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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商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远远超过了农业人口,说明唐山已聚集起一个庞大的工业生产者阶层,城市区域也继续越过铁路线向南部扩展。随着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城市建设也逐渐展现出新气象。
唐山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_工业化与城市化:唐山城市近代化进程研究

一、唐山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

生产的高度集中是城市的一大特征,这种经济活动的高度集中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恩格斯在阐述近代城市发展的历史时指出:“大工业企业需要许多工人在一个建筑物里面共同劳动,这些工人必须住在近处,甚至在不大的工厂近旁,他们也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村镇,他们都有一定的需要,为了满足这些需要,还需有其他的人,于是手工业者、裁缝、鞋匠、面包师、泥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以后随着工厂的增多,“于是村镇就变成小城市,而小城市又变成大城市。城市愈大,搬到里面来就愈有利……这就决定了大工厂城市惊人迅速地成长”[124]。唐山是一个因矿、因路而兴起的城市,随着唐山近代工矿企业的持续发展,城市空间不断向外蔓延、扩张,使得城市空间越来越向广域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正式建市时唐山已发展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综合性的工商业城市,并荣膺“小天津”的称号。而且唐山也是冀东政治文化中心,就这个意义上来说,唐山建市正是其政治、经济地位上升的必然结果。随着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城市建设逐渐向正规化发展。

唐山是随着工矿企业的发展而自然形成的城市,随着各大厂矿企业的扩展,工商业的繁荣,城市空间范围进一步拓展,围绕着各大厂矿、沿着铁路线形成了多个居民聚居点(如图4-2-1、4-2-2、4-2-3所示)。且“民众多趋向工业,专门务农为生者实居少数”[125],故产业之中,除工矿而外,农业、林业、牧畜、水产都欠缺。工商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远远超过了农业人口,说明唐山已聚集起一个庞大的工业生产者阶层,城市区域也继续越过铁路线向南部扩展。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急剧膨胀。对唐山人口的统计由于各种资料依据的统计标准不一,加上战乱人口变动严重,所以出现较大差别,所得出的只能是大略的数字。据《东方杂志》载,在1924年唐山有人口约70000余人,到1935年北宁铁路局调查,“中外居民有77864口”;新民会唐山指导部1939年调查为113805人,而《唐山市政月刊》记载的1939年人口则为114459人,另有外籍人口728人。而这些数字都不把开滦唐山矿以外的矿区人口计算在内,《唐山市政月刊》的记载甚至连开滦唐山矿区的人口也不包括在内。所以,这些数字皆不能准确表示唐山人口数。开滦矿务局人口随着矿区规模的扩大,人口也逐年增加,从1920年的19062人增加到1939年的39307人,增加达两倍以上。就以新民指导部调查,再加上开滦矿区人口,工商业人口达到62451人,占到人口总数将近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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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1 唐山城市发展图(1937—1949年)

资料来源:刘金声、曹洪涛:《中国近现代城市的发展》,第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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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2 唐山城市空间扩展图

资料来源:魏心镇、朱云成:《唐山经济地理》,第11页。

唐山已逐渐“为社会人士所注意”[127]。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虽然其影响和地位已大大超过了滦县,却一直是作为滦县所属的城镇而存在的。除开滦矿务局有自己的矿警队外,只设有警察局来管理地方治安,另外丰润、滦县分别在此设有警察分所管理各自所属的村落,重大事件仍归丰润、滦县分管。1928年,警察局先后改为警察厅和特种公安局,权限有所扩大,到1938年下辖六个分局及几十个分驻所,另设警察队、消防队、卫生队、看守所和开滦公安总队。除此之外,在20世纪20年代唐山还出现了民间武装团体,如1925年成立的唐山自卫团即属这一性质,有团丁21人,各类武器20支,受唐山警务分局领导,主要任务是协助当局维持治安,担任防务。1928年后组织扩大,增设五个分驻所,1938年有团丁176人,配手枪63支,大枪94支,年经费3528元[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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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 唐山市居民点分布图

资料来源:魏心镇、朱云成:《唐山经济地理》,第17页。

大量外来人口迁居唐山,使唐山成为华洋杂处之地,如此众多的人口聚集,良莠不齐,各种民刑事案件的发生率也逐渐提高。1929年,滦县在唐山设地方法院,管理唐山诉讼,并兼办滦县、丰润等冀东11县第二审初级上诉案件,后因滦县人民多感不便,便于1931年3月移至滦县,改称为滦县地方法院,而将唐山所设法院改为唐山分庭,专管唐山第一审民刑案件。1935年7月,河北高等法院在唐山添设第四分院,管理滦东11县之第二审案件,改唐山分庭为唐山地方法院,并设有法院看守所[129]。另在唐山特种公安局内设司法科,负有侦查、拘捕、审判之特权,凡政治、烟毒及其他重大案件,皆由其进行秘密审讯,而法院则只审理一般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则多由民间自行调解[130]。随着司法机构的建立,唐山开始出现律师和律师公会,1931年,律师公会随唐山地方法院迁至滦县,改名“滦县律师公会”,时有会员35人。1935年10月,又成立唐山律师公会,下设会长、副会长以及5名评议员和94名会员,1938年,会员发展到117人,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也达到100多个[131]。随着唐山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上升,作为独立的行政区划便提到有关当局的议事日程。

1921年,广州市自治团体是中国第一个市自治团体,从此中国才开始有市组织机构。1921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市自治制,中国始有市自治的法令。有了这样的先例,唐山在1925年也曾有过建市的经历,1925年6月24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府内务总长龚心湛在第3317号政府公报中颁布命令,规定:“市自治自民国十四年七月一日,于直隶省所属左列各地施行,其名称及区域均依本令所定。”其中称:“唐山市以唐山镇为其区域。”[132]但随着段祺瑞政府的垮台,这一规定变成了一纸空文。

1937年8月“通州事变”发生,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由通州迁至唐山,“街衢园馆则渐见繁华,中外冠裳时有集会”[133],唐山在政治上的地位凸显,冀东政府以“唐山实有特殊情形,为适环境之需”,于1938年1月明令唐山设市[134]。以唐山镇12村为其辖区,面积20.95平方公里[135]。随着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城市建设也逐渐展现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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