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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一词多义

时间:2022-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古文一词多义一个词可以有多种意义,这是古今汉语都存在的现象。但在古文中尤为突出。一般说来,一个词的意义是对某一事物的概括反映。看来,“書”这个词,古人用来指一切文字记载。古文中的这种现象,前人又称为“美恶同词”。对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认识不足,贸然用自己熟悉的词义去解释,或妄以臆度,是误解古书的原因之一。古文中一个词往往有许多意义,但它们之间多半是联系着的。

(二)古文一词多义

一个词可以有多种意义,这是古今汉语都存在的现象。但在古文中尤为突出。这就是前人所说的“今训密,古训宽”[17]

一般说来,一个词的意义是对某一事物的概括反映。但是,客观事物本身是复杂的,或具有多种多样的特征,或由几个不同的方面组成,和其他事物又存在各种联系。为了适应表达上的需要,古人在交流思想过程中,就常常用同一个词表示几个彼此相关的概念。

如“書”这个词,就字形看,是以“聿”为形符。“聿”,在甲骨文中,形体像一手拿笔的形状。《说文》说:“箸于竹帛谓之書。”看来,“書”这个词,古人用来指一切文字记载。而文字记载都是由单个字组成的,所以写下来的单个字也叫“書”。《汉末童谣》:“举秀才,不知書。”“不知書”就是不识字。又由于文字记载都是用手拿笔写下来的,因而古人又把“拿笔写”这个动作叫做“書”,如《论语·卫灵公》“子张書诸绅”。

又如“雨”这个词,甲骨文中,“雨”字的形体,形象地记录了下雨这样一种自然现象。《说文》解释说:“水从云下也。”非常精确。“雨”这个词概括了“降落”和“雨水”两层意思。所以“雨”这个词,可以表示“雨水”,如《易·系辞》“润之以风雨”;也可以表示“降落”,如《公羊传·庄公七年》“雨星不及地尺而复”。

如上所说,“書”可以表示文字记载,也可以表示书写这个动作;“雨”可以表示雨水,也可以表示降落这个动作。这就是前人说的名动同词。

有时,由于“初民知识浑沌,一事二面,不能精析”[18]。或只当一个整体看待,尚无精析的要求。因而,往往只用一个词概括。

如“受”这个词,甲骨文写作一手授与,一手接受的形象。《说文》说:“受,相付也。”本指授受物品这种行为。包括“授与”和“接受”两个方面。因而可以表“接受”也可以表“授与”。如:

孟子·告子》:“愿留而受业于门”。

《师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前一例中的“受”,是接受的意思。后一例中的“受”是授与、传授的意思。又如“市”这个词,本指买卖交易。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这里的“市”,就是指做买卖。概括了买卖商品这种行为。因而,有时可以只表示“买”,如《战国策·齐策》:“责毕收,以何市而反?”有时,又可只表示“卖”,如《扬子法言·修身》:“是以君子强学而力行,珍其货而后市。”

这种用同一个词概括动作施、受两方面的现象,前人称之为“施受同词”。

还有,如“祝”这个词,在古代不仅有祝颂、祝贺义,而且有诅咒义。如《汉书·外戚传》:“后姊平安刚侯夫人谒等,为媚道祝诅后宫有身者王夫人及凤等。”这里的“祝”,就是“咒”。从字形上看,“祝”由示、人、口三部分组成。“示”代表“神”,段玉裁说“此以三字会意,谓以人口交神也”[19]。可见“祝”的本义是指人在神前祷告。祷告的内容本可善可恶。可以祝人得福,也可以咒人得祸。所以《释名·释言语》解释说:“祝, 属也。以善恶之词相属也。”

“臭”这个词,本义是嗅。但上古的常用义是指所嗅的对象——气味。“臭”作气味讲,并不分难闻与好闻。所以孔颖达说“古者香气秽气皆名为臭”[20]。如《易·系辞》:“其臭如兰。”这“臭”显然是指好闻的气味。《吕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亲戚兄弟妻妾知识无能与居者。”这“臭”,则是指难闻的气味。

“祝”的内容可善可恶,“臭”的气味可香可臭。古文中的这种现象,前人又称为“美恶同词”。

以上所介绍的,大多是由于词义概括的范围本来比较广,而在使用时有时偏在这一边,有时又偏在那一边,于是就出现不同的意义。但古文一词多义还有更复杂的情况。如“兵”这个词,古代一般指兵器,也常用来指军队,有时也指兵士。又可以用来指战争,《左传·隐公四年》:“夫兵,犹火也。”还可以用来指战争策略,《孙子·谋攻》:“故上兵伐谋”;作动词用,可以指砍杀,《左传·昭公元年》:“兵其从兄,不养亲也。”也可以指一般的伤害,《吕氏春秋·侈乐》:“其王之与乐也,若冰之于炎日,反以自兵。”“自兵”即伤害自己的意思。

对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认识不足,贸然用自己熟悉的词义去解释,或妄以臆度,是误解古书的原因之一。

如“蓝”,本是草名。由于它能染色,故用蓝草染的色也叫“蓝”。“蓝”在古代兼有草与色二义。苏东坡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在宋代“蓝”只指颜色。于是他就批评《荀子·劝学》“青出于蓝”这句话“无异梦中语”。他认为青和蓝都是色,那就等于说“色出于色”,这还成什么话[21]!又如“王命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国语·越语》)这里的“写”,有人感到用今义“书写”解释不可通,于是就求助于字音,认为“写”是“削”的通假字,显然是误解。“写”在古代除“书写”义外,还经常用来表示照某种东西的原样仿制或描摹。《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卜子妻写弊裤”的“写”,也是指按破裤的样子仿制。《新序·杂事》“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的“写”,同样如此。

古文中一个词往往有许多意义,但它们之间多半是联系着的。一般来说,其中有一个是这个词的本来意义,叫做本义,另外一些意义则是由本义引申发展而来的,叫做引申义。

如前面所说的“兵”这个词,本义是武器。由此引申,可以指使用武器的人(兵士),和用武器装备的集团(军队);可以指双方大规模使用武器(战争),和使用武器作战的策略(战略);还可指用武器伤害人(砍杀);再由用武器伤害,引申为一般的伤害。

又如“写”这个词,《说文》云:“置物也。”段玉裁注:“谓去此注彼也。”本指东西从一个容器传置到另一个容器里。由于传置必须先把东西从一容器弄出去,因此,可以作排泄讲,如《淮南子·修务》:“据地而吐之,尽写其所食。”这个意义后代写作“泻”。用于抽象事物,可以作散泄、泄除讲,如“驾言出游,以写我忧”(《诗·邶风·泉水》)。忧闷泄除了,内心就宽畅,所以又可引申作舒展、舒畅讲,如“既见君子,我心写兮”(《诗·小雅·蓼萧》)。

从把东西排除出去这个意思,又可以引申为一般的免除,“卧名利者写生危。”(《管子·白心》)尹知章注:“卧犹息也,写犹除也。能息名利,则除身之危。”

传置的意义加以扩大,就可以表示搬卸,如“旋车完封,写之权门。”(《后汉书·皇甫规传》)这个意义后来又写作“卸”。用来指远距离传置,就是转运的意思,如“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史记·秦始皇本纪》)

进而,把物体的外形从甲处传置到乙处,也可以叫“写”。所以“写”在古文中常用来表示仿肖物体的形状复制或摹写,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现代汉语写真、写照、写生的“写”,也还是这个意思,都是从传物之体,引申为传物之貌。

由“此本传于彼本,犹之以此器传于彼器也”,所以,照书籍原文抄录也叫“写”。如《汉书·艺文志》:“孝武置写书之官。”[22]

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从内容上看,有的是互相关联的。如从“写”的本义“去此注彼”引申为排除、搬卸等;有的是互相类似的,如由“写”的本义,引申为复制、摹写、抄写等。从形式上看,有时如一根数蘖,几个引申义都直接由本义引申出来。如上述“写”的排除、搬卸、摹写、抄写等引申义都是如此;有时如“节外生枝”,由本义产生引申义,引申义还可以再产生引申义。如从“写”的本义引申为排泄,再由排泄引申为宽舒。“兵”从本义“武器”引申为“军队”,再由“军队”引申为“战争”,由“战争”引申为“战略”。

掌握词义引申变化的线索,学会从本义出发来理解各种引申义,能收到溯源及流,举一反三之效。并能把纷纭复杂的词义贯穿起来,使之条理化,而不至于在多义词面前感到眼花缭乱,茫无头绪。当然,关键在掌握词的本义。抓住本义,则如裘絜领,如网在纲,就能以简驭繁,更确切地把握古文词义。

但是,我们在阅读时还会发现,古文中的一词多义,并不是本义和引申义所能概括得了的。如“索”这个词,本义是大绳子。在古文中却常用作“搜求”讲。有时又有孤独的意思,如成语“离群索居”;还可作“尽”讲,如“士民病,蓄积索”。(《韩非子·初见秦》)“之”这个词,本义是往。在古文中经常用作代词“它(他)”,指示代词“这”和助词“的”。这些意义和用法,跟词的本义和引申义都不存在任何联系。它是由文字假借而产生的,应称之为假借义。

对于古文中的词存在与本义无关的假借义认识不足,也会导致对文意的误解。如“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买卖之”。(《史记·平准书》)“苦”的本义是一种味苦的草,引申可作味苦、痛苦解。于是,裴骃《史记集解》说“谓作铁器,民患苦其不好”。司马贞《史记索隐》说“言盐既苦,而器又恶”。这两种解释,联系上下文都是讲不通的。其实,这里的“苦”指铁器的粗劣不坚牢。用的是“苦”的假借义。古文中,有时又借用楛、沽、盬等字来表示。

假借义的获得,不能由本义推求,必须依赖古代传注,以及从古代书面语言材料的分析比较中去探取。如:

窋既洗沐归,时间自从其所谏参。

——《汉书·曹参传》

颜师古注:“自从其所,犹言自出其意也。”近人杨树达说:“凡云‘从其所’者,皆谓‘由其意’也。‘从’者,‘由’也;‘所’者,‘意’也。”[23]

“所”的本义是斫木声。作“意”解,是它的假借义。验之古文,确非无稽之谈。

上有酒所,从容视贤笑曰:“吾欲法尧禅舜何如?”

——《汉书·佞幸传》

王先谦《汉书补注》释“酒所”为“酒意”。

上视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

——《史记·绛侯列传》

封汝爵为千乘,东南尽日所出,尚未足黥徒群盗所邪?而反何也?

——《楚汉春秋》

“君所”即“君意”,“黥徒群盗所”即“黥徒群盗意”[24]。由此我们可以推知《战国策·赵策》中有一个难句“恣君之所使之”,实在也应理解为“恣君之意使之”。

《左传·定公三年》:“阍以瓶水沃廷。邾子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杜预注:“旋,小便。”“旋”,本义是旋转,作“小便”讲,是它的假借义。这是依赖杜注才明了的。韩愈《张中丞传后序》“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这里的“起旋”,也是说起身小便。有人根据“旋”的本义,注为“起身绕行”;有些注本则视为常语,不加注释,均不知从古注中去探求词的假借义。

总之,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是相当复杂的,必须在阅读实践中,借助旧注和工具书,逐步去熟悉。当然,首先应该掌握的是古文中常用词的各种常用义。然后再进一步探索词的本义,“本义明而后余义明,引申之义亦明,假借之义亦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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