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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和包装

时间:2022-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我们知道,商品有名称,即品名,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分为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海关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如果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只有一项商品且计量单位是千克,其应与报关单表头“净重”栏的重量一致。

第三节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我们知道,商品有名称,即品名,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是国际贸易货物的基本知识。

一、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品质是商品的质量(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构造、成分和性能)和外形。商品品质的优劣对商品的价格有重大的影响[17]

表示商品的品质的方法有很多种。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看货成交,又称凭现货买卖,即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买卖。具体做法:在货物存放地卖方向买方展示货物,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检视,对满意的货物即与卖方达成交易。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凭样品买卖,指交易双方规定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之作为卖方交货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

凭样品买卖为特殊买卖之一种,它不同于试用买卖,又非附生效条件之买卖,样品买卖合同之成立以当事人合意为标志。样品的确定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至关重要[18]。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指由卖方提供样品并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卖方所交整批货物的品质,必须与卖方样品相符。凭买方样品买卖,指由买方提供样品并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卖方所交整批货物的品质,必须与买方样品相符。凭对等样品买卖,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就是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包括:凭规格买卖,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统一”鲜橙多鲜橙汁饮料,鲜橙原汁含量20%;凭等级买卖,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凭标准买卖,指以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良好平均品质(FAQ)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即指中等货,一般用来买卖农副产品。上好可销售品质(GMQ)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即可,一般仅仅适用于木材或冷冻鱼;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牌号买卖,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如“张小泉”剪刀、“海尔”家用电器、“Software”软件等;凭产地名称买卖,有些商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

关于商品质量有两个重要概念需要铭记。一是品质机动幅度。为了避免质量条款的规定过于严格造成卖方交货困难,在合同中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关于质量机动幅度,有下列几种订法:规定一定的范围。如湿度:5%~10%;规定一定的极限:如羊毛含量最少98%(wool 98% minimum);规定上下差异,如羽绒含绒量16%,上下1%(1% more or less)。二是品质公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如手表,每天出现几秒钟的误差,应算走时正常)。这些被国际同行业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差异为品质公差。

二、商品的数量

商品的数量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

成交计量单位是指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确定的计量单位。主要有:重量单位,如公吨、长吨、短吨、公斤/千克、克等,适用于一般天然产品,及部分工业制成品,如羊毛、谷类、矿产品、药品等;长度单位,如米、厘米、码、英尺、英寸等,适用于纺织品、绳索、电线电缆等;面积单位,如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码、平方英尺等,适用于玻璃板,地毯、皮革等,体积单位,如立方米、立方厘米、立方码等,适用于木材、化学气体等;容积单位,如公升、加仑、蒲式耳等,适用于流体商品、如煤油、汽油、酒精等;个数单位,如只、件、双、台、套、架、打、卷、头、捆等,适用于大多数工业制成品、杂货类和一部分土特产品,如机器、车辆、成衣、玩具、活牲畜等。

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所采用的计量单位,我国采用的是国际单位制的计量单位。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分为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海关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如:天然水应填报:千升/吨;卷烟:千支/千克;牛皮:千克/张 “/”前为法定第一计量单位,之后为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如果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只有一项商品且计量单位是千克,其应与报关单表头“净重”栏的重量一致。

重量是最为常用的货物数量的计量方法。重量分为几种: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净重,指商品本身重量扣除皮重后得出净重。但有时商品的包装不便与商品分别计算,特别是某些农副产品,习惯上将包装视同商品本身,忽略不计皮重,这种规定称之为“以毛作净”。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按毛重计算时,则习惯上仍按净重计算;公量,指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公量=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理论重量,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所以一般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如钢板、马口铁;净净重量,净重扣除内包装的重量以及其他所包含杂物,如水分等的重量。

三、商品的包装

外销工作与包装工作是休戚相关的,俗言“红花虽好还须绿叶扶持”,包装工作做好、做活、做主动,对协助外销多挣外汇确有直接作用[19]。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品根据不同的商品特性有不同的包装要求。少数商品不必包装,如:木材、铝锭、生铁一般采取裸装,而小麦、砂糖、矿砂则采取散装的包装形式。除此之外,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一定的包装。包装除了有保护商品,便于运输、储存、分配和销售的作用,也是增加商品附加值和扩大销售的一种手段[20]。商品的包装是指包裹和捆扎货物用的内部或外部包装和捆扎物的总称。例:某公司以10美元/双的价格出口皮鞋640双,每双鞋都装入一个纸盒中,而每16双鞋装入一个大纸箱中,共计装有40个纸箱,然后装入集装箱发送。则640双是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双”为计算成交数量和价格的单位;40则为件数。

平时所说的包装,包括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这二大内容。由于销售包装是直接跟消费者见面,它的好差优劣,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身价高低和销售的畅滞。所谓“一等产品、二等包装、三等价格”就是最好的说明[21]

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者外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运输包装则纯属物流范畴,即包装作为把运输、装卸、保管等有关的物流全过程有机、顺利地联系起来的一种手段,具有保护货物、便于处理和促进销售的作用[22]。包装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三种。运输标志包括: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目的地或目的港;参考号(报关员要注意合同、订单、发票号码);件号。指示性标志是指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而要注意的事项,一般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有人称其为操作标志。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包装标志,是指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内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人零售网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采用定牌的中国出口商品,一般要标明“中国制造”。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和内包装上不注明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要。中性包装又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定牌中性指在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品、牌号,但不注明生产国别。无牌中性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和牌号,也不注明生产国别。

件数是指有外包装的单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货物可以单独计数的一个包装称为一件。裸装,主要指一些自然成件、能抵抗外在影响,不必要用包装的货物,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以保持原有状态,如圆钢、钢板、木材等。散装,主要指一些大宗的、廉价的、成粉、粒、块状的货物已经不必要包装、布置的包装的货物疏散地装在运输工具内,如:煤炭、矿砂、粮食、食油等。件货,指装入各种材料制成的容器或捆扎的货物。如袋装货物、桶装货物、箱装货物和捆扎货物等。原始单据(装箱单或提运单据)上件数和包装种类一般表示为“No.of PKGS”,其后数字即表示应填报的件数;或“TOTAL PACKED IN×××CARTONS ONLY”;或“TOTAL××× WOODEN CASES ONLY”。

包装种类填报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中文名称或代码,如托盘、木箱、纸箱、铁桶、散装、裸装、辆、包、捆、卷及其他等。

“件数”栏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裸装、散装货物,“件数”栏填报为“1”。优先级为托盘——小包装——集装箱,上述托盘、集装箱都没有,且只有单件包装的件数——填“单件包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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