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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生活常识造字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我介绍过,古代帝王养猪是为了祭祀时作为牺牲用,在用牲时帝王必亲自射杀这个猪。于是造字就用“箭射的猪”(,即彘)表示家猪,以区别于用“画成其物”的方法造的表示野猪的(豕)。其实,取的本义为“攻取”,即战而胜之。所以,造字就用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来会“攻取”之意。这个字利用了小孩子的生理和行为特性表达相关概念,熟悉孩子的人一般是不会理解错误的。

前面,我介绍过,古代帝王养猪是为了祭祀时作为牺牲用,在用牲时帝王必亲自射杀这个猪。这是古代的生活常识。帝王所养猪就是家猪。如何才能准确表达“家猪”的概念?如果“画成其物”,便很难与野猪相区别。于是造字就用“箭射的猪”(alt,即彘)表示家猪,以区别于用“画成其物”的方法造的表示野猪的alt(豕)。这就运用了生活常识造字。

取,甲骨文作alt,《说文》:“取,捕取也。从又、耳。《周礼》‘获者取左耳。’《司马法》曰:‘载献聝’,聝者,取左耳也。”商承祚先生说取字“正象以手持割耳义”。姚孝遂先生说:“取字从又从耳,本义为军战获耳,引申为一切取获之义。”〔99〕按:“军战获耳”之义,文献所无。其实,取的本义为“攻取”,即战而胜之。甲骨卜辞用其义:

《合集》6588:“……呼师般取龙。”

《合集》891正:“呼取羌以……”

《合集》5509正:“丙申卜,alt贞:立史呼取……”

《合集》6754:“辛亥卜,贞:其取方,八月。”

“立史”就是组建卫队〔100〕,组建卫队,命令其“取”、“取方”、“取羌”这些卜辞中间的“取”都是“攻取”之义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攻取”为什么用alt表示呢?我们知道,“攻取”的概念非常难以表达,但是,攻取敌人城池之后必然出现的现象就是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也只有攻取敌人城池之后才会出现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的现象。因为战败方不会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战斗进行中也不会出现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的现象。所以,造字就用割下敌人的耳朵回去报功来会“攻取”之意。

以上相关古文字我们都很熟悉,下面再分析几个不熟悉的字。

儿(兒),甲骨文作alt,《说文》:“儿,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李孝定先生说:“契、金文儿字殊不象头囟未合之形。《礼记·内则》:‘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男角女羁。’角者,总角也。又曰:‘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alt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是知古之生子,自初生至于弱冠皆作总角。《玉篇》引《苍颉篇》曰:‘男曰儿,女曰婴。’婴者头饰,盖男则总角,女则佩头饰也。契、金文儿字皆象总角之形。”〔101〕姚孝遂先生曰:“《释名》:‘人始生曰婴儿。’初生之儿,难以总角。……儿字当以‘象小儿头囟未合’之说为是。”〔102〕按:姚孝遂先生说是。此字人为提示符号,alt为象形,象小儿头囟未合之形。

这个字利用了小孩子的生理和行为特性表达相关概念,熟悉孩子的人一般是不会理解错误的。

飨(alt),在卜辞中是宴飨之义:

《屯》2276:“王其飨于廷。”

《合集》27649:“甲寅卜,彭贞:其飨多子。”

引申为飨用:

《合集》19851正:“祖乙允飨。”

引申为祭飨:

《合集》16094反:“……勿……飨于祖……”

《屯》341:“甲戌卜,于宗飨。”

《礼记·曲礼上》:“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这是记载宴飨的礼节。说明宴飨是主客围着食器一起共食的,飨之造字正象主客围着食器共食之形,正是社会现实之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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