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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感悟多

时间:2022-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劳动执法者,了解到情况后,我们责无旁贷地拿起劳动法律武器,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子一时陷入僵局,监察处罚决定难以执行,娄某的维权之路也难上加难。终于,企业主被我们严格执法、为民负责的精神所打动,接受了处理意见,全部报销了娄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补发了工资和生活补助费,并支付了伤残补助金。
惠民感悟多_惠泽民生人社情

(鹿泉市人社局)谷 峰

人社部门是政府服务人民的纽带与桥梁,其各项工作都涉及民生,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人社部门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变化,一项项为民排忧解难、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政策相继出台,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的力度越来越大。

十六年前,刚参加工作的我被分配到了劳动监察科。在执法工作中,我经常接触到外地工人受工伤后,非但得不到工伤赔偿而且工资被拖欠的案例。这些案例大多是企业老板对受伤工人置之不理、死不认账,甚至还打骂驱赶工人,不给任何赔偿。冀州门家庄农民工娄某在医药包装厂的遭遇就是个例子。娄某刚进厂不久,工厂未对其进行任何技术培训就安排他上岗替班,不料当天娄某就被巨大的冲压机挤住了右手。经诊断,他的右手完全残废,两次手术后,他陷入了困境,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作为劳动执法者,了解到情况后,我们责无旁贷地拿起劳动法律武器,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当时,《劳动法》刚颁布不久,企业主法治意识不强,串通带班人,谎称娄某不是其工厂的工人,在厂内玩耍好奇乱动才受伤的。案子一时陷入僵局,监察处罚决定难以执行,娄某的维权之路也难上加难。但我们毫不气馁,多次对企业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其宣讲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终于,企业主被我们严格执法、为民负责的精神所打动,接受了处理意见,全部报销了娄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补发了工资和生活补助费,并支付了伤残补助金。第二天,拿到赔偿的娄某满怀着诚挚的谢意,为我们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鲜明地镶着七个大字——“劳动者的保护神”。

看着墙上农民工兄弟送来的一面面锦旗和办公桌上逐年减少的维权案卷,回想几年来的劳动监察工作,我感慨万千——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制进程的加快,劳动者维权离不开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近年来《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基层劳动者、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中的权益日益受到重视,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中的法律依据日益详实,依法打击各类违反劳动政策不法行为的工作力度也越来越大。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重视与关怀,犹如一把把“保护伞”,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后来我调到人才中心工作,服务对象变成了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负责他们的社会保险缴纳、档案工资调整、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这些工作都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我们做的虽然是平常的本职工作,但对他们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儿。我印象中最深的事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那时企业退休政策正处于“新老办法”交替阶段,一位老师傅到了退休年龄,不够“新办法”办理退休的条件,需要再补缴一万多元的社保费。一听这话,他顿时急了,焦急地说:“儿子长年在外地打工,老伴又多病,自己身体也不好,摆地摊修理自行车挣不了几个钱,家里到处是花钱的地方”,“多少年在企业算白干了,老了老了,连个退休的基本保障也没有”。说着说着,老泪纵横。看到这个情况,我想,作为劳动者到了正常退休年龄,应该有他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社会保障政策也应该有这类人员的解决办法,不会在这样的人群中出现“盲区”。我便及时请示社保部门,适用“老办法”予以处理,很快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

记得当时那位老师傅的月退休费是277元,当他拿到退休证的时候,激动地说“不少了,不少了,这比我修一个月自行车钱都多……”,他当时的表情我至今都难忘。我知道,让他真正感激不已的是,虽然新老退休政策交替了,但人社部门切实考虑了他的实际困难,为他办理了退休手续,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后来他的退休工资连续几年调整提高,每年他还能免费做一次体检,说起来这些年的变化,他总是乐得合不上嘴,逢人就夸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好,自己才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发生在身边的惠民事情越来越多,从促进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展、“金保工程”的建设,到现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启动和即将开始实施的社保“一卡通”等等,这些都是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畅想未来,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向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迈进。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将逐步成为现实,我坚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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