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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理论标准模式的主要论点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2.2 原型理论标准模式的主要论点以罗希及其合作者的论著为主要代表的范畴化原型理论的标准模式,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论点:实体是根据它们的属性来加以范畴化的,而这些属性并非如范畴化的经典理论所认为的那样都是二分的理论构件,而经常是个连续的标度。隶属度是以跟原型相似的程度为基础的。以上几点也就是标准形式阶段的原型理论的主要支柱。

11.2.2 原型理论标准模式的主要论点

以罗希及其合作者的论著为主要代表的范畴化原型理论的标准模式,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论点:

(1)实体(entity)是根据它们的属性(attributes)来加以范畴化的,而这些属性并非如范畴化的经典理论(即特征理论)所认为的那样都是二分的理论构件,而经常是个连续的标度。

(2)范畴有一个内在的原型结构。一个范畴的各个成员在说话人心目中的地位并不相等。有较好的样本(exemplar)与较差的样本之分,也就是说,成员的资格有等级的差别。

(3)范畴的样本的代表性的程度与其归属于该范畴的隶属度相对应。隶属度是以跟原型相似的程度为基础的。

(4)在区别一个范畴时,没有任何一个属性是必要的(即必不可少的)。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样本之上的,然后将其他实体根据他们与好的、清楚的样本在某些(或一组)属性上的相似性而归入该范畴。好的、清楚的样本就是“原型”,它是其他非原型事例范畴的认知参照点(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

(5)范畴或概念的中心是明确的,但边缘模糊,而且不稳定。

(6)范畴的所有成员并不必定要共同具有某个或某些特征,成员之间是依靠家族相似性而联结在一起的。(9)

以上几点也就是标准形式阶段的原型理论的主要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罗希等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提出原型理论时,采取的主要是“中心为原型/边缘为非原型”的范畴结构模式,在七十年代中期导入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理论之后,则主要采用“家族相似性”模式。这两者已有明显不同,因为后一结构模式并不包含必然的中心/边缘之分,范畴内部成员只是以家族相似性而联结在一起。然而,这两种结构模式又并非互不相容的。举“鸟”范畴为例:麻雀、鸵鸟、小鸡、无翼鸟、企鹅都属于鸟类,它们既非如经典范畴化理论所假定的,是根据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条件而归为一类的,但也不是偶然相聚在一起的。实际上,它们是由几个特征(属性)的关联而结合起来的。这些特征是:(1)能飞,(2)有羽毛,(3)成形,(4)有翅膀,(5)非家养的,(6)卵生的,(7)有喙。不过,这几个特征并非鸟类所有的成员都具有,而是两个或几个成员共有某些特征,呈现为家族相似性模式的重叠、交叉的特征网络,可图示如图45(见下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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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飞 2.有羽毛 3.成形 4.有翅膀 5.非家养的 6.卵生的 7.有喙

图45

由图45可见:麻雀处于中心位置,具有1至7所有的特征;小鸡所处的位置,说明它没有1和5两个特征;企鹅则缺少1、2、3三个特征,等等。应该注意的是,麻雀具有上述七个特征,但这些特征只能说是鸟范畴的重要特征或主要特征,并非必要、充分特征。从“中心/边缘”的角度来看,麻雀显然处于中心,是原型,而鸵鸟、小鸡、无翼鸟、企鹅作为边缘成分而存在。从“家族相似性”角度来说,这些成员之间都以共有某些特征而相似,从而联成一族(一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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