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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有区别吗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和城市政府对于流动人口采取的是限制和驱逐政策。总的来看,上海和浦东新区推行外来人口社会融入的政策与整个国家的政策具有一致性。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实行“人口调控”的新政策。上海和浦东的“人口调控”政策本质上是限制外来人口的政策,体现为对低端劳动力的限制和对高端人才的吸引。这足以看到,浦东新区外来人口调控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浦东外来人口政策_边缘化郊区到现代化城区—以浦东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为视角

根据整个社会发展情况和上海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外来人口流动划分为四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计划控制与市场需求共同影响的城市相对控制与非排斥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城市排斥与控制阶段;2003年到2012年,相对自由与差别政策阶段;2013年已经进入第四个阶段即积极调控阶段。那么对于浦东新区来说,由于1990年才提出开发开放浦东,因而浦东外来人口主要经历后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年到2002年。应该说,浦东开发开放后外来流动人口就开始形成“民工潮”。国家和城市政府对于流动人口采取的是限制和驱逐政策。199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意见》将收容对象扩大到城市的“三无”人员即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者,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无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的流动人员。文件规定在城市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地户口的公民需要办理暂住证,否则就会视为非法居留,须被“收容遣送”回原居住地。在实施的过程中,各地方逐步使得收容遣送制度脱离原来社会救助的立法原意,演变为限制外来人口流动,沦为城市限制农民工公民自由迁移权利且带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这期间,城市在感受到流动人口给城市经济社会带来活力和动力的同时,还是积极采取了各种举措限制流动人口。“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基本实行社区化,而公安、民政和其他治安力量在流动人口管理上的主要任务是尽可能遣返、驱逐‘三无’人员,打击少数混杂于流动人口中的流窜犯罪分子。遣返工作应向经常化方向发展,较好的方式是在社区和街道、镇形成信息网,及时汇总有关‘三无’人员恶盲流聚居点的信息,及时予以处理。”“对于流动人口,提高门槛的主要手段是提高其居留成本。”[12]1999年,流动人口进一步增加,浦东新区根据新情况制订新措施,对流动人口实施规范管理:“一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设立外来人口管理机构,进行外来人口登记和居住办证;二是针对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和房屋出租等情况,全面启动征收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税,沪东街道还试行了外来人口分类集中租住;三是拆除外来人口居住的违法建筑,完善外来人口一门式收费等。”[13]

第二个阶段:2003年到2012年。这个阶段的政策主要涉及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国家废除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若干规定》,此项文件是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若干规定》(暂行)正式实施的文件。两者对外来人口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体现了这段时期对于外来人口政策延续性。文件规定来沪人员需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条件的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可享受在本市办理事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港澳商务签注、边境通行证件;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持证者可以在本市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接受孕前优生咨询和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咨询指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获得避孕药具,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和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等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证者可以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实行限价收费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同住的未成年子女接受儿童预防接种、激化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持证者其同住的适龄子女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证照办理、科技申报、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相关荣誉称号评选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待遇和便利。

这个时期的政策基本上是与中央关于全国农民工政策相一致。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意见的通知》。总的来看,上海和浦东新区推行外来人口社会融入的政策与整个国家的政策具有一致性。

第三个阶段:2013年至今。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实行“人口调控”的新政策。上海和浦东的“人口调控”政策本质上是限制外来人口的政策,体现为对低端劳动力的限制和对高端人才的吸引。

这些政策推行了一系列举措,包括拆“三违”、调结构、治群租等。上海市出台了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拆除违章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贯彻上海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违”整治工作要求,2014年4月份浦东新区召开拆“三违”动员大会,区政府同各街镇签订了责任状,随后各街镇也召开动员大会。2014年8月,浦东新区再次召开推进大会,就“三违”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誓师,交流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这足以看到,浦东新区外来人口调控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通过一系列政府领导讲话可以进一步看到政府对这一工作的重视。“各个街镇在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干部思想,摸清底数基数,研究整治方案;在推进当中,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冲锋在前,各个街镇争先恐后、全力以赴。‘三违’整治办很好地发挥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既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又注重及时跟进、解决困难;既注重加强督查,监察任务完成情况的每日统计、每日核查、每日更新,又注重通过定期简报和转报,报告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14]推进会提出了在既存2000万平方米“三违”建筑中,将原定计划200万平方米的拆违目标增加为400万平方米。一是废品回收站涉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专项整治,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二是田间窝棚专项整治,8月底前要完成相关排摸与方案制订工作,年底前确保完成70%的整治总量;三是2014年违法用地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五类违法用地进行整治,进一步建立违法用地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四是占压燃气管道违法建筑专项整治,8月底前要完成整治工作。[15]周浦镇2014年全年在全镇10个乡共计拆除970个田间窝棚,面积共近9万平方米,涉及外来人员5270人,有效控制了外来人口规模。[16]

对于违法建筑的整治在全区各镇全面铺开。由于涉及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这一整治带来了许多矛盾。如在拆违中产生的冲突,甚至发生了一些严重自杀事件。这是因为,许多当地的老百姓的生计来源主要是房租,一旦断了他们的生路,必然造成一定社会矛盾的激化,产生了一些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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