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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的活用与兼类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动词的活用与兼类一、动词的活用在上文“动词作主语、宾语”中我们说过,动词用作主语、宾语的第二类情况是在句子中活用为名词后充当主语、宾语。《世》中动词兼类涉及190个动词,占动词总量的10.70%,在词中只占少数。其中复音词9个,绝大多数是单音词,约占兼类动词的95.2%。

第四节 动词的活用与兼类

一、动词的活用

在上文“动词作主语、宾语”中我们说过,动词用作主语、宾语的第二类情况是在句子中活用为名词后充当主语、宾语。我们讨论“动词活用”的前提是动词仍然是动词,只不过在特定语境中临时改变词性,本质上并没有变为其他类词,而是由陈述动作转而指称与动作相关的各种对象,如施事、受事、工具、处所等,这种情况是“转指”。这类“转指”是在一定语境中临时发生的,尚未形成固定的义位。《世》中动词活用为名词有20例,作宾语(16例)比作主语(4例)的情况要多。如:

每经危急,常有一人左右己。(德25)危急的情况

长沙王亲近小人,远外君子,凡在朝者,人怀危惧。(言25)危惧之心

匆匆作此诋突,讵允天心?(伤19)冒犯之事逃词、在主语、宾语的位置上不再

许玄度隐在永兴南幽穴中,每致四方诸侯之遗。(棲13)给的东西

闻一年少怀问鼎,不知桓公德衰?为复后生可畏?(排39)问鼎之心

小庾临终,自表以子园客为代。(识19)代替的人

国宝谓绪于己有隐,果情好日疏,谗言以息。(谗4)隐瞒不说的事

国宝自知才出珣下,恐倾夺其宠。(谗3)受尊崇的地位

汝但勿言其使,无他,当厚相报。(假3)指使的人

与卿约法三章:谈者死,文笔者刑,商略抵罪。(排48)商略者

臣无勋焉,而猥颁厚赉。(排11)赏赐的财物

及睹衰厄,必兴愍恻。(品15)怜悯之心

桓时方欲招起屈滞,以倾朝廷。(假13)屈居下位,久不升迁的人

此是瞋邪?非特是丑言声、拙视瞻。(轻14)顾盼的神态

友皆名列,曾无错漏。(任41)遗漏之处

可将当轴了其此处。(雅37)当轴者

遣人船往迎,赠贶甚厚。(棲8)馈赠的东西

谢公与王右军书曰:“敬和棲讬好佳。”(赏141)安身之处

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贤4)当值侍候的人

以上所举动词基本上是活用后作宾语,作主语的只有最后3例。

但如果这种语义转指是经常化的,由指动作行为转指人或事物已固定下来,脱离了具体语境仍然有效,在词典里可以查到该义项,那么它们与以上所说的活用不同,是相对固定的名词化用法,即“兼类”。如“逋亡”在《世》中出现2例:

谢公时,兵厮逋亡,多近窜南塘,下诸舫中。(政23)

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政4)

前1例是动词,“逃亡”义,后1例是名词,指“逃亡的人”。动词、名词各1例,二义项《汉大》皆收。同期语料也有名词用例,如:

外诱逋亡,招集不逞,中调京辇,规冀非常。《陈书·周迪传》

又广纳逋亡,多受劫盗,亲信此等,并为爪牙。《宋书·列传第四十三·宗越吴喜 黄回》

我们把《世》中“逋亡”作为兼类词,不作活用。

二、动词的兼类

在语源上看,以名动兼类为例,有的动词用法是本义,名词用法是引申义。如“望”,由“远视”义引申出名词义“有声望的人或物”等,如“乐令民望”(贤17)。有的名词用法是本义,动词用法是引申义。如“布”,名词义为“麻、葛等织物的通称”,《说文》段注:“其草曰枲……织而成之曰布。引申之,凡散之曰布,取义于卷舒也。”如“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德22)。动词义为“布置”,如“何不张尔弓,布尔矢?”(排9);再如“背”在《世》中是兼类词,名词义是本义,“脊背”义,动词义“背对着”是引申义,二义在《世》中都有出现。所以我们着眼于兼类词语义功能的共时表现,不采用“×词兼×词”的说法,而说“×词、×词兼类”。即使是引申关系非常明确的,如“围”,动词义是“包围、环绕”,如“围坐,相向大酌”(任12),后引申出量词义,指“两手拇指和食指合拢的长度,一围约合五寸”,如“腰带十围”(容18)。我们也不称“动词兼量词”,而称之为“动词、量词兼类”。

《世》中动词兼类涉及190个动词,占动词总量的10.70%,在词中只占少数。其中复音词9个,绝大多数是单音词,约占兼类动词的95.2%。动词兼类情况如表3-3所示(具体动词见文末“附表”),有6类。

表3-3 《世》动词兼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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