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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文书写作的含义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事务文书写作的含义一、事务《礼·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这里的“文书”仅指事务性文书,因此是狭义的文书。事务文书的含义是:文书作者在处理公私事务中形成的表达文书作者意志和主旨的并有约定俗成体式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第一节 事务文书写作的含义

一、事务

《礼·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荀子·修身》:“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两者的“事”均指“事情”;《易·系辞上》:“故能成天下之务。”这里的“务”指工作。《后汉书·班彪传》附《班固》:“京兆都邮郭基,孝行著于州里,经学称于师门,政务之绩,有绝异之效。”这里的“政务”虽指行政事务,却是“所做的或要做的事情”,与党务、政务、军务等迥然有别。

二、文书

《汉书·刑法志》:“文书盈于几案。”“文书”是指各种公文的总称。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则把“文书”一词释为“指公文、书信、契约等”,颇欠周延。文书作为材料,绝不仅仅是公文、书信、契约等,而且公文、书信、契约也是文书的一种。这里的“文书”仅指事务性文书,因此是狭义的文书。

三、事务文书

文书是个可以囊括所有应用文种在内的大家族、种概念。为了规范公文处理,作为文书旗下属概念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都有自己的处理“条例”和“办法”,还有《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年版)》、《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供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使用。我们通常把有全国最高领导机关发布的条例、办法、格(样)式可依的公文称为法定性公文,而将法定性公文以外的文种统统称为事务性文书。

我们之所以称事务性文种为“文书”,是因为其中既有公文,又有私文,而“文书”正好是“公文”和“私文”的种概念。事务文书的含义是:文书作者在处理公私事务中形成的表达文书作者意志和主旨的并有约定俗成体式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四、事务文书写作

事务文书写作是应用文书写作的一种,以事务文书写作活动、写作技法及其规律为研究目标,以事务文书文体知识、事务文书写作原理、事务文书写作方法及其训练为研究内容。实践中应该注意的是不要把事务文书写作与事务文书处理混为一谈,因为事务文书写作是事务文书处理的子概念,事务文书处理包括事务文书写作,它不能代替事务文书写作。事务文书处理同法定公文一样以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研究目标,以公文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为研究内容。可见,两者不能等同,不能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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