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媒体技术变革文化产业的运行模式

新媒体技术变革文化产业的运行模式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媒体技术促进文化产业经济理论创新上文分别从产业形态、产业结构、价值链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技术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研究者认为,新媒体技术还具有变革传统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能力。以新媒体技术为基础的文化产业运行模式展现出了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从而促进了文化产业经济理论的创新。综上,新媒体技术使文化产业企业将自身核心价值体系从有
新媒体技术变革文化产业的运行模式_熊澄宇集

(一)新媒体技术促进文化产业经济理论创新

上文分别从产业形态、产业结构、价值链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技术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研究者认为,新媒体技术还具有变革传统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能力。以新媒体技术为基础的文化产业运行模式展现出了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从而促进了文化产业经济理论的创新。例如在传统产业中,一般认为商业中80%的业绩来自20%的产品或20%的大客户,这在经济学中被称为“帕累托分布”,或通俗地称为“二八理论”。《连线KWired》杂志的主编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在2004年10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长尾理论”,文中他用这一理论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一本出版于1988年的书籍是如何通过互联网的帮助在10年后荣登《纽约时报》图书销售榜,并且被改编为电影纪录片的。长尾理论的基本前提是:富足经济(theeconomics of abun-dance),即市场和企业有能力为长尾中的无限细分市场提供定制的、符合其需求的产品;有能力将渠道成本降为零或趋近于零,即针对无数的细分市场,以极低的渠道成本提供产品和服务。

从长尾理论的基本前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长尾理论恰恰是在新媒体技术支撑下的信息社会中才有可能实现,它对当下的体验经济和数字时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体验经济时代,“大众化的标准产品日渐式微,对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30]。长尾理论最为典型的应用在于分众营销,只要用户经常使用互联网,就会在网络服务中留下各种痕迹,广告主可以通过识别参与者的身份(Identity)、电子档案(Portfolio)、交流模式(Communi-cation)以及社会关系网络(Social Network),使分众营销的操作更加方便,包括预测用户的行为、目标市场的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定位都将更为准确。

长尾理论是在数字时代诞生的新经济理论,我们在文化产业中随处可见长尾理论的适用时机和作用空间。除了长尾理论之外,还有其他的新经济理论不断出现并在文化产业实践中得到验证和深化。

例如,在网状经济时代,文化产品在负载自身使用价值的同时,有可能——而且已经成为另一些产品的信息载体,从而使不同产业之间产生合作空间。尤其作为新媒体技术创造的诸如网络视频、电子杂志、网络游戏、动漫等产品而言,它们可以将广告商需要承载的信息纳入其中。现在随便一款网络游戏中就有我们熟悉的可口可乐耐克、阿迪达斯等知名品牌的广告,而这些广告商的投入也有利于游戏运营商降低消费者的成本。从理论上来看,网络游戏、电子杂志这些新媒体属性的文化产品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一旦被生产出来就可以零成本无穷复制,成为边际非稀缺资源。这样文化产品的发行商就可以利用第三方营销理论进行发行活动。这一理论可以归结为:企业在为自己选定目标顾客的时候,尽量使其同时符合某些利益攸关企业的产品定位;在为自己制定产品、促销和渠道策略的时候,尽量使其同时成为某些利益攸关企业或顾客的产品、渠道和促销策略;在为自己的目标顾客创造价值的同时尽量为第三方利益攸关顾客创造价值;在为自己的企业生产产品的同时尽量为第三方利益攸关企业生产产品。

我们可以从自己的身边很轻易地找到这种第三方营销的方式,例如我们最为熟悉的电视就是如此,我们只为有线电视支付很少的收视费用,很多的电视剧、各类节目都可以“免费观看”,而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广告动辄就是十几亿元的标的,电视观众收看电视剧的时候也收看了广告就是典型的电视台的第三方营销过程。

由此可以看出,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改造了文化产业的运行模式,也不断地催生新的经济理论和商业模式。

(二)新媒体技术改造文化产业企业核心价值体系

2004年底,索尼公司投放市场的游戏机价格很低,但是保障其获得商业成功的技术是与游戏机配套的UMD光盘,这种光盘不能通过硬件拷贝其内容和数据,因此索尼公司依靠光盘内容获利是其商业模式的核心。这一例子充分说明了新媒体技术对文化产业企业核心价值体系的改造。

在文化产业领域,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深入渗透,各个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已经向无形转化,技术标准和版权逐渐成为一个文化产业企业最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所在。如苹果电脑公司凭借播放器和音乐网站开创了音乐产业的广阔天地。如今苹果公司拥有75%的音乐下载市场和25%的音乐播放器市场,但苹果公司正面临与微软公司、Real Networks公司以及索尼公司之间对音乐下载控制权的争夺战,各个公司的杀手锏都是用于购买和收听下载到电脑和便携装置上的音乐的软件。如果哪一家公司的文件格式能够成为音乐和电影下载供应方式的产业标准,就可能进一步成为蓬勃发展的数字内容及装置市场上的霸主。这种情况在数字电视、数字广播、电子杂志、无线传输、移动增值服务等领域屡见不鲜,对于行业技术标准的争夺成为依靠新媒体技术打天下的企业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版权也日益成为文化产业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美国就紧紧抓住这一点,其“版权产业”与我国的“文化产业”最为接近。在新媒体技术环境下,数字化的文化产品可以以非常低廉的成本进行无限的大规模复制,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难题。以电影产业为例,根据2006年5月美国电影协会(MPAA)以及L.E.K公司的《电影盗版的成本》联合报告,2005年,美国主要的电影公司全球盗版损失达到61亿美元,其中38%的损失(23亿美元)来自互联网盗版,62%的损失来自物理介质的盗版。另据英国一家媒体集团估计,全球的宽带连接用户每天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的电影超过14.4万部。如果50%的下载被认为是电影产业损失的销售,按每下载一部电影3.5美元计算,这意味着一年内好莱坞就要损失9200万美元。[31]同时,《电影盗版的成本》报告显示,中国电影市场盗版给MPA成员的电影公司带来的损失是56500万美元,而给非MPA成员的电影公司带来的损失是212400万美元。这说明盗版给中国电影产业带来的打击是灾难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文化产业企业都将版权看作企业生存的核心价值,并采用一系列的手段保护版权。

综上,新媒体技术使文化产业企业将自身核心价值体系从有形的产品转向无形的专利、标准、技术、设计层面,推进了文化产业企业向知识企业转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