演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首先回答“我是谁”的问题。对“我是谁”的回答,包含着社会对角色的期待和角色主体对角色的领悟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角色实践予以回答。

角色期待是指社会对某一角色的希望和要求,它能影响一个人的角色行为。社会对记者的角色期待是什么呢?这与记者的职责密切相关。概括地讲,记者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记者的首要职责是采写新闻报道,为受众提供广泛而丰富的新闻信息。记者的出现就是因为有了报道新闻的需要,记者的首要职责当然是按照新闻的规律及时报道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人们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媒介提供的新闻信息,即通过大众媒介提供的“虚拟环境”来感知现实世界。人们阅读新闻就是了解这个世界今天发生了什么新鲜的事情,新闻记者既要报道客观世界发生的大量新鲜的事实,如新成就、新经验、新风尚、新道德、新事物等,又要报道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愿望,还必须揭示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遵循新闻的规律”是记者采访和报道新闻的一条基本要求。记者每天面对无以数计的事实,并不都是可报道的新闻事实。其取舍的依据就是新闻的规律。有些即使可报的事实,也存在如何报道才符合新闻规律的问题。有的事实,即使被要求报道,但按照新闻规律,无新闻价值,记者就不应报道;有的事实,即使被要求不报道,但按照新闻规律,有重要的新闻价值,记者就应顶住压力,及时报道。这既是记者的职责,也是记者和媒体的品格问题。

在采写新闻的过程中,记者常常会遇到社会角色与职业角色的冲突。据《北京青年报》2000年7月10日报道:“据拍下(湖南嘉禾)现场的湖南经济台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高考前,该电视台收到一个匿名电话,反映该省嘉禾一中常有高考舞弊现象。经视记者在7月6日上午,赶赴距长沙10小时车程外的嘉禾县作现场调查研究,发现情况属实。第二天,湖南经视两名记者乔装打扮,在距离嘉禾一中考场20多米处的一幢居民楼上架设了一架摄像机,隐蔽后开始对考场内进行拍摄。从上午9点语文考试,一直拍到下午的考试结束,记者拍到了足足180分钟的现场录像。”据此,有人提出:“这说明,无论是在电白,还是在嘉禾,记者都是事先知道有人准备舞弊的。既然知道,那么作为一个记者和公民,就有义务也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期在舞弊没有发生之前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然而,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乔装打扮,在考场旁安装摄像机进行偷拍。而结果呢,舞弊‘如愿’发生,于是记者们便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独家大新闻’。”“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记者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地向有关单位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这种情况发生,那么,这种噩梦和悲剧还会发生吗?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有舞弊企图的考生,如果事先得到了严厉的警告和坚决的制止,那他们绝不敢铤而走险!这样做,也就能够从根本上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作为‘人民喉舌’的记者来说,这是不是比做一篇‘石破天惊’的独家新闻更有意义?遗憾的是,我们的记者终于没能这样去做,而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些人滑入泥潭。”“这究竟是在实施舆论监督,还是为了获得新闻而听任悲剧丑闻的发生?难道这就是我们记者的‘职业道德’和所扮演的社会角色?!”[6]更有甚者,有人指出记者如果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为了采访成功而置一个年轻人的前途于不顾,这实际上是“参与”了作案。赞同记者行为的意见认为:“在一个分工细密的社会,犹如猫逮耗子狗守门一样,各种不同的职业总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媒体和新闻记者从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公众知情权的落实者角色,他们的天职就是舆论监督。说得具体一点,揭露黑暗鞭挞丑恶就是这种天职的主要内容之一。”“高考舞弊绝对是丑恶现象。在接到可能有舞弊现象发生的举报后,电视记者以舆论监督者的身份前往调查,其职责就是发现并向社会报告丑恶现象。至于防范这种现象发生的责任,则完全在当地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和公安机关。在暗访这一特定的新闻调查手段中,确实存在预防和揭露的矛盾。换句话说,新闻记者在暗访的时候遇到可能发生的丑恶或者危险现象,是事先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预防还是以局外人的角色跟踪观察直到这种行为或者现象发生完毕?这确实是一个矛盾。但以高考舞弊为例,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如果选择前者,可以有效防止某一舞弊个案的发生;如果选择后者,也许发生了一次舞弊行为,并且某个特定的舞弊者被抓获,但这样做的好处则是通过暴露和惩处个别舞弊者达到警示众多有舞弊倾向的人,从而消除更大范围内发生舞弊现象的可能。……这样的做法,正是新闻记者社会责任感的实际体现。”[7]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看来也还将继续下去。

第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写成不公开报道的内参,供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记者的工作以采写新闻报道为主,但不是所有有新闻价值的事实都可以及时公开报道的。这些不宜马上公开报道的内容,记者也应倾注热情和精力进行广泛深入的采访,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有关部门的决策和问题的解决。2001年7月17日凌晨3点30分左右,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和龙山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数十人死亡。然而这起特大事故却被“官、矿、黑、恶”相互勾结,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隐瞒,是《人民日报》的记者率先揭露而大白于天下,并被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查处。然而,这些事故最先并非公开报道,而是通过《人民日报》内参上报给中央领导的。在朱镕基总理作出批示的第二天,由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率领的中央调查组飞赴广西,直插南丹;一周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率领、中央8个部委参加的国务院调查组40多人到达广西,展开了艰苦深入的调查取证。最后,120多名事故涉案人员被逮捕被审查。这一事件充分说明,通过内参反映情况,也是记者发挥党和人民“耳目”、“喉舌”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

新闻事实不能及时公开报道的原因有很多。有的事关国家利益、国际影响,有的事关群众的心理承受力。新闻记者不能光顾自己对新闻本质的追求,而不顾这些复杂的社会因素。综观目前我国内参,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种类型:问题揭露型——这是内参最基本也是影响力最大的一种,有的以揭露重大事件的内幕、事实真相为主,有的揭露党内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丑行,有的揭露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恶性案件等;情况反映型——它涉及的范围大致有国际国内的政治动向,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执行的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刚刚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新思潮、新苗头、事物发展的新趋势,重大突发事件而又不宜公开见报的,对一些社会流传的似是而非的言论进行有理有据的纠偏等;批评建议型——其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参谋作用,它往往能促成问题尽快解决。内参与公开报道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报道因受党的宣传纪律及报道传播效果的制约,有一些新闻不能见报,而内参的主要功能是为各级领导做好耳目,为其决策做好参谋,因而内参报道没有禁区。[8]

当然,对于群众的心理承受力应该辩证地认识。并不是信息刺激越少心理承受力就越强。相反,人们接受信息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磨炼和提高心理承受力的过程。人如果长期处于没有信息刺激的封闭环境里,心理便处于相对真空的状态,在一段时间里确也维持着社会的超稳态,但这种超稳态是经不起任何冲击的。很多时候,一些领导人强调对信息的隐瞒和压制,其理由也是担心群众的心理承受力和影响社会的稳定,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他们真正担心的不是群众的心理承受力,而是他们自己心理难以承受巨大的责任压力。况且,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前几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出现了严重问题,一些干部挪用基金会资金,致使农民的血汗钱无法兑付。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要求媒体不要触及,遇到农民就此问题上访也不予理睬。事实证明,大量涉案人员落网并经过媒体曝光之后,人们并没有表现出有关部门担心的过激行为。随着信息公开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各类信息的心理承受力越来越强已成不争的事实。不过,即使如此,仍有许多事实不宜被及时报道,因而内参仍将在一段时间内发挥独特功能。

第三,做通讯员和读者的联系工作。无论是采写公开报道的新闻稿件,还是采写不能公开报道的内参稿件,记者的工作都离不开通讯员和读者的支持。这种支持既包括向记者提供新闻线索,也包括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提供种种便利。“群众办报”是我党办报的一贯方针。毛泽东同志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指出:“我们的报纸也要靠大家来办,靠全体人民群众来办,靠全党来办,而不能只靠少数人关起门来办。”[9]即使我们强调记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仍不可忽视群众提供的信息。毕竟,记者的精力是有限的,无论怎样努力,怎样不怕辛苦,都无法穷尽丰富的社会生活领域。群众的创造,群众的喜怒哀乐,群众的所思所求,都是新闻报道的丰富素材,而这些素材常常只有群众主动“贡献”给记者,记者才能从中有所发现。此时,提供素材的群众实际上充当了媒体的通讯员。做通讯员和读者的联系工作,是每个记者的职责。它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1)和生活在各个阶层的普通读者交朋友,从他们那里了解社会生活的原态,获得丰富生动的新闻线索;(2)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通过自己的言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在帮助读者的过程中获得新闻线索;(3)给通讯员讲课,让生活和工作在各个领域的通讯员学会与记者一样发现和采访新闻,变一人采写新闻为众人帮自己采写新闻;(4)与通讯员合作采写新闻,这是最经常的通联方式;(5)做好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这是读者送上门来的新闻线索。

基于对记者承担的社会职责的分析,我们认为,社会对记者的角色期待可以定位为信息员。对记者提出的其他期待都是由此延伸、围绕这一点展开的。有人提出记者的角色是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宣传员、上情下达的信息员、了解社会的调研员[10],其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宣传员说到底是信息员的延伸,了解、分析、掌握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一个获取信息(包括深层信息)的过程,宣传政策的过程还包括了解群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反映各地实际情况,以利于政策的调整、修改和完整。了解社会的调查过程实质上也是通过层层深入的调查揭示事实的真相,以告知受众关于事实真相的信息。总的说来,社会对记者这一角色的期待是希望他们成为反应迅捷、无所不能并保持客观全面的报道态度的新闻信息提供者。相应地,这种角色期待还包括达到角色要求的一系列的角色规范。比如不畏强权、不怕艰险、公正客观、仗义执言等。

社会对记者的角色期待是一种外在要求,这种外在的期待必须通过记者个体对群体角色的主观认知和领悟方能内化为有效的行动。当记者个体对群体角色的认知与社会的角色期待相一致时,角色实践中便能有效地再现社会期待的角色行为。否则,如果记者对角色的认知和领悟与社会的角色期待出现偏差,就可能出现角色失调。[11]

角色失调指人们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发生了矛盾,遇到了障碍甚至遭到失败。记者的角色失调主要表现在:

(1)角色不当:指角色扮演者在一个特定的场合错误地扮演了其他角色。记者是客观事实的记录者,不应直接插手事实而改变事实的走向,然而一些记者动辄置身于事件之中,改变事实进程,影响法官判决等,都是一种角色不当。“作为记者,当你报道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必须是一个观察者,你不能插手事件的发展,因为一旦你插手,你将会改变事件的进程。”[12]

(2)角色冲突:指在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了矛盾、对立和抵触,妨碍了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当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遭遇上下级关系、亲友关系,或者记者同时扮演广告员的角色等,与记者的角色发生冲突,就可能妨碍记者角色的扮演。

(3)角色不清:指社会大众或角色扮演者对于某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不知道这一角色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和怎样做。在社会和文化急剧变迁时期,角色不清是较容易发生的。对记者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记者对自己角色的认识,并非总是十分明确,因而在实践中常常发生因角色不清而出现角色扮演失败。

(4)角色中断及角色失败。角色中断指处在某一角色地位的人,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能将该角色扮演到底而出现的中途间断的现象。记者在扮演角色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知识准备不足、新闻意识不够、所处环境与自己的新闻理想发生冲突等,都可能导致记者角色的中断,有的甚至完全放弃记者职业。比如记者获知极具新闻价值的某个事件或问题,当采访过程(采访前、采访中、采访后的整理和制作)遭遇强大的阻力(自然或权力),记者产生畏难情绪,不再继续坚持,放弃记者的角色要求,半途而废,就是角色中断和角色失败。

二、记者的采访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报告指出:“新闻人员有要求不受妨碍地搜寻消息情报并安全、有效地予以传送的权利。”[13]新闻采访权作为一项源于公民言论自由权的民主权利,其实现程度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的民主进程。

(一)采访权的界定

采访权最先是英国报界人士于19世纪初提出的。在英国,议会曾长达几个世纪不允许新闻记者出入,1771年以后,英国国会对报刊报道和评论政治新闻采取了默认的态度;1803年,国会允许记者在后排旁听;1840年英国颁布议会文件法案,规定对进入议会采访的记者给与多种方便和保护。这一法案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立法公开、保护记者采访的法律。1908年,英国又颁布地方行政法案,规定地方长官召开的行政性会议允许记者旁听和发布新闻,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行政公开、保护记者采访的法律。[14]

在我国,学界并没有对采访权做出统一的界定,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何为采访权,学者们对于采访权的内涵,仍众说纷纭。在对采访权概念的界定中,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

(1)把采访权解释为自由收集新闻信息权。刘海贵认为:“所谓采访权,是指新闻记者为新闻报道(或者上情下达,如写‘内参’)的目的,合法地自由接近新闻来源,多方收集非秘密性信息的权利,它是新闻记者开展工作的首要权利,也是一个媒体能否正常营运的基本权利。”[15]

(2)把采访权解释为自主调查权。徐芳和李俊良指出:“采访权是以记者向大众传播新闻为主要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选择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进行自主调查,获取新闻事实材料的权利,简单地说,采访权是一种有条件的自主调查权。”[16]

(3)把采访权解释为知情权和出版自由。段京肃提出,“知晓权”、“知的权利”实际上也就是新闻传播中所说的采访权,即传播者有权接近他们认为有必要接近的消息来源,有权进入新闻事件发生地,有权采访与事实有关的各方面人士,有权要求有关人士和有关方面为他们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17]更多的学者把采访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结合在一起,认为采访权应扩大到知情权和出版自由。魏永征指出:“新闻工作者所享有的职业权利,人们可以列举多项,但归结起来仍然是表达和获知两项。保障和约束新闻工作者表达权利的法律原则,同一般公民差异不大,而新闻工作者的表达机会总是大于一般公民。新闻工作者的获知权利,具体就表现为采访权。”[18]

综上,我们认为,采访权是指记者有自主地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法不禁止公开的新闻信息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这是一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权利。

(二)采访权的内容

新闻工作者合法的采访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当采访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诉诸法律,要求法律的保护。那么,采访权包括哪些内容呢?

虽然学者们对采访权的外延有不同的概括,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自由采访的权利

采访的权利首先表现为记者在选择采访题材、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上的自主性。自由采访的权利是记者在采访业务上的自由权,有着很丰富的外延。首先,记者有自由选择采访题材的权利。对采访题材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报道内容的冲击力,记者可以根据报纸的定位和受众的需要,自由选择报道的题材和采访内容。只要不涉及法律禁止的内容,如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记者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广泛报道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各种题材。依此,一些被政府官员强令某些题材不许报道就与采访权相冲突,因而也是对采访权的侵害。其次,记者可以自由选择采访对象。采访对象的选择关系到新闻报道的信息源,信息源的权威性与广泛性直接关系到信息的可信度与客观性。记者的这一采访权的实现有赖于采访对象的配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接受并配合记者采访的义务,只要是正当采访,便不得以种种理由阻挠或敷衍记者的采访,否则采访权便形同虚设。与此同时,采访普通的公民时,记者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再次,记者有自由选择采访方式的权利。这一点既表现为记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现场采访、电话采访、网络采访还是暗访等采访方式,也表现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可以自由选择文字记录、拍照、录音等采访手段。

2.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采访权也包括记者在采访中的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记者在进行批评性报道时,可能遭到采访对象的拒绝甚至攻击。如近年屡屡发生的记者遭遇人身自由被限制、录音录像设备被抢被毁的事件,侵害了记者作为一个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权和财产权。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记者的采访权,但记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这一最基本人权无疑应受到法律保护。当报道对象袭击记者,无疑是对记者采访权的侵害和践踏,也严重损害了媒体舆论监督的环境。2010年6月12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武汉晨报》记者杨飞受报社指派,陪同一位招生诈骗案报案人,在武昌区梅苑派出所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时,竟遭到3名警察施暴和抢夺,他们不仅抢走了采访本、手机和录音器,而且将杨飞右手抓伤。[19]当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的警察向正常采访的记者施暴时,充分说明在我国争取和维护记者的采访权的斗争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3.消息来源隐匿的权利

记者出于保护消息源的目的,可以对消息来源和采访对象保密,这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一般情况下,为了表明媒体的客观态度以及对公众负责,媒体应适当地透露消息来源。但是一旦泄露消息会给消息源带来不可避免的麻烦时,记者应对消息来源予以保密。这是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体现。隐匿消息的来源,是为了维护新闻自由,让更多的人勇于为新闻单位提供信息,也是新闻单位社会信誉的体现。在采访完成后,消息来源隐匿权是对采访权的合理延伸。如果强迫记者暴露消息来源和采访对象,必定会破坏采访对象对记者的信任,也给采访对象的生活带来不便和打扰。从长远来看,也会对记者采访权的实现带来不利。

2005年7月6日,《纽约时报》记者米勒因拒绝向法庭透露信息来源而获罪入狱,之前,米勒对当时中央情报局特工身份泄露事件进行了采访,因在法庭上拒绝作证而被判藐视法庭罪,但两人一直坚守不透露丝毫有关采访对象的信息,直至情报提供者主动联络,解除了他们保守情报来源秘密的义务。“在美国新闻界看来,保护消息来源是为了确保掌握重要信息的人以匿名的方式告诉记者他们所了解的情况,而不用担心自身安全。这是记者得以开展工作的必不可少的保护,也是记者能够为公众服务的前提。”[20]一般来说,新闻记者的消息来源隐匿权的法律来源是知情权或新闻自由,但由于消息来源隐匿权牵涉到法律、职业道德、司法公正,世界各国普遍否定了新闻记者的绝对特权,但是承认了记者们在新闻取材隐匿上的有限特权。[21]

三、记者的职业精神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自此,关于新闻职业精神或记者职业精神成了新闻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有人提出,记者的职业精神因其关系着记者的职业价值理念,关系着记者的角色扮演成功与否,因而比记者的知识、能力更重要。

(一)职业精神

“何谓职业精神?用过去的话说,叫做干一行,爱一行。用现代企业管理的行话解读,是遵守职业规范,符合职业伦理。”[22]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即为职业。“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能动地表现自己,就形成了一定的职业精神。”[23]

任何人从事一定的职业,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行为责任,对这些责任的履行直接与其职业利益密切相关。一个人取得了某个职业,能因这个职业而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这个职业的工作伦理规范就要求其尽心尽力,完成相应的职责,这是获得这个职业并获取相应收入的前提。然而,人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利性的,或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或为了避免遭受惩罚,甘愿遵守职业规范,恪尽职守。但是,一个仅仅畏惧受到惩罚而尽心尽职的自利人,不能说是一个具有某种“精神”的人。精神总是自觉的,与某种价值追求联系在一起。人们在履行职业的过程中,经过对一定职业整体利益的认识,促进其对具体社会义务理解和执行的自觉化,这种自觉化的理解和内在约束逐步形成职业道德,并进而升华为职业精神。如果一个人对职业规范的遵循仅仅是在与规范进行多次博弈中趋利避害的选择,职业规范只能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还无法内化为一个人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从事某个职业的人具有“志业精神”或“志业感”(vocation)。

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讨论过志业感问题。在他看来,过去的时代人们之所以有职业精神,是因为有一种“天职感”(calling),用中国的话说叫做“使命感”,相信自己从事的工作,是神圣事业的一部分,即使是最卑微的工作,也会从中获得某种超越的人生价值。然而,在一个世俗社会中,工作全都“为稻粱谋”,职业精神又源于何处?韦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志业感”。它与职业感有所不同:后者仅仅遵守市场经济的交易法则和信用原则,只要获得更高的收益,从事哪一项具体的工作是不重要的。志业感就不一样了,它与特定的活动相联系,一个人在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时,所获得的不仅是物质、货币、名誉这些外在报偿,更重要的是内心的满足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份职业对于他来说,其意义不再是“稻粱谋”,而是一份“非此不可”的“志业”。倘若一个人的职业同时是他的“志业”,会自然体现出最高的职业精神。[24]

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王伟教授在论及职业精神的构成要素时指出,职业精神由多种要素构成,它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信誉、职业作风。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体现在敬业、勤业、创业、立业上。[25]

(二)记者的职业精神

职业精神不是笼统宽泛的概念,它体现在不同的具体职业之中。

记者的职业精神也体现在记者日常的采访活动中。在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10名外国记者坚守在巴格达冒死采访而不幸牺牲,香港凤凰卫视女记者闾丘露薇面带伤痕出现在巴格达街头向世人报道战事,此时,我们看到了记者的职业精神;

在非典型性肺炎阻击战中,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王志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核心隔离区,向人们讲述抗击与死亡、坚韧与悲伤……当我们从电视获知核心隔离区的人和事,我们看到了记者的职业精神;

当一系列的矿山事故中一些坚守着记者的责任和正义,经受住了金钱的诱惑,巧妙地与企图封锁死亡消息及死亡人数的矿主、地方政府官员周旋,顶住重重压力,把事实真相报告给公众时,我们看到了记者的职业精神……

当然不光是这些特殊的时刻让我们看到了记者的职业精神,职业精神体现在记者大量的采访实践中。当我们提及一个人的身上体现了那个职业的职业精神时,我们其实是感受到了这个人身上的“天职感”。“天职其实也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就是社会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必须在岗位,不论那岗位是安全还是通向死亡。”“当然我们不是提倡冒险,更不是提倡牺牲,而是强调一种职业和职业赋予记者的精神——追逐新闻的精神,追求真实的精神,追寻真理的精神。”[26]

职业精神作为全力承担社会责任的生命境界,作为超越物欲的价值追求,对于记者来说,就在于对新闻传媒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包括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情感、职业作风的认识与理解。这些构成新闻记者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一个职业新闻人必须以全力满足社会及公众的新闻及各种信息需要为己任,因而其职业精神的体现围绕对记者职业的角色认知而展开。记者笔下有财产千万,记者笔下有毁誉忠奸,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记者对角色认知不同,其笔下的景象就可能差之万千。

作为信息的采制者,记者为着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敢于迎接一切挑战,深入事实发生的现场,排除一切阻力,千方百计地在第一时间采制真实的消息,告知公众一个真实的社会。这一点事关记者心中有无受众意识,是否尊重百姓的知情权。为着实现“真实地呈现事实”这一至高无上的价值追求,记者必要时就必须牺牲个人的利益。

作为公众参与权的代言人,记者有责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并把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遗余力地通过媒体传播出去。

作为社会环境的监视者,记者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并对社会问题勇敢地予以揭露,并借助媒体实现社会公众的监督。其间,记者要能抵抗威逼利诱的严峻考验。同时,记者要具备广泛而深厚的知识,能对社会问题进行透辟的分析,并对社会的发展进行准确的预测。

当然,记者的职业精神还包括很多具体的内容,但它们都通过记者的职业道德表现出来。记者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精神的外在表现。[27]两者在很多方面是共同的。职业道德是一种主要针对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它通常通过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处理各种职业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情感、职业作风以及它们的社会效果反映和体现出来。它是以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职业人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因此,加强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与培养记者职业精神是一致的。

四、记者的素质

新闻采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劳动,要对复杂的社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因而对记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些素质要求包括: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主要是指记者的政治方向和政策修养。

毛泽东同志说过:“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28]政治家办报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政治武器。江泽民同志在很多场合也强调这一原则。1996年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他指出:“毛泽东过去讲过‘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这一指示精神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新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宣传、教育、动员人民群众的一种舆论形式,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报社的同志,必须讲政治,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29]他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还提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的著名论断。

所谓“政治家办报”之“政治家”,主要是指报人应具有政治家的一些重要素质,如政治头脑、政治眼光、政治智慧等。有人说,强调政治家办报是媒体头头脑脑们的事,与普通记者编辑没有什么关系。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其实,即使一个普通的记者,在日常采访中,都会遇到一个用什么立场判断和选择新闻事实的问题,这就涉及一个记者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问题。记者必须树立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性的原则,时刻提醒自己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时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的梁衡在太原日报社业务研讨会上指出,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顾大局,不犯大错。要先懂得不能犯政治错误,政治既然是大事,一出错就是大错。社会上有许多行业是很特殊的,因为它牵涉到要害、牵涉到大局。新闻也是这样,它是大众传媒,是“高危行业”,每一事一稿都涉及全局,新闻记者绝不能因一些小事把社会搞乱,坏了大事。第二,抓大事,能写大稿。凡生活中最大的事情,大到影响全局、全国,就是政治。记者脑子里一定要有这样一个观念,就是要抓大事。第三,抓本质,能写新稿。新闻的轰动效应是一大二新。除报大事,还得是新事,反映新思想、新趋势。这也离不开政治。新闻是信息,这个信息可以反映本质,也可以不反映本质而只是现象。政治无疑是社会的制高点,我们只有借助这个制高点才能更好地发现本质,发现有价值的新闻,才会有影响力和震撼力。新闻的新,可以是现象的新,也可以是本质的新。而只有新生事物才有生命力,反映本质事件的新闻才既有当时的震撼力又有持久的影响力。[30]

(二)理论素质

记者的理论素质是指记者要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用正确的认识方法去指导新闻实践。《瞭望东方周刊》副总编辑韩松在谈到记者的素质培养时说,要注重“哲学家和科学家气质的养成。新闻稿中要回答的五个W和一个H,说到底是有关这个世界的根本问题。新闻这个职业,归根到底,是求真善美,即还原世界的真相,探索宇宙和人生的规律,解释其意义,从而推动社会和自然的共同进化”。[31]

“哲学家和科学家气质”,要求记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学会运用正确的认识方法揭示现实社会的各类问题。记者要认识世界,探索宇宙和人生的规律,当然必须具备善于和勇于探究的精神,但是,仅有这种精神是不够的。记者采访和报道客观事物,无论是从发现新闻、选择新闻事实,还是具体的采访过程,都有一个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方法问题。不同的认识方法,产生不同的新闻报道。用辩证的方法观察和采写的新闻,为读者呈现的是一个客观的、多侧面的世界;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观察和采写的新闻,为读者呈现的是经过记者加工的“变了形”的世界。

2002年,全国舆论监督领域最热的话题当属山西长治市的所谓“媒体治市”。市委书记吕日周把舆论监督当做推进工作的有效工具。在他看来,“事前把工作的目标公之于从,事中把工作进程的情况和问题公之于众,事后把工作的结果公之于众,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置之于他们完全的监督之下,让舆论监督成为推进工作的杠杆和动力”。“管住了领导,才能管住干部,管住了干部,才能管住群众。”在吕日周的“步步紧逼”下,该市党委机关报《长治日报》形成了舆论监督的办报特色,天天找领导干部的问题。从2002年2月至12月中旬,《长治日报》的《瞭望哨》专栏和《舆论监督》专版及其子报《上党晚报》的《啄木鸟》专栏,共刊发舆论监督稿件1100多篇,日报日均一篇,晚报二、三日一篇,涉及市级干部35人,县处级干部106人,科局级干部319人,一般干部和村干部150余人,受到开除、警告、撤职、免职、降级和经济处罚的干部269人。基于此,《长治日报》有了“中国舆论监督第一报”之称。对这一现象,许多媒体予以关注。因为它毕竟是舆论监督的法制保障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的权力保障,比起目前整个舆论监督大环境的并不宽松,长治的做法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也有人对此种现象持否定态度,认为寄望于个别开明领导的开明思想和开明做法,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基于此种认识,这些记者和媒体便对长治的做法无动于衷。这种认识的差别,主要看记者是唯物辩证地认识问题还是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机械地认识问题。

记者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实际是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比如政治经济学,不是说跑经济战线的记者要通晓经济专业理论,而是指任何记者都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采访实践中都需要接受这一理论的指导。如分析两个地方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就差距,不能脱离其经济的发展水平,不然就可能不顾实际胡乱指责,或不切实际地瞎开药方;过分拘泥于经济水平的基础地位,而忽视人的能动因素,则又可能陷入认识的误区,不能全面认清造成这些差距的真正原因。

当然,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还必须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只有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丰富理论,才能改进记者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认识问题的水平。

(三)知识素质

记者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知识结构?这是一个争论较大的问题。有人认为,记者应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知;有人认为,记者应该成为专家,对所跑战线的专业知识十分精通。

在笔者看来,记者的知识首先要“博”,在广博的基础上力求有更精深的了解和掌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记者应该是个“杂家”。

一张小小的报纸,内容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古今中外,城市乡村,三百六十行,无所不包;记者采访的战线,也不可能固定在某一个领域。一个合格的记者,要能够胜任任何战线的采访。从记者的战线分工来说,今天让你跑政法战线,明天就可能跑经济新闻。有时甚至上午刚采写一条教育新闻,下午就接到采访一个企业走出困境的报道任务。从记者采访实践来看,一个跑教育的记者,如果偶然的机会得知一条法律纠纷的新闻线索,应及时跨越战线分工迅速采访,而不是将此线索转交给跑政法战线的记者。这种状况表明记者仅有某一个方面的知识是不够的。

任何社会事件和现象都可能会有多重指向,而不仅仅是某一种因素的结果,或仅仅只有某一个方面的寓意。一个经济现象的出现,其意义并不仅限于经济,可能还有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的价值。如果记者的知识仅限于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就会忽视对相关侧面的采访。记者的认识有了欠缺,采访便不可避免地会有缺失。

其次,记者的知识要“专”。这里的“专”主要是指记者应在某个专业领域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具有比一般人更深厚的专业理解能力。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任何人要穷尽所有专业领域的知识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记者对自己分管的采访战线有更丰富更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对所采访领域进行更精准的判断,从而在专业采访中具有独到的新闻发现和专业理解力。这些知识既可以是在进入新闻领域之前所学,也可以是进入新闻领域之后结合自己的工作继续学习所得。

一个记者要学习的知识很多。首先,应具备系统的新闻传播学的知识,这是从事新闻工作最基础的知识,因为对新闻的判断、对传播规律的掌握和运用,都依赖于它;其次,应具备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包括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它们是新闻工作者认识社会问题的基础;再次,应具备一些社会生活的知识,比如了解生活常识、俗语、行规等,它们对记者认识和判断社会现象也有重要作用。

(四)道德素质

关于记者的道德品质素质涉及的内容很多,这里重点讨论一下关于记者搞有偿新闻与采写假新闻的问题。

有偿新闻至今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学术界也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它只是一个在相互都能理解的语言背景下的经验性提法。它通常是指记者(包括编辑和媒体)为了获得自身利益而以刊播对提供这些利益保障者有利的信息为交换的行为或现象。有偿新闻的种类有很多,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1)直接以红包、有价证券、礼品,重大消费如旅游、入学、住房等换得新闻的刊播;(2)以赞助媒体活动或刊播广告、扩大发行等换取新闻的刊播;(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好处等;(4)以联办版面或节目的形式换取新闻的刊播;(5)以版面费的名义向被采访者索要新闻宣传费等。

这些通过有偿新闻形式刊播的新闻,大多不具备新闻价值却具有明显的广告效应,这种广告既可能是为“新闻客户”带来经济效益,也可能是为其带来社会影响。但不管属于哪一类,都属于把新闻报道权商品化。媒体和记者的职责是客观地报道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他们是客观公正的化身。人们根据媒体报道的新闻调整自己对事物的认识,进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和生活态度。然而,当受众对媒体和记者的这份“不设防的信任”被有偿新闻所玷污时,不仅有偿换取的新闻变得一钱不值,而且其他无辜的真正的新闻也受到牵连,媒体的公信力也受到牵连。

由于搞有偿新闻与“新闻客户”利益攸关,因而记者所应承担的就不光是道德责任。因为为了获取利益而刊播的新闻如果发生失实,记者和媒体的行为属于发布虚假信息;即使内容没有失实,记者和媒体对提供利益者的报道倾斜也促使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剧。

记者报道新闻的标准当是报道对象有无新闻价值和新闻价值大小,而不应掺杂利益的因素。有新闻就报道,没有新闻就不报,这是记者判断新闻最起码的标准。新闻报道一旦染上铜臭,新闻就变得一钱不值。一些单位遇到过一些中央级媒体的记者先到单位采访,采访完毕后就提出要收取几万元、十几万元宣传费或版面费的情况,虽然被采访单位最终付了这些钱,但他们骨子里是瞧不起这些记者甚至这家媒体的。记者的采访一旦染上铜臭,便会把利益作为追逐的目标,其视野注定狭窄,也注定其成不了大记者。

再就是采写假新闻的情况。假新闻比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的危害更甚,因为它影响的不是对于某件产品的功能使用,而是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和判断,影响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因而人们对采写假新闻的人深恶痛绝。由于采写假新闻目前并不触犯法规,因而它仍属记者的职业道德范畴。不管出现假新闻的原因是什么,归根到底,都是记者的职业道德出了问题。一个合格的记者必须坚守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的职业理念,杜绝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假新闻。因为,一旦失实,新闻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五)意志品质

意志品质对记者成功的采访来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素质。

比如吃苦耐劳。采访不只是在办公室、会议室等条件很好的场所,还会有高温下的街头、炼钢车间、道路崎岖的山区、泥泞的农村、抗洪抢险的激流险滩等。没有吃苦的精神,不深入到生活的底层,是采访不到最精彩的新闻素材的。

比如不畏艰险。山西繁峙矿难的采访是冒险的,广西南丹煤矿透水事故的采访也是冒险的,没有坚忍的意志品质和巧于周旋的机敏果敢品质,是无法将这些被当地封锁严密的事故真相一一揭露出来的。2003年春夏,广东、北京等地大面积地爆发非典型性肺炎,人们谈“非”色变,一些记者深入病区采访,也是冒着被SARS病毒感染的危险的。

比如不怕挫折。记者的采访并不总是很顺利的,常常会遭遇拒绝甚至被欺骗,这对记者是一种打击。然而记者应该有一种愈挫愈勇、穷追不舍的精神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

当然,记者的素质应该还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灵活机智,比如善于交往,比如冷静理智,等等。总之,采访的职业对记者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记者对自身素质的完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小结

本章探讨的记者是狭义的记者,即外勤记者。专职新闻记者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它是在封建社会解体,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产生的。记者的首要职责是采写新闻报道。记者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这种职业角色决定了记者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采访权。近些年来记者被打事件屡屡发生,业界呼吁出台保护记者的法律法规,然而记者的采访权绝不是一种“权力”,它不是一种国家强制力,而是公民权利的延伸,立足点在于社会公共利益。记者的采访权应包括自由采访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和信息来源隐匿权。随着社会对信息的需求增大,对记者的角色期待也越来越高,记者应自觉坚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拓展知识,磨炼意志,永无止境地追求践行自己的职责。

◎思考题

1.记者与访员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2.社会对记者的角色期待有哪些?

3.在实际工作中,记者怎样处理社会角色和职业角色之间的冲突?

4.什么是采访权?采访权包括哪些内涵?

5.采访对记者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提出了哪些要求?

【注释】

[1]新华社2003年11月11日电,作者李薇薇、邱红杰。

[2]蓝鸿文著:《新闻采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3]邝云妙著:《当代新闻采访学》,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页。

[4]蓝鸿文著:《新闻采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5]朱力等著:《社会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

[6]刘朝:《记者,你为何事先不报告?!》,载《新闻记者》2000年第9期。

[7]陈杰人:《舆论监督本是记者天职》,http://news.sina.com.cn/c/2002-07-16/1711637934.html,2011-06-22。

[8]张厚琛:《了解民情的窗口解决问题的捷径主持正义的利剑——新时期党报内参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初探》,载《应用新闻》2002年第10期。

[9]毛泽东:《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9页。

[10]马汉:《记者的角色定位》,载《新闻战线》2000年第7期。

[11]参见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148页。

[12]《普利策新闻奖秘书长:记者不应轻易插手事件》,载《新京报》2005年6月13日。

[13]肖恩·麦克布赖德等:《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1年版,第322页。

[14]许加彪:《法治与自律:新闻采访权的边界与结构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5]刘海贵:《中国现当代新闻业务史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5页。

[16]徐芳、李俊良:《新闻记者采访权初探》,载《当代法学》2002年第11期,第15页。

[17]段京肃、罗锐:《基础传播学》,兰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4页。

[18]魏永征:《新闻法新论》,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年版,第429页。

[19]王征、滕翔淏、李炜:《记者梅苑派出所遭警察施暴》,载《武汉晨报》2010年6月13日。

[20]石立伟:《纽约时报女记者被判入狱,美新闻界倍感煎熬》,http://gb.cri.cn/ 3821/2005/07/13/1405@619543.htm,2011-06-22。

[21]程宗璋:《论新闻取材来源隐匿的有关法律问题》,载《电视研究》2001年第4期。

[22]许纪霖:《发掘职业精神的内在资源》,载《文汇报》2003年5月6日。

[23]王伟:《论职业精神》,载《光明日报》2004年6月30日。

[24]许纪霖:《发掘职业精神的内在资源》,载《文汇报》2003年5月6日。

[25]王伟:《论职业精神》,载《光明日报》2004年6月30日。

[26]李景平:《高扬记者的职业精神》,载《新闻采编》2004年第1期。

[27]郑保卫:《简论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建设》,载《新闻战线》2004年第5期。

[28]毛泽东:《要政治家办报》(1959年6月),见《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216页。

[29]江泽民:《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96年1月2日),见《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0]梁衡:《记者的三大素质五项修炼》,载《今传媒》2007年第8期。

[31]韩松:《新闻系毕业生的素质缺口》,载《中国记者》2005年第6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