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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賓式複合詞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動賓式複合詞來源於動賓結構短語,前一成分表示動作行爲,後一成分是動作行爲的接受者、關涉者。“效死”義爲將死致送給對方,亦即“效命”之義,因此是動賓結構複合詞。這種語義特點是由動詞和賓語各自的語義特點共同決定的。4)有的動詞具有隱喻義,使複合詞也產生隱喻義,如“推刃”在《公羊傳》中指的是往來復仇,“推”不表示具體動作。

動賓式複合詞來源於動賓結構短語,前一成分表示動作行爲,後一成分是動作行爲的接受者、關涉者。《公羊傳》中這類複合詞共有36個:敗績、祠兵、從政、當國、得意、得罪、服事、負兹、復古、復讎、告朔、告月、即位、近正、將軍、居正、納幣、旗獲、輕死、視朔、推刃、爲亂、爲善、爲政、享國、效死、移日、用事、有年、有事、振旅、正色、執事、致伐、致會、致仕。

“敗績”是古漢語中的常用詞。《左傳》莊公十一年:“大崩曰敗績。”杜預注:“師徒橈敗,若沮岸崩山,喪其功績,故曰敗績。”孔穎達疏進一步闡釋爲:“績訓爲功,喪其功績,故曰敗績。”《穀梁傳》宣公十二年亦有:“晉師敗績。績,功也,功,事也。”“功績”爲“績”的常訓,但陸宗達先生(2002:199)提出:“石經古文‘績’字與籀文‘迹’字同形,凡循道而行謂之‘迹’,如是則車不能循道而行謂之‘敗績’。”郭在貽先生(1985:258—259)認爲:“敗績=敗迹=不蹟=不循軌迹。車子不循軌迹,就要翻車,就是轍亂了。”由於《左傳》中有些“敗績”並不用於戰爭失敗的場合,因此可知它非謂戰敗,而是指車不能循迹而行,轍亂顛覆。雖然訓“績”爲“功績”或“軌迹”並不影響“敗績”的結構,但與“喪失功績”相比,義爲“不循軌迹”的“敗績”的動詞和賓語之間的語義關係更複雜。

“旗獲”出於莊公三十一年:“齊,大國也,曷爲親來獻戎捷?威我也。其威我奈何?旗獲而過我也。”“旗”義爲“旌表、彰顯”,“獲”義爲“戰利品”,詳見8.1節第6條。

“效死”出於昭公十三年:“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此詞在古漢語中十分常見。《孟子·梁惠王下》:“鑿斯池也,築斯城也,與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則是可爲也。”朱熹《集注》:“效,猶致也。”“致、送、獻”乃“效”的常見意義,它能參與組成“效力”、“效勞”、“效忠”等多個複合詞。“效死”義爲將死致送給對方,亦即“效命”之義,因此是動賓結構複合詞。

雖然皆屬廣義的“動賓”范疇,此類複合詞所來源的動賓短語中的動詞與賓語的語義關係實際多種多樣。有動作—受事關係,如“祠兵”、“旗獲”、“將軍”、“推刃”、“振旅”;動作—與事關係,如“從政”、“當國”、“輕死”、“致仕”;動作—施事關係,如“移日”;動作—目的關係,如“復古”、“近正”、“爲亂”、“爲善”;動作—處所關係,如“即位”、“居正”;動作—時間關係,如“告朔”、“告月”、“視朔”。有的語義關係複雜,難以概括,如《公羊傳》中特有的“致伐”、“致會”二詞,指的是“從征伐或盟會中歸來而到宗廟告至”(詳見8.4節第16條),“負兹”指的是“負病而躺在草席上”(詳見3.2節第3條),動詞與賓語的意義僅代表了一個複雜語義中的兩個點。綜合看來,無論是哪種語義關係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動詞對賓語的影響程度都很低,亦即,賓語指示的事物不會受動作的影響發生顯著的狀態變化。即使是動作—受事關係的“旗獲”、“推刃”等,“獲”和“刃”也不會受“旗”和“推”的作用而改變狀態,其他詞就更是如此。

這種語義特點是由動詞和賓語各自的語義特點共同決定的。能夠詞彙化爲複合詞的動賓短語中的動詞,大多表現的是不可見的、抽象的動作,動作性都較弱。這又可以分爲幾類情況:1)有的動詞表示的不是一個具體的動態動作,而是需要在長時間段內進行的一系列動作和事件,如“祠兵”之“祠”[2],“從政”之“從”,“復讎”之“復”,“爲亂”之“爲”,“享國”之“享”,“效死”之“效”等。2)有的動詞表示存在、領有等靜止的狀態,如“服事”之“服”,“居正”之“居”,“有年”之“有”等,沒有具體的動作行爲。3)有的動詞表示的是抽象的思想活動,如“輕死”之“輕”。4)有的動詞具有隱喻義,使複合詞也產生隱喻義,如“推刃”在《公羊傳》中指的是往來復仇,“推”不表示具體動作。5)有的動詞參與的複合詞發生了語法性質的轉變,如“納幣”本是具體的贈送聘禮動作,後作爲婚禮的一項儀式,成了名詞。又如“執事”之“執”本是動詞,但《公羊傳》中“執事”作爲名詞被使用,指的是君王左右的侍者,這樣,“納”和“執”的動作性就大大削弱了。

同樣,能夠詞彙化爲複合詞的動賓短語中的賓語的語義也多是抽象的,指示的是不可見、不可數的事物。這同樣可分爲幾類情況:1)有的賓語是指示抽象事物的名詞,如“從政”之“政”,“得罪”之“罪”,“復讎”之“讎”,“即位”之“位”,“致仕”之“仕”等。2)有的賓語是以動詞或形容詞指示的事件或狀態,如“復古”之“古”,“輕死”、“效死”之“死”,“爲亂”之“亂”,“爲善”之“善”等。3)有的賓語具有隱喻義,除了上述“推刃”外,“正色”之“色”本義是“臉色”,意義較具體,但“正色”除了“端正臉色”的基本義外,更有“嚴肅態度”的隱喻義,因而“色”亦變得抽象。無論是以上哪種情況,賓語皆是“無指”(nonreferential)的,亦即它不指示某個實體,而代表虛泛的一類概念。

弱動作性的動詞和無指的賓語在語義上是協調的。一方面,動作性弱,故而對賓語的影響力小,另一方面,事物抽象,故而受影響而改變的可能性也小。這樣的動詞和賓語,都可被認爲是“非典型的”(董秀芳2002:176—179),它們的語義,和典型的動詞、賓語相比更複雜多樣,更需要鄰近的共現成分來激活,因此不容易被分析,也就不容易被分別對待。正是這個原因,使它們更容易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凝固成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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