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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概念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应用文概念一、应用文属性应用文是人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日常公私事务经常使用的、具有惯用格式的文体。“公私事务”突出应用文因“事”而作,贵在实用,所以,有人将应用文又称之为“实用文”。因此,宋代并没有把“应用文”作为特定的文体概念,也没有对“应用文”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科学的界定。对应用文的范畴和行文方向作了界定,并强调应用文重实用的特点。

第一节 应用文概念

一、应用文属性

应用文是人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日常公私事务经常使用的、具有惯用格式的文体。

这个概念简练地表达了应用文的使用者、使用范围、使用目的、使用广度、使用格式等信息。“人们”包括所有的人,无论个体人还是集体人,集体中无论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群众团体无一例外。“公私事务”突出应用文因“事”而作,贵在实用,所以,有人将应用文又称之为“实用文”。

“应用文”与“实用文”相比较,还应取“应用文”之名。“实用”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①实际使用;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应用”则是指:①使用;②可直接用于生活或生产。“实用”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为:①实际应用;②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应用”在《辞海》中的解释为:①使用;②适合实用的。通过“实用”和“应用”的比较,应该说“实用文”是个较大的概念,它是针对具有阅读与鉴赏功能的各种文学作品而言的,即只要不是为了审美欣赏,而是为了实际功用的文章,都应属于实用文的范畴。即使这样,有的文学作品除了审美愉悦外,更多突出认识、警示等作用,也可称为具有实际使用价值。依照长期以来的文章分类惯例,实用文又可分为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四类。“应用文”是个相对较小的概念,它只是实用文所包括的四类文章中的一类,主要包括公文、事务文书、专用文书、日常应用文等。

二、应用文名称的演变

应用文不是今天才产生的,它是“古已有之”的一种文体。最早的应用文要算是“书契”了。书契,是把人们社会生活中需要记载的事情都刻在木头上。《周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可以看出,书契有两个作用:一是“官治”,即百官用来治理国家;二是“民察”,即万民用来鉴戒自己。后来,书契这个概念,日趋宽泛,由官府至民间,由公务文书变成私人文书。应用文名称早期主要体现在公文上,在《周礼》中称公文为“六辞”。这是因为当时的公文有六种体式,即辞、命、诰、会、祷、诔。汉代把公文分为两类,诏书称为“诏牍”,奏议称为“奏牍”,见《汉书·东方朔传》。南北朝时期“牍”字已经用于私人文书,称为“尺牍”。唐朝时曾把公文称为“案牍”,如刘禹锡《陋室铭》中就有“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语句。宋代曾有称公文为“文牍”的,《宋史》就有“文牍山委,率不暇经目”的记载。到了民国初年以“公牍”作为公文总称,在“牍”字前面冠以“公”字,就是把这一宽泛的概念加以限制,重新用于官方文书。于是“公牍”就作为公文的总称出现。至于现在通用的“公文”这个名称,在《三国志·赵俨传》中有“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的说法。不过,这里所说的“公文”,仅仅是指适宜作公开发布的一类公务文书,而不是总称。后来才把各种公务文书总称为公文。

“应用文”作为名称出现较晚,“应用文”一词,最早见于北宋。苏轼在《答刘巨济书》中说:“向在科场时,不得已作应用文,不幸为人传写,深可羞愧。”苏轼说的这篇科场“应用文”是一篇策论,题为《为政之宽严》。南宋张侃《跋陈后山再任教官谢启》开篇写道:“骈四俪六,特应用文耳”。在文章写作的历史上,确有过应用文章多用骈体的现象,但“骈四俪六”并不限于应用文体,文学文体也用骈体来写。就应用文本身而言,也并非都是骈体。因此,宋代并没有把“应用文”作为特定的文体概念,也没有对“应用文”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科学的界定。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中称之为“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充分注意其社会功用。清人刘熙载《艺概·文概》提出:“辞令体,推之即可为一切应用之文。应用文有上行,有平行,有下行,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对应用文的范畴和行文方向作了界定,并强调应用文重实用的特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徐望之的《尺牍通论》中讲:“有用于周应人事者,若书札、公牍、杂记、序跋、箴铭、颂赞、哀祭等类,我名之曰‘应用之文’。”陈子展《应用文作法讲话》将公牍文、电报文、书契文、庆吊文、联语文、契据文、广告文、规章文、题署文九个文种的类别、法式、得失、源流等作了阐述。”

当代应用文内涵的表述虽然种类较多,但反映本质特性大同小异。就是大陆与港台三地的界定,也只是略有异词。

大陆应用写作研究专家洪威雷教授在《应用文写作学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中界定:“应用文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和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为处理公私事务而常用的具有明道、交际、信守、致用功能和约定俗成体式的一种文字书写载体。”

大陆洪望云教授在《应用文写作学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中界定:“应用文是社会团体、政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为处理公私事务而经常使用的具有某些比较固定格式的一种实用文体。”

香港陈跃南教授在《应用文概说》(香港山边社,1988年版)一书中界定:“‘应用文’就是‘应付’生活,‘用’于实务的‘文章’。凡个人、团体、机关相互之间,公私往来,用约定俗成的体裁和术语写作,以资交际和信守的文字,都叫应用文。”

台湾张仁青教授在《应用文》(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中界定:“几个人与个人之间,或机关团体与机关团体之间,或个人与机关团体之间,互相往来所使用之特定形式之文字,而为社会大众所遵循、共同使用者,谓之应用文。”

以上表述就使用者而言几乎都有相同关键词:“个人、团体、机关”;在使用目的上表达意思极为相同:“公私往来”;在使用的形式表达上略有差异:“约定俗成体式”、“比较固定格式”、“约定俗成的体裁和术语”、“特定形式”等,显示的都是“惯用”内涵。不同的是对应用文作用的阐述上运用“明道、交际、信守、致用”、“交际和信守”、“遵循”等表达词。从差异看,大陆就应用文概念中作用表述提及者较少,尤其“信守”字眼。“遵循”更多反映人的被动性,带有强制特征,是遵命、遵照、依照、遵从,这是我们大陆强调较多的一点。“信守”更多反映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能反映社会的法制和国民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无论何时何地何人表述应用文概念,都离不开本质特征的把握,应用文重在“应用”二字,这是区别其他文体最主要的本质特征。无论应对何人、应付何事,都是为了派用、为了实用。所以,任何人、任何单位程度不一的会在任何时空互通信息,应用文写作,就成了应主体需用、客体实用的文稿写作。

应用文写作属于写作学范畴,应用文属于文章学范畴。应用文写作是一门学科、一门课程,也是一种将具有实用价值的信息物化在载体中的具体的行为活动。应用文则是应用文写作这种实践活动的产物。所以,应用文写作就是根据写作主体的需要,科学地运用写作客体,通过一定的载体,呈现给写作受体的行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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