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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语类中的普遍语法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9章 Chomsky的普遍语法:功能语类假如我们把一个句子或一个短语描述为一个含有X变量的XP,那么每一个XP都一个指示语,它在不同的语言类型中所处的句法位置也有所不同,有的语言的指示语位于X的左位,而有的语言的指示语则位于X的右位。语言间的这种差异构成各种具体语言的参数特征。功能语类的差异是造成各个语言之间结构差异的根本动因。

第9章 Chomsky的普遍语法:功能语类

假如我们把一个句子或一个短语描述为一个含有X变量的XP,那么每一个XP都一个指示语(Specifier),它在不同的语言类型中所处的句法位置也有所不同,有的语言的指示语位于X的左位,而有的语言的指示语则位于X的右位。语言间的这种差异构成各种具体语言的参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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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方案将语言的句法结构操作方法概括为两个核心内容,一个是合并(Merge),一个是移位(Move)。这种二元(binary)结构法是先把结构中的两个成分合并起来,然后再与其他成分合并。任何语言结构都是以同样的方法反复递归生成。用合并方式组成的句子,其线性顺序始终遵循着一条普遍规则:标志语—中心语—补足语,即主语—动词—宾语(SVO)结构。任何语言的指示语都处于中心语之前。如果假定SVO为人类语言的基本语序,那么无论是普遍存在的SOV、VSO语言,还是罕见的OSV、OVS、VOS语言,都可视作是移位的结果(Kayne,1994; 徐烈炯,2009)。

功能语类的差异是造成各个语言之间结构差异的根本动因(Chomsky,1993,2000,2001)。而核心功能语类在决定语言结构及其差异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何小伟,20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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