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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回来了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文说文高铁、飞机,帮助我们越走越远。较晚的时期,地上部分衍为十字,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土”字。三相信土地的神性,可能引发富于神性的乡土生活。或大或小的乡村,共同构成国。一个国,也有其社,那意味着人们在这片更广袤的土地上休戚与共地生活。狭隘的乡土之爱,可能驱使我侵害他人的乡土。与之相应的,是或广或狭的乡土之情。

金文

说文

高铁、飞机,帮助我们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的我们,还有没有能力眷恋脚下的土地?

文字:来自《魔戒

朗读:兰川

小毛:

春节一过,我就一个人跑来云南玩儿。从天津到昆明,3252公里,坐飞机只需4个小时。从昆明到大理,359公里,坐大巴,也不过4个小时。此刻,我又花个小时,来到距大理150公里以外的偏僻小镇。过些天回家,可以到丽江搭飞机,最多5个小时就够了。算下来,这几天走了将近四千公里,用在路上的时间不到一天。

跑这么远,我做了些什么呢?不说你也知道,无非旅行者们例行公事的几个节目。每到一处,立刻打听最有名的景点,杀将过去,买票,进门,拍照,赶往下一个景点。好看的照片,我会传到微信,等着千里之外的朋友点赞。奔走景区之间的同时,我还打了几通电话,遥控家人处理了几桩家务。

从天津跑出来,是想逃避城市生活的压抑。可跑了这么远,一点儿也没有离开的感觉。即便此刻身处僻远山村,只要我想,明天就可以躺到家里的床上。一切还是逃离之前的样子。

古人常说天涯。借助现代科技,我可以跑到天涯以外的地方,却不会再有天涯之感。对我而言,距离只是数字而已。

人在旅途,就容易胡思乱想。在长途大巴上,我突然想起了《魔戒》。佛罗多和山姆光着脚底板走了六个月,就从中土世界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中土世界的物理空间,想必不会太大。可是读者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它小,反倒觉得它大到容得下全体人类的命运。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我的四千公里,只是日常琐事。佛罗多他们那个未必广袤的中土,却走得惊心动魄。差异从何而来呢?

这几天,我至少想清楚一点:是英雄还是生活逃避者,决定因素不在走过多少路,而在走路者与脚下土地的关系。我可以用更短的时间走更多的地方多到超出霍比特人的想象,但我再也不会像佛罗多和山姆那样对待夏尔的土地了。

所以,今天我们就聊聊“土”字。

甲骨文里,“土”是常见字,写法很多。

无论怎么写,“土”由两部分构成:下面一横,代表地。地上,则是或锥形或椭圆的圈,有时圈的外围还有或多或少的点。较晚的时期,地上部分衍为十字,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土”字。

地面之上的圈点所指为何?这是历代文字学家争论所在。大体有两种观点。许慎说,地上部分,象征土地所吐之生物。这是最有代表性的讲法。另外一部东汉字书《释名》,干脆说“土者,吐也”,也强调土地吞吐万物之义。沿着这个思路,后来又有不少学者继续发挥。有人说,地上的圈,代表土块。有人说,圈周边的点,代表细小的尘埃。有人说,地上的十字,象征草木的枝叶。总之,“土”就是负载者,吐纳者,生长者。

另有学者认为,地上的圈点,并非泛指万物,而是专指对土地的祭祀。在地上竖一个石块,以之象征土地神明,对之祭拜,这就是“土”的本义。或锥形或椭圆的圈,就是象征神明的石块。圈外的点,则表示供奉神明的鲜血——血祭。

第二种解说,得到了考古学的支持。在殷商考古遗址中,人们的确发现了地上竖石以为神主的祭祀现象。这种现象,古典文献里通常用另一个字表示:“社”。所谓“社”,就是对一方土地神祇的常设祭典。一国有一国之社,诸侯有诸侯之社,每个稳定的群落,都有自己的社。每个社,都有一个象征神明的“神主”。周代以后,多用树木。殷商时期,则用石头。

根据这种解说,“土”其实是“社”的初文。或者说,“土”的本义不是指土地本身,而是指人们对土地的敬奉。

两种解说,其实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都不止把“土”视为自然物象,而是强调其德性或神性。土者吐也,这就是在说土地的德性。古人认为,天虽是万物的源头,土却是万物经验上的起点和归宿。在更复杂的五行学说里,土,是“五行之最贵者”。因为它是构成世界的其他元素的根基。德性与神性,本就相通。人们祭祀土地,正是要对它的厚德表达感激和敬畏。

小毛,我们又遇到一个看似指陈自然物象,实则蕴含道德或宗教体验的字。一个相信土地的德性和神性的人,与一个仅把土地视为土块的人相遇,近在咫尺的两人,可能踩在完全不同的土地。

相信土地的神性,可能引发富于神性的乡土生活。所谓神性,并不玄奥,它就体现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

根据《周礼》,二十五家为一社。一个生活聚落有了社,无论它是一块石头一棵树,还是一个牌位,一位土地爷,聚落成员就形成一个带有神性的生活共同体。大家生而聚之,死亦守之,朝夕与共,守望相助。一社之中,人们结成各种关联,经济的、婚姻的、血缘的、情感的。当然,生活在一起,也就生出种种是非恩怨。但那也是“自己人”之间才会有的是非恩怨。

二十五家为一社,一社也就是一个村落。或大或小的乡村,共同构成国。一个国,也有其社,那意味着人们在这片更广袤的土地上休戚与共地生活。

人们敬畏土地,从它获取,也向它奉献,从它获益,也对它负责。这种敬畏又与对天的敬畏不太一样。天在所有人头上,人们知道大家共处一个“天下”。这种敬畏,带有抽象意味。对土地的情感,则更具体,更有血有肉,也更局部。人们对土地的敬畏和爱,只能从自己脚下这一片开始。我爱我的村庄,拼命守护它务求其不受侵夺不遭破坏。这种爱,有些狭隘,却绝对真实。狭隘的乡土之爱,可能驱使我侵害他人的乡土。真实的乡土之爱,则能引我学会对他人乡土之爱的理解和尊重。

于是,在一片广袤的土地上,到处都有大大小小的土地的神明。每个神明都护佑着一群人的生活。与之相应的,是或广或狭的乡土之情。乡土之情推而广之,就有了家国之爱。人们爱他的乡土,所以爱他的国,因为国是乡土的保卫者当然,真正眷恋乡土的人,也能敏感地感知他的国何时不再可爱:当它从保卫者堕落成侵夺者的时候。

小毛,上一封信里,我提到我们是对正义拥有免疫力的一代。因为我们早已学会把正义视为欲望的包装。同样,我们也是对神性拥有免疫力的一代。我们相信,那些从土地里看到神性的人,不是骗子,就是蠢货。

我说“一代”,我们这一代,已经延续了几百年,而且可能还将继续延续下去。这一代从何时开始呢?就从人们声称一切的一切仅只是物质开始。天空,只有石块、尘埃。土地,只是石块和尘埃。石块和尘埃再分解,就是各种元素,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据说,这种解释叫作“科学”。其实,这是与科学背道而驰的“科学主义”。科学,永远探究世界的奥秘。科学主义,不允许有任何奥秘存在。伟大的科学家,是伟大的提问者。科学主义者,则是不愿提问禁止提问的人。你我,未必受过科学训练,却可能是不自觉的科学主义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你我,以及我们的近代祖先,是对神性拥有免疫力的一代人。

当人们把神性从土地上驱逐出去,土地里还有什么?大概只剩两种东西:有用的、没用的。

人们拼命挖掘有用的,把它们称为“资源”、“财富”。人们嫌弃没用的,因为那是致富和进步的绊脚石。人们依然从土地获取,比以往更有激情,却不再向它奉献。人们依然从土地获利,比以往更有技巧,却不再对它负责。人们觉得一点儿也不吃亏:该得到的都得到了,又不必付出任何情感。

土地不再是应当敬畏和爱的东西。乡土也不再是。在一个以“有用”“无用”区分一切的世界里,人们把有用的东西囤积起来,这就是“资本”。所有人都在寻觅资本,争夺资本。很自然,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盯着资本聚集的地方:首都、大城市、山外边的县城。人们拼命逃离自己的乡土,或者,想方设法把乡土卖掉,因为它不过是资本。

当然,最有能力把土地变成资本,从中榨取黄金的,一定不是靠土地吃饭的农民。他们仍然在生计上依赖土地,却又被驱逐被剥夺。可就连他们,也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这不就是资本的逻辑么,只怪自己没本事!

当土地不再可敬,乡土也不再可爱。所谓家乡,不再是生聚死守休戚与共的家园,它只不过是出生的地方,住着的地方,一旦可能立即逃离的地方。

家乡,不再是最具体的情感附丽之处。人们对脚下土地越来越麻木,却对那些更为抽象的概念越来越有激情:国家、民族、阶级。这些东西,看不见摸不到,又总能轻易使人热血沸腾。只要提到这些词儿,人们就陡然觉得自己强大起来,安全起来,亲密起来。而这些感觉,他们从前是从乡土获得的。

以前,人们爱家乡,所以爱国。现在,人们爱国,所以毁弃家乡。土地,成了肮脏、乏味、平庸的东西,如果它不能变成钱的话。

人们不爱土地,只是用土地。只知道“有用”“无用”的人,想象力大体近似相似的奇巧,相似的贫乏。所以,被使用的土地,也渐渐变得相似:有用的东西长得都差不多。到处都是一样的高楼,到处都是一样的荒山,到处都是一样的泛着油污的绛红的水。

小毛,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才出现大批像我这样的旅行者。说旅行,不准确,我只是观光客而已。

从前,的确有很多伟大的旅行者。他们用脚丈量脚下的土地。他们热爱乡土,理解乡土,也想把这理解和爱扩展到更广阔的土地。于是,他们出发了。每走一步,都离家更远。他们早就做好终老异乡的准备。而对土地的理解和爱,能把任何异乡变成故乡。

观光客是什么人呢?就说我吧,我只是生活的逃避者。我住在一个地方,越住越嫌它乏味。忍耐一段时间,就得设法暂时逃开,四处寻找些新鲜和刺激。为了更高效地找到新鲜和刺激,我会提前做好功课,选定别人也觉得新鲜刺激的地方。如果想要更高效些,我还可以选择最迅捷的工具,一举跨过那些无聊的路途。我要的,只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赞叹或失望。在一个地方惊呼几声,我得立刻奔赴下一个地方,没办法,我赶时间。

观光客的成本很小。只要一点点钱和一点点时间,除此之外,无须付出任何情感。他不必理解他到的地方,不必爱它,更不必担心终老异乡。因为他根本没有故乡。

小毛,还记得佛罗多和山姆为什么远行吧。霍比特人是最讨厌旅行的生灵他们只要拥有夏尔就够了。佛罗多出发,只因朦胧地知道远方有一个关乎夏尔的危险。这个平凡的半身人,根本没想过拯救世界,他只是不希望自己的家乡被邪恶糟蹋。《魔戒》里,邪恶的骨干力量,是一种叫作半兽人的生物。用精灵的话说,这些家伙“似乎以糟蹋一切为乐,就连不妨碍去路的都劈砍踏倒一地”。真是些让我感到亲切的家伙。

《魔戒》里,四个霍比特人真的拯救了夏尔。山姆从精灵那里带来了神奇的树种,被邪恶糟蹋的夏尔重焕生机。故事的最后,山姆送别佛罗多,独自回家。屋内有炉火,晚餐已备好,妻子迎他进屋,把孩子放在他的膝头。山姆深吸一口气,说:“啊,我回来了。”

我觉得,再也找不到比这句话更好的乡土颂歌了。

小毛,就聊到这儿吧。写完信,我还得四处看看。然后,哎,我还得回去!

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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