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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有必要完善分税制,将那些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税种大部分划归地方政府,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平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税收的依赖。唯有如此,地方政府在对待微观环境利益主体时才可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维护居民的环境利益。
均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_环境利益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集中能力越来越强,地方财政收入比例持续下降,形成了中央财政宽余、地方财政紧张的局面。[12]中央财权不断上移,而事权不断下移,导致事权与财权的失衡。因此,分税制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在现实中,分税制改革主要解决的是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之间的关系,而省与省级以下各级财政的关系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不少基层财政困难。[13]地方财政收入困难导致财政支出远超过收入,而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因此,地方财政不得不依靠当地企业。在地方,很多企业经营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污染排放量大,而对污染物的治理投入却较少,有的甚至未经治理直接排污。由于地方政府与企业存在经济利益上的联系,使得地方政府放松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地方政府一方面背负着中央政府赋予的环境治理责任,一方面需要财政来发展地方经济与维持其他财政支出,在二者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有背离中央政府的环境目标的动机。因此,发生环境损害事件时,地方政府暗地里站在企业一方,并敷衍环境利益受害者——居民。因此,有必要完善分税制,将那些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税种大部分划归地方政府,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平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税收的依赖。唯有如此,地方政府在对待微观环境利益主体时才可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维护居民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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