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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网络媒体发展的特殊规律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策制定与立法原则应该是顺应和促进网络媒体产业发展,规范与发展并重。我们目前对网络媒体内容的管理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就是重“规范”轻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已自发形成了相对现实社会独立的准则和行为规范,例如交流的自主权,网络语言的文明等。作为管理主体,应当认识到这种已经存在的规范,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倡导其中好的规范并加以引导,作为管理的辅助手段。

三、尊重网络媒体发展的特殊规律、创新网络媒体管理的原则

网络媒体有其特殊的产业发展规律与技术特点。在制定有关网络媒体的政策与法规时,要避免鸵鸟政策。

政策制定与立法原则应该是顺应和促进网络媒体产业发展,规范与发展并重。网络媒体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分类,按照其与传统媒体的关系,网络媒体可以分为:不依托传统媒体的网络媒体,依托传统媒体的网络媒体。前者管理难度大,但是代表了产业主流与方向。后者可以比照传统媒体的管理模式,管理难度小,但是从网络媒体发展走过的历程来看,后者受制于已有的管理模式、人员结构、思想观念、资金运作等因素,很难成为新兴产业的主体。我们的政策法规不应该制约前者的发展。

我们目前对网络媒体内容的管理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就是重“规范”轻发展。政策法规本应该是促进网络媒体产业的发展,而事实却是许多政策法规在制约其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已自发形成了相对现实社会独立准则和行为规范,例如交流的自主权,网络语言的文明等。作为管理主体,应当认识到这种已经存在的规范,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倡导其中好的规范并加以引导,作为管理的辅助手段。

网络媒体传播是零门槛的传播方式,数以亿计的用户中的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传播主体,因此,很难采用传统的审批制进行管理。鉴于网络媒体的特殊规律,建议采取“登记制加追惩制”进行网络媒体的管理。

网络媒体是没有国界的、是世界的,可以借鉴目前成熟的、成功的国内外网络媒体政策与立法。网络媒体的管理者和缔造者一样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网络媒体需要监理,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理。如果管理者用传统的管理方法管理新媒体,面临着的结果无非两条,要么是这产业一管就死,要么是管理规则因为操作性不强而形同虚设。

网络媒体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任何一种管理手段都只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不能够全部解决网络媒体有害信息传播中的问题。网络媒体信息内容的管理应该是一种综合管理,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应该确立一个综合管理框架,综合法律、政策、技术、伦理等多种管理手段,使它们互相配合、互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管理,才能给人类社会带来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媒体信息交流环境。

事物往往具有两面性,对网络媒体进行监控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监控越是严格,成本就越是高昂。这里的成本是指广义的社会成本。因此需要在网络媒体监控的成本与效益之间求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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